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安庆师范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庆市菱湖南路128号(菱湖校区);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龙山校区)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备注:1.所有计划都面向退役士兵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2.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计划占各专业总计划的5%(向下取整);3.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厅最终公布的计划为准,我校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将根据省厅相关要求和学校办学情况适时调整;4.学费标准最终以安徽省最新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报名
安徽省统一报名
1.招生对象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安徽省高校毕业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2.报名、志愿填报、资格审查及缴费
按照《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执行。
符合免试条件考生报考我校申请办法
根据皖教高〔2020〕2号和皖征〔2020〕7号文件精神,获得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普通应届毕业生(证书公章为: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报考我校相应专业,于2021年4月6日9:00-17:00登录安庆师范大学“2021年专升本网上报名系统”(http://210.45.169.106/zsbbm/),勾选对应选项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4月7日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报教育厅审核,4月8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免试考生名单和面试方案。
专业课准考证领取
考生于4月15-16日登录我校“2021年专升本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安庆师范大学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准考证”。
七、考试
招生考试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的测试方式,考试科目分文理科,文科2门公共课为“大学语文+英语”,理科2门公共课为“高等数学+英语”,2门专业课为高职(专科)阶段专业课程。
公共课由省考试院组织进行统考,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专业课由我校自主命题并组织考试,考试内容参考“安庆师范大学2021年普通专升本专业课科目测试纲要”,考试考点设在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
笔试
1.笔试科目
2.笔试时间
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公共课):2021年4月17日上午9:00—11:00;英语(公共课):2021年4月17日下午14:00—15:30;专业课:2021年4月18日(详见专业课准考证)。
3.笔试地点
公共课: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详见公共课考试准考证)。
专业课: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详见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面试
获得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普通应届毕业
生报考我校免笔试,于4月11日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方案另行通知。面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我校专业课笔试。
违规处理程序和办法
对在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要求如实记录并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其他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公布成绩
考试结束后,公共科目成绩由考生自行登录省考试院网站查询;专业课成绩考生可登录我校2021年专升本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查分查卷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成绩复查受理时间内,提交查分申请。公共科目成绩复查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可到考点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申请。专业课成绩复查,以毕业学校为单位(加盖学校公章)向我校提交查分申请,我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复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查分结果如
有误反馈给考生,无误则不予反馈。
八、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招生录取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2.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对于参加笔试考生(含退役士兵):为确保生源质量,公共课成绩要达到省考
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按考生总成绩(公共课总分+专业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成绩同分,则按专业课总成绩(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总成绩同分,则按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公共课科目1、公共课科目2顺序依次比较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退役士兵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考生的50%。
4.面试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总分100分)。根据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录取。
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录取原则同参加笔试考生。
(二)招生计划的执行及调剂
1.录取总人数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2.校内分专业招生计划调剂
如某专业因生源不足未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增调至其他专业,增调原则依据各
专业合格生源数占比等由学校统筹安排。
3.我校不接收校外调剂。
录取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后在规定时间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专科毕业证书等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
九、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由本科院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
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十、其他须知
考试时间等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通知适时调整。
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凡不符合报考资格、体检不合格、冒名顶替、重名重号、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我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社会上所有形式的普通专升本辅导班均与我校无关,请广大考生谨防上当。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6-5300053;监督网址:http://jw.aqnu.edu.cn/。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实名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56-5300117;5300067电子邮件:zsb@aqnu.edu.cn招生网址:http://zsw.aqnu.edu.cn邮政编码:246011
十二、本章程由安庆师范大学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不同或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