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各位2019届毕业生:
根据皖招考函〔2019〕51号《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9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2019年专升本报名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系务必传达给各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并要求转达到本班学生。
一、采集考生基本信息及报名资格审查
2019年专升本招生考生基本信息采集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的模式,基本信息采集时段为2019年4月16日至4月18日。由当年有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的学校负责通知到每位毕业生,并安排专人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凡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不得审核通过。
参加专升本的考生需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采像报名,同时提供联系方式、报考院校、专业等相关信息。考生毕业院校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联网读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同时使用摄像头联网采像。考生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由毕业学校录入报名系统。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录入完成后,报名系统即时生成考生号。
考生持由毕业院校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填写报考院校、专业等信息后到招生院校现场报名。招生院校负责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考生方可领取准考证。各校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的规定执行。
退役士兵在原毕业院校采集报名基本信息。非我省高职(专科)院校毕业的皖籍退役士兵,在报考院校采集报名基本信息。
二、考试组织及录取
专升本招生实行招生院校自主考试录取的模式。考试时间、考试范围、考试办法等由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予以明确。
各招生院校严格按照招生章程中公布的考试标准和办法,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规范组织考试。根据公布的录取原则,经招生院校领导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在本校网站显著位置公示一周后,方可正式向考试院报送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进一步完善录取选拔方式,严格按照皖教秘发〔2018〕48号文件规定的各项政策执行。拟录取考生名单报送截止日期为5月31日。
根据最终录取考生名单,招生院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并及时寄发考生本人。
根据皖价费〔2006〕240号文件,各校须交纳录取费每生25元。
三、我院报名与摄像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采像时间为4月16日至4月18日,地点在1号实验实训楼二楼206办公室,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556-5208406。
请有意报考专升本的同学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系部出具的2019年专升本考试考生报名证明材料(二者缺一不可)按规定的时间段(上午8:00—11:20、下午2:00—4:50)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