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皖南医学院
二、办学层次: 本科
三、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计划数(人) | 考试科目 | 招生范围 | 备注 |
药学 |
两年 |
理学 |
60 |
英语、 药学综合 | 药学、中药学、 药品生产技术、 药品质量与安 全、药品服务与 管理、药品经营 与管理等药学 相关专业 |
其中 4 名计 划单列用于 退役士兵 |
护理学 |
两年 |
理学 |
100 | 英语、 护理学综合 | 护理、助产等护 理学相关专业 | 其中 6 名计 划单列用于 退役士兵 |
五、办学地址
(一)护理学:芜湖市镜湖区银湖南路 34 号赭麓校区
(二)药学: 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 22 号滨江校区
六、培养模式与待遇
考生通过相应的入学考试升入我校本科专业, 按照本科 阶段人才培养方案,学习 2 年,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 学 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同等待遇。
七、报名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 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体检标 准;
3.安徽省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相关专业毕业生;
4.符合教育部教学厅〔2015〕3 号和皖教学〔2016〕3 号 文件中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
(二) 考生网上信息填报
由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毕业院校负责。
(三)报名安排
考生于 2019 年 4 月 20 日 9:00- 17:00 至我校滨江校区(芜 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 22 号) 1 号教学楼 104 教室, 办理现场 确认、资格复审、缴费。 考生需持由毕业院校通过报名系统 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 填写报考我校专业等信息,签名后 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原件(退役的应往届专科毕业生还需携 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 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立功授奖证书、授奖命令、退伍证 和民政部门证明等) 原件、复印件;获得我省教育厅等部门 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 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 科) 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上述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参 加审核。
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缴费( 120 元/生) 。 缴费后, 请考 生于 5 月 8 日- 10 日登录 http://baokao.wnmc.edu.cn 自行打印 准考证。
八、考试方式
(一)免试
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 应届或往 届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
(二)面试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 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招办〔2014〕2 号)有 关政策, 获奖考生报考相应专升本专业, 审查通过的可以不 参加考试,经我校面试通过, 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 面试满分 100 分。 面试录取比例不超过总计划数的 10%。面试时 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 三 )笔试
1.笔试范围
除免试及面试录取的考生以外的其他报考我校,并通过 资格审查的考生,均需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
药学专业考试科目为英语及药学综合, 护理学专业考试 科目为英语及护理学综合。英语满分 100 分、药学综合或护 理学综合满分均为 200 分,总成绩满分为300 分。药学综合 考察内容包含药理学(60 分) 、药剂学(60 分)、药物化 学(40 分)、药物分析(40 分)。护理学综合考察内容包 含内科护理学(80 分)、外科护理学(80 分) 、基础护理 学(40 分)。
3.笔试参考书目及纲要
见我校招生网 http://zsb.wnmc.edu.cn/
4.笔试时间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5 月 11 日 | 上午 9:00- 11:00 | 英语 |
下午 14:00- 16:30 | 药学综合/护理学综合 |
5.笔试地点
考点设在皖南医学院滨江校区(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 22 号) ,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九、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2.参加面试考生, 面试成绩 60 分(含) 以上为合格,面 试合格并公示一周无异议者取得拟录取资格;
3.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应届高职(专科) 毕业生, 实行 计划单列,在达到最低控制线 (英语不低于 35 分, 药学综合不低于 70 分、护理学综合不低于70 分) 的退役考生中按 总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4.普通计划在达到最低控制线 (英语不低于 35 分, 药学 综合不低于 70 分、护理学综合不低于70 分)的合格考生中, 按照考生两门考试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总分 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成绩高者,若综合分数仍相同则药学专 业按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顺序依次从高分 到低分录取, 护理学专业按照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基 础护理学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 公布考生成绩及查分时间
公布考生成绩时间为 5 月 14 日,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 可在 5 月 15 日前打印考试成绩查询申请表(见我校招生信息 网 ) ,查卷内容为错统、漏统、漏改,宽严不查。5 月 17 日 查卷结果将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
(三) 录取期间计划安排
录取期间,招生计划总数不再进行调整。总计划由免试 录取、面试录取、退役士兵单列笔试录取及普通笔试录取共 同组成。
(四)录取确认
拟录取学生名单将于 5 月 22 日-28 日在我校网站公示一
周, 所有拟录取考生如未在公示结束前递交皖南医学院 201 9 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 (见我校招生信息 网 ) ,则视为确认录取。 因放弃录取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将在 其余合格考生中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递补录取考 生公示后,最终拟录取名单将于 5 月 31 日报送省考试院。
(五) 录取通知书
根据录取确认考生名单, 学校将按照规定发放新生《录 取通知书》并及时寄发考生本人。
十、新生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 查,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 毕业证书, 且对比学 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 其入学资格 无效; 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 取消 考生入学资格,并上报省教育厅按照规定处理。
十一、颁发证书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 规定的全部课程, 成绩合格, 达到学校毕业要求, 准予毕业, 颁发相应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 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 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 定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十二、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 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 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 最新标准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3-3932637
邮编: 241002
招生网址: http://zsb.wnmc.edu.cn/
十四、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由皖南医学院招生办 公室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不同或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
原文链接:https://www.ahzsks.cn/zyyx/327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