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皖南医学院
二、办学层次: 本科
三、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
(一)护理学 :皖南医学院赭麓校区 (芜湖市镜湖区银 湖南路 34 号 )
(二) 医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智能医学工程:皖南 医学院滨江校区 (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 22 号 )
(三) 药学: 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芜湖市乌霞山 西路 18 号)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 名称 | 招生计划数 | 招生专业范围 | 学 制 | 学费 (元/年) | 备注 |
护理学 | 160(其中 10 名计划 单列用于退役士兵 ) | 护理、助产 | 2 年 | 4290 | |
医学检 验技术 | 70(其中4 名计划单 列用于退役士兵 ) |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 生物技术、卫生检验 与检疫技术 | 2 年 |
4290 | |
智能医 学工程 | 70(其中4 名计划单 列用于退役士兵 )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物联网应用技术、卫 生信息管理 3 个专业 及计算机类所有专业 |
2 年 |
3900 | |
预防 医学 |
60(其中4 名计划单 列用于退役士兵 ) |
预防医学、临床医学 |
3 年 |
3900 | 临床医学的专科学 生报考预防医学专 升本, 其取得的专升 本毕业证书不作为 今后报考公共卫生 执业医师的依据。 |
药学 |
90(其中6 名计划单 列用于退役士兵 ) | 药学、中药学、药品 生产技术、药品质量 与安全、药品服务与 管理、药品经营与管 理等药学相关专业 |
2 年 |
4290 |
与安徽中医药高等 专科学校联合培养 |
备注: 1.各专业面试录取比例不超过计划数的 10%;
2.退役士兵单列计划按有关文件规定, 最终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报考 人数的 50%或不低于平均录取率;
3.联合培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学费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 如有新标准,按最新上级文件执行。
六、报名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 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体检 标准 (备注:除智能医学工程专业外,其他专业色盲、色弱者 不予就读,请谨慎报考);
3.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 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4.符合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 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 号 ) 和 《关于做好大中专 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 皖征〔2020〕7 号 ) 我省 高职(专科) 学生(含非皖籍)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完成 高职学业后的退役士兵。
(二)考生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0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时段为2020 年 4 月 16 日至 4 月 22 日。
2.报名办法
考生在微信中搜索小程序“安徽招生考试”进行报名。 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的同时自行采像,并填报志愿,考生自 主选择报考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招生专业。所有信息填报完 毕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信息一旦提交,任何人不得修改。
考生填报的信息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的 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虚假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 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并记入诚信档案。
具 体 报 名 流 程 见 安 徽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院 网 站 ( https://www.ahzsks.cn )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安徽省教育招 生考试院)。
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填报完成后,报名系统即时生成考生 号。考生报名完毕后,可再次登录微信小程序查询报考信息
和资格审核状态。
3.资格审核
考生所在高校安排专人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不符合普 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条件的考生、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书 的学生等不得审核通过。审核截止时间为 4 月 30 日。
报考我校考生请于 5 月 6 日- 12 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 “皖南医学院专升本招生系统”进行报考材料提交,按照操 作提示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用于资格审核。 资料提交 完成并经审核确认后,不得修改。 我校 5 月 14 日-22 日进行 资格复审,考生可在系统中查看审核进度。审核不通过的立 即通知考生本人并同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材料清单如下:
( 1 ) 所有考生须填报报名信息(学籍信息、考生号等);
(2) 退役士兵还须上传“退役士兵证”正页, 荣立三等 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立功授奖证 书、授奖命令、 民政部门证明等 ) 正页;
(3)获得我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 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 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 考生须上传上述比赛获奖 证书。
报考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在“皖南医学院专升本招生 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 120 元/生),逾期不缴费视为自行放 弃报名资格。
4.重新填报志愿
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 可于 5 月 26 日-28 日再次登录 小程序重新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只有一次重新填报志愿机会。 经我校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更改志愿。重新填报志愿考生 请于 5 月 30 日前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皖南医学院专升本招 生系统”进行报考材料提交,按照操作提示填报信息,并上 传相关材料用于资格审核, 材料清单及要求见“3.资格审核”。
5.退役士兵报名
我省高校毕业具有普通高职(专科) 学历的非应届毕业 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 须联系原毕业高职(专科) 院校, 由原毕业院校审核其报名资格,填写《普通高校专升 本考生学籍表》报省考试院后,方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报名并 填报相关信息。
退役士兵须在报名系统中勾选“退役士兵”项,并按照 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考试
(一)考试方式 1.免试
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及条件并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入伍期 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 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免 试入读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
2.面试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 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招办〔2014〕2 号) 有关 政策, 获奖考生报考相应专升本专业,审查通过的可以不参 加笔试,经我校面试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 面试满 分 100 分。 面试录取比例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的 10%。时 间及程序另行通知。
3.笔试
( 1 )笔试范围
除免试及面试录取的考生外,其他报考我校并通过资格 审核的考生均须参加笔试。
( 2 )笔试科目
考试实行“2 门公共课(各 150 分) +2 门专业课(各 150 分)”的入学测试方式, 其中公共课实行联考, 统一命题, 统
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分标准。
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招生专业 | 公共课 | 专业课 | ||
科目 1 | 科目 2 | 科目 1 | 科目 2 | |
护理学 | 英语 | 大学语文 | 内科护理学 | 基础护理学 |
医学检验技术 | 英语 | 高等数学 | 生物化学 | 解剖生理学 |
智能医学工程 | 英语 | 高等数学 | C 语言程序设计 | 计算机专业基础 |
预防医学 | 英语 | 高等数学 | 预防医学 | 解剖生理学 |
药学 | 英语 | 高等数学 | 药理学 | 药剂学 |
( 3) 笔试参考书目及大纲
详见安徽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及我校招生信息网。
( 4 )笔试时间
考试时间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通知确定。
(5)笔试地点
考点设在皖南医学院滨江校区(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 22 号),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6)准考证打印
审核确认后的考生, 请至我校招生信息网 ( http:// zsb. wnmc.edu.cn )“皖南医学院专升本招生系统”自行打印准考 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组织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在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 周密安排、规范组织考试、 阅卷等工作,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如考生出现违规违纪情 况,按照有关规定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严肃处理。
(三) 公布考生成绩及查分时间
考生可在笔试结束 1 周后在 “皖南医学院专升本招生系 统”查询成绩。 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 2 日内 打印考试成绩查询申请表(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按照填表要 求填写后,发送指定邮箱。查卷内容为漏评、漏统、错统。成 绩公布结束后,查卷结果将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
八、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2.参加面试考生, 面试成绩大于等于60 分为合格, 若面 试合格考生数多于专业招生计划数的 10%,则按面试成绩从 高到低,依次录取;面试未录取考生还可以参加我校组织的 相关专业笔试;面试录取名单公示一周无异议者取得拟录取 资格;
3. 普通计划考生, 达到最低控制线( 两门公共课总成绩 不低于 100 分,专业课每门考试科目成绩不低于 50 分) 的, 按照四门考试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 时优先录取两门专业课总成绩高者,若专业课总成绩仍相同 则各专业再按专业课科目 1 考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 取,若专业课科目 1 考试成绩依然相同, 再按照公共课科目 1 考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高职(专科)毕业生,实行计划 单列。不符合免试录取条件,达到最低控制线( 两门公共课 总成绩不低于 100 分,专业课每门考试科目成绩不低于 50 分) 的退役考生中按总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二) 计划调整
录取期间,招生计划总数及各专业计划数不再进行调整。 如退役士兵单列计划或面试录取计划数未完成,将调整至相 应专业总计划数中,录取普通笔试考生。
(三)调剂办法
1.报考我校考生,如被拟录取,原则上不允许在校内外 调剂;未被拟录取考生, 不得调剂至我校其他专业录取。
2.如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且达到最低控制线考生数不 足专业招生计划数时,可接受报考其他高校考生的调剂申请。
申请调剂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 1 )调剂考生原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名称相同且考试科 目相同或相近;
(2) 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接受调剂专业报考专业范围;
( 3 ) 调剂考生考试成绩须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
3.调剂考生按照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申请及考试成 绩等有关材料,经我校审核通过后,按照我校录取原则从高 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 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 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调剂申请时间及程序另行通知。
(四)录取公示
拟录取学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示一周,如计划仍有缺 额则接受调剂,调剂按照我校招生章程条件和流程执行,公 示后最终拟录取名单将按时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五) 录取通知书发放
根据录取确认考生名单,学校将按照规定发放《录取通 知书》并及时寄送考生本人。
九、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皖南医 学院学籍学历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 由我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 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 颁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 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 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 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 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 业政策。
十、其他须知
1.新生入学后,必须提供高职(专科) 毕业证书。 学校 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考生报到时如不能提 供高职(专科) 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 生, 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对不符合条件或 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上报 省教育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按照《皖 南医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办理请假手续,假期一般 不得超过两周。
入学后体检,如有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指导意见》中体检标准的情况(如色盲、色弱等),或不符合 专业学习要求的,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本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 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 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 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3-3932826、 3932651,举报邮箱: wnyxyjwjubao@wnmc.edu.cn;安徽省教 育 招 生考试 院举 报 电 话 : 0551-63609561, 举 报信 箱:
jiancha@ahedu.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3-3932637
学校网址:http://www.wnmc.cn
招生网址:http://zsb.wnmc.edu.cn
十二、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由皖南医学院招生办 公室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冲突或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 行。
原文链接:https://zsb.wnmc.edu.cn/94/9b/c313a103579/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