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了规范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发【2018】48号)精神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9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皖招考函【2019】51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类型
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三.学校概况
池州学院始建于1977年,始为安徽劳动大学池州地区专科班,1980年正式定名为池州师范专科学校,1999年原池州工业学校并入,2002年原安徽省经贸学校并入,2007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现占地 1959亩,校舍面积 36.7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11037.51万元,纸质图书 128.41 余万册,电子图书 80 万余册,中外文纸质期刊近 2000 种。建有安徽省高校唯一的开路电视台。专任教师 639人,其中正高职称 51人、副高职称 167人,博士、硕士学位 617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3 人,省级教学名师 12 人,省级教坛新秀 18人。
学校现有 15个教学管理机构:文学与传媒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外国语学院、管理与法学院、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资源环境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商学院、音乐与教育学院、体育学院、大数据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本科专业 5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重点学科 1个,省级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4个,省级新专业建设点 6个,省级教学团队 10个,省级精品课程 22门。全日制在校生 15493人。
学校坚持“以生为本 以用为先”的人才培养理念,秉承“以孔子为师,以行知为友”的校训。立足于“地方性、开放性、应用型”办学定位,坚持扎根池州、服务安徽,努力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
四.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五.报名
(一)报名对象
2019年安徽省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或符合皖教学〔2016〕3号文件中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
(二)报名方法
1.信息采集
考生于 4月 16日- 4月 19日到所在毕业学校进行基本信息采集。
2.报名
考生持身份证和由毕业院校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于 4月 26- 27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到我校招生办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缴费报名。5月 10日 8:30-16:30考生凭身份证和报名确认表到池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行政南楼)领取准考证。
3.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于 4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持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证原件、报名确认表、其他相关材料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到池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行政南楼)报名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录取政策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大学生入伍政策的通知(皖教学厅〔2016〕3号)文件执行。
4.缴费:考试报名费 120元/生; 缴费方式:微信支付,现场不收取现金。
六.考试
(一)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文史类:大学语文和专业课;理工类:高等数学和专业课。公共课 150分;专业课150分, 总分 300分。考试内容参考我校公布的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 考试时间
2.考试地点:池州学院
七.成绩查询
5月 15日考生可登录池州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zu.edu.cn/)查询本人的成绩。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提出查分申请。由考生毕业学校统一登记,于 5月 18日中午 11:30前发传真到池州学院招生办,逾期不予办理。查分结果如有误反馈给考生,无误则不予反馈。查分内容限于错统、漏统、漏改,宽严不查。
八.录取原则
(一)录取规则
1.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文史类由公共课(大学语文)成绩和专业课成绩组成;理工类由公共课(高等数学)成绩和专业课成绩组成。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计划、生源、考生考试成绩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专业课成绩不得低于 90分,文化课不得低于 75分,其它专业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 75 分,),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3.递补录取:对于拟录取考生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录取资格等原因造成“专升本”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缺额计划将在参加考试的合格考生中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二)拟录取公示
池州学院 2019年“专升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经池州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公示时间一周(五个工作日)。
(三)计划调整: 退役士兵单例计划如果没有完成,计划将转入原招生专业。
九.学费标准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按照安徽省物价局 财政厅 教育厅皖价行费【2000】259号,安徽省教育厅 物价局 财政厅教计【2006】15号文件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最终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十.入学报到和复查
(一)新生报到
考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对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学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二)入学复查
1.新生入学报到后,将按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
2.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入学时,对考生的身体进行复验,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病情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违规处理
1.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对在“专升本”招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 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院,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十一.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一)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二)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三)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四)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6-2748627
传真:0566-2748627
邮政编码:247000
联系部门:池州学院教务处
监督电话:0566-2748708
学院网址:http://www.czu.edu.cn/
电子邮箱: zsb@czu.edu.cn
十三.本章程解释权属池州学院。
原文地址:https://zs.czu.edu.cn/info/1004/11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