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皖南医学院专升本录取规则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①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共三部分成绩,若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知识、专业技能、 职业素质成绩进行排序,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 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②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每门考试成绩不低于 50 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为:专业课 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英语、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 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 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每门考试成绩不低于 50 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为: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英语、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 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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