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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建筑大学专升本招生章程公布

2023-03-24
来源:好老师升学帮
阅读 2974
导读:本文是2023年安徽建筑大学专升本招生章程,安徽专升本同学可以从中了解到该校招生信息,如招生计划、考试科目、招生专业范围等内容。

2023年安徽建筑大学专升本招生章程公布!好老师升学帮为大家整理了2023年安徽建筑大学专升本招生章程相关信息,从中可以了解到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等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安徽建筑大学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 安徽建筑大学

办学层次: 本科

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 292 号 联合培养院校: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安徽省 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 2600 号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安 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 300 号

一、 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一) 招生专业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费 (元/ 年 · 生)

专 业 类 别

 

 

 

公共课考 试科目

 

 

 

 

备注

 

 

 

总数

其中: 免文化 课考试 退役士 兵专项

计划

其中: 非免试 退役士 兵专项

计划

其中: 建档立 卡考生 专项计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 自动化

60

4

4

3

5720

高等数学+ 英语

 

 

 

 

与安

徽职

业技

术学

院联

合办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 化

60

4

4

2

5200

高等数学+ 英语

会计学

60

4

4

2

4900

大学语文+ 英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60

4

4

3

5720

高等数学+ 英语

土木工程

60

4

4

3

5720

高等数学+ 英语

化学工程与工艺

40

4

4

2

5200

高等数学+ 英语

人力资源管理

60

4

4

2

4900

大学语文+ 英语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 化

60

4

4

3

5200

高等数学+ 英语

 

与安

徽城

市管

理职

业学

院联

合办

会计学

60

4

4

2

4900

大学语文+ 英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60

4

4

3

5720

高等数学+ 英语

土木工程

60

4

4

3

5720

高等数学+ 英语

人力资源管理

60

4

4

2

4900

大学语文+ 英语

合计

700

48

48

30





注: 1.鼓励政策 (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技能大赛获奖考生) 招生计划包含在以上招生计 划总数内。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考生报考专业总计划的 10%;

2.所有专业学制均为 2 年;

3.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不限文理科。

(二) 招生专业范围

 

专业名称

招生专业范围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装备制造大类; 交通运输大类; 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电子信息大类;装备制造大类

会计学

财经商贸大类;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旅游大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大类; 装备制造大类

土木工程

土木建筑大类; 交通运输大类; 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水利大类

化学工程与工艺

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 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轻工纺织大类

 

人力资源管理

土木建筑大类; 财经商贸大类; 旅游大类;文化艺术大类; 新闻 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 大类

注: 专业大类分类标准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 2021 年) 执行。

二、 报名

(一) 报名条件

1.2023 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 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 业生; 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


兵; 2022 年已报名但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 生,可以再次报名参加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所有考生 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 并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 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 毕业专业非以上 专业(类)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

2.申请我校鼓励政策考生还须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 1 ) 申请三等功以上退役士兵考生

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 在完成高职(专 科)学业后, 免试公共课和专业课 (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 考查) 入读普通本科,按填报计划类别录取。此类考生可向我校 申请, 资格审查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 按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 续。

( 2 ) 申请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考生

高职(专科)期间获得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 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符合普 通专升本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 且获奖领域与报考专业 相关的, 可免于参加公共课考试, 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 试合格,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在报考专业(同一联合培养院校) 总计划的 10%以内(含 10%)择优录取。

( 二 ) 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均须严格按照《安徽省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 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2023〕5 号 ) 文件规定的报名 办法报名, 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专升本志愿分为A 段和B 段, 每段均设置 1 个院校志愿和 1 个专业志愿。其中 A 段为专项计划志愿 (含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 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 划 );B 段为非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兼报 A 段、B 段 志愿。 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 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 程, 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关要求、专业课考试时间、综合考查安 排等因素,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1.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省应征 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 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 ,在 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登录 zsbbm.ahzsks.cn,注册后绑定微信号 和手机号码。按照报名页面指引, 完成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采 像、缴费等报名流程。报名时段为 2023 年 3 月 23 日 10:00 至 3 月 27 日 16:00。考生务必随时关注省考试院微信小程序,查询 报考信息、资格审核状态等。

2.意向报考我校,在安徽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  (专科) 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须于 3 月 23 日 10:00 至 3 月 26  日 10:00 期间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在“专升本招生系统” 上传以下证明材料 (扫描件) :

①《安徽建筑大学 2023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外省院校毕业退 役士兵申请表》  (见附件 1 ) ;

②居民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须在有效期内);

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加盖毕业学校学籍管理章的包

含就读学校、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 页面截图 ) ;

④退役证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退役军人身份证明。


我校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审核其报名资格。审核内容 包括考生基本信息、学籍(毕业证书) 、应征入伍地、高职(专 科)阶段专业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招生要求等。 资格审核结果将通 过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联系电话告知考生本人, 请考生务必保持登 记的联系电话畅通, 便于接收相关通知,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负 责。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 由我校依据考生身份证、学籍信息在 报名系统录入考生身份信息、毕业学校和专业信息。考生现场按 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费。

3.意向报考我校的鼓励政策考生, 在按照皖招考〔2023〕5

号) 文件要求完成网络报名后,还须于 3 月 23 日 10:00 至 3 月 26 日 10:00 期间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在“专升本招生系 统”上传以下证明材料 (扫描件) :

( 1 )荣立三等功以上退役士兵考生

①《安徽建筑大学 2023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鼓励政策申请表》 (见附件 2 ) ;

②居民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须在有效期内 );

③退役证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退役军人身份证明;

④立功受奖证书。

( 2 )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考生

①《安徽建筑大学 2023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鼓励政策申请表》 (见附件 2 ) ;

②居民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须在有效期内 );

③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证书。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能取得相应报考资格, 后果由考 生本人负责。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 考生本


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 息或材料获取考试录取资格的, 经查实, 取消专升本报名考试资 格, 并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 档案。

( 三 ) 资格审核

1.根据皖招考〔2023〕S 号文件规定, 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 院校进行审核, 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 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 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 的鼓励政策,可参加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 试。

如因考生不能按期毕业、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后果, 由考生本人负责。

( 四 )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皖招考〔2023〕S 号文件要求执行,我校不另 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用。

( 五 ) 打印准考证

1.公共课考试准考证:按照省考试院统一要求自行打印, 具 体时间和办法请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及报名微信小程序。

2.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且缴费成功的考生, 于 4 月 16 日至 4 月 22 日期间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 在“专升 本招生系统”中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 考试

(一)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部分。实行“2 门公共课(各 150 分) +2 门专业课(各 150 分) ”的方式, 即公共课考试科目 分文、理两个科类, 其中,文科 2 门公共课为“大学语文+英语”, 理科 2 门公共课为 “高等数学+英语”; 2 门专业课为高职 (专 科 ) 阶段专业课程。

公共课由省考试院组织进行统考。 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且填 报 B 段非专项计划志愿的退役士兵须参加公共课科目考试。

专业课由我校组织考试。 专业课考试科目如下:

 

专业名称

专业课 1

专业课 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制图

机械设计基础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工基础

模拟电子技术

会计学

管理学原理

会计学基础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专业基础

C 语言程序设计

土木工程

建筑力学

土木工程施工

化学工程与工艺

有机化学

无机及分析化学

人力资源管理

管理学

人力资源管理概论

注: 专业课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详见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信息(发布地 址 https://www.ahjzu.edu.cn/zsw/2023/0314/c2435a211311/page.htm) 。

(二) 考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课统考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 责组织实施。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 (兼报 A、B 段志愿的,公共课考试地点设在 A 段报考院校所在 市 ) 。

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

开发区紫云路 292 号 ) ,具体考场见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4 月 22 日上午 09:00-11:00

 


 

英语

4 月 22 日下午 14:00-15:30

专业课 1

4 月 23 日上午 09:00-11:00

专业课 2

4 月 23 日下午 14:00-16:00

注: 1.技能大赛获奖考生面试、 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拟 安排在 4 月中旬。具体安排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另行发布。

2.技能大赛获奖考生面试满分 100 分,面试时间为 10 分钟。

3.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由“职业素养与职业适应性测试” 和“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为 100 分。 其中:

( 1 ) 职业素养与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 满分 60 分,考试时间 40 分钟;

( 2 ) 综合素质面试:面试, 满分 40 分,面试时间 6 分钟左右。

(三) 成绩公布及复核

1.公共课:按皖招考〔2023〕5 号文件执行。

2.专业课: 考试结束一周内, 考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 查询专业课考试成绩。考生对专业课考试成绩有异议的, 可在我 校成绩公布后 3 个工作日内, 由本人凭身份证和专业课准考证到 我校招生办公室(南校区实验综合楼 17 楼 1712 室 )提出查分申 请, 由学校组织专人在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复核。经复核有误的 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变更成绩并通知考生本人, 复核无误的不另行 通知。 查分仅限漏改、漏统、错统。

3.技能大赛获奖面试、 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测试成绩于测 试(面试)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 录取

(一)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 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 2 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 征〔2020〕7 号)和皖招考〔2023〕5 号文件精神, 科学评价,择 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 A 段录取, 再进行B 段 录取。已被任何院校 A 段录取的考生, 不再具备我校 B 段录取资 格。

(二)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 则,结合考生志愿实施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 通过我校资格审核,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计划类别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 通过我校资格审核, 参加我 校组织的面试, 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 根据面试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择优录取, 名额不超过填报的联合培养院校对 应专业总计划的 10%。考生面试成绩相同, 同时录取则超出专业 总计划的 10%时, 按照考生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级别 (国 家级奖项优先) 和等次进行排序录取;仍相同时,按照所有面试 评委评分总和 (含评委最高分和最低分) 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未 通过面试的考生可参加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和专业课 考试。

3.一志愿 A 段(专项计划)

( 1 ) 填报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 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 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按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 招生计划数 ( 同一联合培养院校 ) 择优录取。 考生综合考查成绩 相同, 同时录取则超出专项计划数时, 按照综合考查笔试部分成 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 2 ) 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公 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考试


单科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 根据考生报考的专项计划类别,对 考生总成绩(公共课总分+专业课总分) 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 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 同一联合培养院校)择优录取。考生总成 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顺序为: 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

4.一志愿 B 段 (非专项计划)

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 课考试单科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按照考生总成绩(公共课总 分+专业课总分) 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则 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顺序为:大学语文(或 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

(三) 计划调整原则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 我校将在同一联合培养院校 (不同联合培养院校之间招生计划不相互调整)内进行计划调整。 调整顺序依次为: 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B 段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校内调整的计划数, 均按调入后的计划类别的录取细则录取。 1.A 段计划调整

( 1 ) 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 则将未完成的计划按照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 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顺序, 调入合格生 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计划。

( 2 ) 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 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 计划,则按照A 段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A 段剩余合格生源总数


的比例, 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A 段其他招生专业进行取整(计算 结果小数部分舍去不计)分配;仍未分配完的计划数则调入上述 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 A 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 。 调入 A 段专业后, 按照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 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顺序, 调整到合格 生源充足的同专业专项计划类别。

2.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 段各专业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 则将未完成的计 划按 B 段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 B 段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 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 B 段专业进行取整(计算结果小数部分 舍去不计)分配;仍未分配完的计划数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 业(比例相同时调入 B 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

3.A-B 段间计划调整

A 段、B 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 若 A、B 段之间生源、 剩余计划不平衡, 则进行 A-B 段间计划调整。首先在同专业 A-B 段间进行调整,若仍不平衡则进行跨专业 A-B 段间调整。

( 1 ) 同专业 A-B 段间调整

A 段某专业仍有剩余计划未完成, 且 B 段同专业合格生源充 足时, 将 A 段未完成的计划调入 B 段同专业; 反之将 B 段未完成 的计划, 按照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 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顺序, 调整到合格生源充足 的 A 段同专业。

( 2 ) 跨专业 A-B 段间调整

经同专业 A-B 段间调整后, A 段或B 段仍有剩余计划未完成 的,按以下原则在 A、B 段间跨专业调整:

A 段专业仍有剩余计划未完成, 且 B 段合格生源充足时, 按


B 段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 B 段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将 A 段未完成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B 段专业进行取整(计算结果 小数部分舍去不计)分配;仍未分配完的计划数则调入上述比例 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 B 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

反之将 B 段未完成的计划, 根据 A 段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 A 段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 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 A 段专业进 行取整(计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不计)分配; 仍未分配完的计划 数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 A 段报考人数最 多的专业)。 调入 A 段专业后, 按照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 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顺序, 调整到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专项计划类别。

4.外校生源调剂 (调剂志愿)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 计划, 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 并在规 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 1 )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 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①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②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③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

④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 2 ) 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 划以及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①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②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③公共课考试科目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 且公共课达到省考 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

④原报考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单科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

( 3 ) 调剂志愿录取细则

①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

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考查合格 考生根据其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按免文化课考试退 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数( 同一联合培养院校 )择优录取。

②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建档立卡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

根据考生申请调剂的专项计划类别, 对考生总成绩(公共课 总分+专业课总分) 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缺额计划数 ( 同一联合培养院校)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 则按单科顺 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单科顺序为: 大学语文(或高等数 学)、英语。

③申请调剂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

按照考生总成绩(公共课总分+专业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 排序, 按相应非专项类缺额计划数( 同一联合培养院校)择优录 取。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单科顺序为: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

(四) 录取结果公布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 5 个工作日, 公示无 异议后向省考试院报送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五、 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高职(专科) 毕业证书(退役士兵、建 档立卡新生还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到联合 培养院校报到入学, 在联合培养院校脱产学习。无故不按期报到


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等 材料, 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其 入学资格无效。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 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六、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 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 对新生报考及 录取资格进行复查, 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 的, 取消入学资格, 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由此产生的一切 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 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 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 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 精神, 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 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安徽省发改委、安徽省财政 厅、安徽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学费标准与我校普通本科相应 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收费标准如有变更, 按上级部门核准的最新 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 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 业政策。


八、 资助政策

学校全力打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与校内各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 补助等相结合的多举措全方位精准资助体系。学生可以通过提交 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等程序获得充分资助, 有力保障 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正常有序进行。

九、 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 严格按照《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 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 律责任。

十、 其他须知

(一)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 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 实。

(二)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 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  三 )  安 徽 建 筑 大 学 本 科 招 生 信 息 网 ( https://www.ahjzu.edu.cn/zsw)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 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 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 学校不再具体 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 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 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 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 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学校举报电话: 0551-63828283;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

箱: jiancha@ahedu.gov.cn。

十一、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51-63828083

学校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 292 号(南校区) 招生网址:https://www.ahjzu.edu.cn/zsw

本章程由安徽建筑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 1:

安徽建筑大学 2023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 外省院校毕业退役士兵申请表

 

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


联系电话


毕业院校


毕业专业


入学时间

年   月   日

毕业时间

年   月   日

报考院校

(填写联合培养院校 名称)


报考专业


应征入伍时间

年   月   日

退役时间

年   月   日

应征入伍地

 

(按退役证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所载信息填写)

报考类别

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  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

 

 

 

 

考生承诺

本人已认真阅读 《安徽建筑大学 2023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承诺提交的报名材料和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违规行

为,或因本人不能按期毕业及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本人承担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毕业学校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招生学校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注: 考生填写须字迹工整,确保所填信息清晰、准确、完整。


附件 2:

安徽建筑大学 2023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 鼓励政策申请表

 

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


联系电话


毕业学校


毕业专业


入学时间

年   月   日

毕业时间

年   月   日

报考院校

(填写联合培养院 校名称)


报考专业


应征入伍地

(荣立三等功鼓励 政策考生填写)

 

 

(按退役证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所载信息填写)

2023年专升本考生号


报考类别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  □     荣立三等功以上退役士兵  □

 

 

 

 

考生承诺

本人已认真阅读《安徽建筑大学 2023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承 诺提交的报名材料和填报信息真实、准确, 如有虚假信息和违规行为,

或因本人不能按期毕业及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本人承担由此 产生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毕业学校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招生学校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注: 考生填写须字迹工整,确保所填信息清晰、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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