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全称: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二、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地址:相山路校区(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相山路789号)
五、学院简介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是2003年由安徽医科大学创建,是经国家教育部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2017年11月遵照教育部26号令要求,由安徽医科大学与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举办,是按新机制和新模式运行的本科高校。学院现有相山路和翡翠路2个校区。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充分依托安徽医科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办学资源,结合医疗健康事业的发展需求,先后建立了基础医学部、临床医学系、卫生管理系、护理系、药学系、生物医学工程系、公共课程部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现设有临床医学、药学、公共事业管理、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康复治疗学和医学影像技术等本科专业。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继承安徽医科大学“爱国爱民,献身人类健康”的办学传统,弘扬“好学力行、造就良医”的校训精神,秉承“兴国、奉献、仁爱”的育人理念,坚持“求真、求精、求新”的学风,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着力培养符合社会发展的应用型医学人才。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院2019年专升本招生计划,专业名称及招生范围如下:
七、培养模式与待遇
“专升本”考生通过相应的入学考试升入我院本科专业,按照本科阶段教学培养方案,学习2- 3年,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同等待遇。“专升本”学生学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符合学院毕业条件的,发给相应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八、报名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体检标准;
3.安徽省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
4.高职(专科)学生在校保留学籍入伍并退役的2019届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我院的,实行计划单列(报考专业须符合招生范围,详见专业招生计划);
5.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我院相同或相近专升本专业(报考专业须符合招生范围,详见专业招生计划)。
(二)考生网上信息填报
2019年报考我院专升本的考生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的模式,由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毕业院校负责通知、采集、审核考生基本信息(包括退役的应届专科毕业生),考生填报、毕业院校采集审核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至4月19日。
考生毕业院校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联网读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同时使用摄像头联网采像。毕业学校在录入考生毕业专业、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后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身份证采集方式为“录入”的考生,需在报名信息表骑照片加盖毕业院校公章,凭此表及其他身份证明(临时身份证等)到我院进行资格复审。
(三)报名
考生(含退役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持由毕业院校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填写报考我院专业等信息,签名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还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9年4月23日至4月24日到我院翡翠路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5号)一号教学楼1101室进行资格复审、缴费;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应届或往届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立功授奖证书、授奖命令、退伍证和民政部门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参加复审(应届生)及报名(往届生)。
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缴费(120元/生)。缴费后考生本人请于2019年5月3日(8:30-17:00)至我院翡翠路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5号)一号教学楼1101室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九、考试
(一)考试科目
(二)考试时间
(三)考试地点
考点设在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翡翠路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5号),具体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十、录取
(一)实施阳光招生
“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
(二)确定科目最低分数线及录取控制线
每门考试科目按50分设为单科最低分,根据考生两门科目总成绩按1:1划定专业录取控制线。
(三)录取办法
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原则,在合格考生中(即考生达每门科目最低分),根据考生两门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者。
(四)录取期间计划调整
我院2019年专升本总共有两个专业招生,若某一专业合格考生(考生达考试科目最低资格线)录取完毕后仍有计划未完成时,我院将该专业未完成计划调整至另一专业;若某一专业无退役士兵报考或该专业退役士兵计划未完成时,单列计划数调至该专业。
(五)录取公示
拟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一周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前。
(六)递补录取
对于因拟录取考生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考试总分数依次进行递补录取,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者。
十一、有关政策规定
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招办[2014]2号)有关政策,获得我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升本专业的,需在2019年4月16日至4月19日参加网上信息填报,并于2019年4月23日至4月24日携带上述比赛获奖原件、复印件来我院翡翠路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5号)一号教学楼1101室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可以不参加考试,经我院面试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面试方案另行公布,面试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
2.退役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我院专升本,经网上信息填报、资格审查、考试后,在达到每门考试科目最低分的合格考生中,在单列计划中按总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我院相同或相近专升本专业。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大学生入伍政策的通知》(皖教学[2016]3号)的规定执行。
十二、新生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上报省教育厅按照规定处理。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十三、颁发证书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院××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十四、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标准执行。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532800 62532900
联系地址:合肥市瑶海区相山路789号
招生网址:http://cc.ahmu.edu.cn/zhaosheng/
原文链接:https://cc.ahmu.edu.cn/zhaosheng/contents/31/30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