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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汽车工业技师学院(以下简称“两院”或分别简称为“职业学院”、“技师学院”),其前身是成立于1985年的安徽省汽车工业技工学校,原由江汽集团出资举办,现划转合肥市人民政府举办。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才培养层次,打造汽车类职业教育品牌,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2007年安徽省汽车工业技工学校升格为安徽汽车工业技师学院。期间学校于2000年与合肥工业大学联合成立合肥工业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JAC校区),开始培养具有大专学历的高技能人才;在此基础上,2010年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正式成立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三十多年来,两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培养德才兼备、素质过硬、技术精良的汽车行业高技能人才为宗旨,不断深化职教改革,不断创新教科研方式方法,逐步形成了具有比较优势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已成为学历学制教育、职前教育、职业技能鉴定、就业服务与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性职业教育学院。
两院坐落在综合实力居全国中西部之首的国家级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合肥滨湖新区毗邻。花园式的校园、错落有致的建筑楼群以及高标准的配套设施,为广大师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
两院以合肥产业升级及江汽集团等大型骨干企业人才需求为导向,主要开设了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智能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与维护、数控加工、广告设计与制作、商务礼仪、物流管理、仓储物流技术、幼儿教育、护理等专业。现有专业不仅覆盖了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设计与制造、检测与维修、营销与服务等汽车行业产业链,而且在不断创新和拓展。其中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是省级特色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是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等专业为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省级重点建设专业。
两院不断完善校内技能训练条件,建立了新能源汽车、汽车营销、汽车维修、汽车整车装配、数控加工、计算机、物流、智能控制、电气控制、安全技术和形体训练等校内实训中心。同时建立了以江汽集团所属企业为主要实习场所的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两院充分发挥企业办学的优势,积极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引进企业技术专家和高技能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中,已建立起一支专兼结合、业务能力过硬的“双师”型教学团队;开发了具有企业特色、有效适用的核心课程。同时学院十分注重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多形式的素质教育和品格育成培训,在教学过程中强化中国传统文化与企业文化的结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思政教育体系,为立德树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两院重视拓展对外合作与国际交流。职业学院分别与澳大利亚国际工商学院合作办学和与合肥工业大学等开展成人本科学历教育。同时,职业学院还积极组织应届毕业生参加“专升本”考试,鼓励学生进入全日制本科院校继续深造。技师学院不仅培养二年制中级技工、三年制高级技工、四年制预备技师和高级技师,还鼓励在校生参加合肥工业大学等举办的学历教育。
两院自成立以来,为安徽汽车工业培养了大批技术、管理、营销和制造等高技能人才。由于两院毕业生具有理论知识扎实、专业技能突出等优势,得到了广大用人单位的充分认可,毕业生一次就业率95%以上。2006年经安徽省劳动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2008年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示范基地”;2010年被授予国家级“安徽省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企业创新人才培训基地”; 2012年,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并多次被评为安徽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企业培训先进单位。
新阶段,两院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紧紧围绕安徽“三个强省”以及“制造大省”、“技工大省”的重大战略需要,按照合肥市政府“深入推进国家产教融合试点,高水平建设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提升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水平,努力培养一批高素质工程师、高技能人才”的定位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走精品化、特色化、集约化发展之路,努力为广大学子做好服务,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专业化、技能型人才,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作出更大的贡献。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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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专升本为统考,所以安徽专升本院校的报名条件即为安徽省教育厅发布的专升本报名条件。
2024年安徽专升本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二)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2024年安徽专升本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省考试院组织的公共课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课两部分。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的方式,即公共课考试科目分文、理两个科类,其中,文科2门公共课为“大学语文+英语”,理科2门公共课为“高等数学+英语”;2门专业课为高职(专科)阶段专业课程。公共课由省考试院组织进行统考。专业课由招生院校自主命题或开展联合命题,并组织考试。
招生院校应确定各招生专业的公共课统考科类和专业课考试科目,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