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合肥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共有25个招生专业,共计划招生2070人,其中编辑出版学招生计划人数最多,共计140人,各招生专业学费由3500元/年-7000元/年不等。以下为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合肥师范学院(14098)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
1、本部培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 327 号(三孝口校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1688 号(锦绣校区),合肥市黄麓科教园区书香路(滨湖校区)
2、与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联合培养,办学地址在: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耕云路 158 号(南校区);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 300 号(主校区)
3、与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办学地址在:合肥市新站区烈山路(汇心湖校区);合肥市巢湖市姥山南路(鼓山校区)
4、与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办学地址在:合肥市包河区梁园路 1 号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020 年我校计划招收普通专升本共计 2070 人,其中,本部培养计划 1370 人,与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联合培养计划 300 人,与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计划 300 人,与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计划 100 人。具体分专业计划如下:
收费标准如有变更,按照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六、报名、志愿填报及资格审核
(一)招生对象
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安徽省高校毕业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伍士兵。
(二)报名条件
2020年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或符合安徽省专升本报名资格且符合教育部教学厅〔2015〕3号和皖教学〔2016〕3 文件中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
(三)报名办法
考生在微信中搜索小程序“安徽招生考试”进行报名。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的同时自行采像,并填报志愿,考生自主选择报考我校的一个招生专业,凡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不得参加报名考试。退役士兵须在报名系统中勾选“退役士兵”项进行报名,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并于考试前一天到我校教务处招生办提供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士兵证等原件和复印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报名流程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
(四)报名时间
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时段为2020年4月16日至4月22日。
(五)报名审核
我校于5月14日-22日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审核不通过的会立即通知考生本人并同时报省考试院。招生院校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于5月26日-28日再次登录小程序重新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只有一次重新填报志愿机会。招生院校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更改志愿。2020年专升本报名费为120元/生(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缴费时间为2020 年6月10日前,缴费操作方式另行通知。
2020年报考我校考生缴费,上传材料,确定体育考试项目,打印准考证等均在我校招生网专升本考试系统完成。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需在5月30日前在我校招生网专升本考试系统填报考试项目,并在考前提交考试安全承诺书和体检表。
七、考试
我校成立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领导组,组长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院领导担任,纪委全程监督命题、考试和录取的全过程。
(一)考试科目:
今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我校仍实行自主考试录取的模式。公共课按照“”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分标准”的原则实行联考,专业课考试大纲另行公布。专业课考试科目如下:
(二)考试分值: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各专业满分600 分。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通知确定。
(四)考试地点: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
(五)试卷的印制、运送、保密、保管工作:统考科目的试卷由我校按照有关保密 规定印制。试(答)卷运送、保密、保管办法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六)阅卷:阅卷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查分:考生可登录合肥师范学院招生网查询考试成绩,如对自己成绩有异议, 可登陆合肥师范学院招生网下载查分申请表,并由毕业学校招生部门汇总查分学生信息后,传真至教务处招生科,由我校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招生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函〔2020〕21号)的文件精神,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2、所有专业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二)录取和调剂
1、录取
(1) 英语、学前教育、视觉传达与设计、美术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运动康复、编辑出版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酒店管理、服装与服饰设计、市场营销、经济与金融、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药物制剂、网络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联网工程、制药工程专业在公共课总成绩和专业课总成绩都达到80分及以上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时,按考生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总成绩相同,则按公共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同公共课考试科目专业录取的单科顺序分别为:大学语文、英语;高等数学、英语。
若仍相同,则按专业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单科顺序为: 科目1、科目2。退役士兵计划如录不满,则计划调入原专业录取。
(2) 体育教育专业
在公共课总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专业课成绩达到180分及以上的基础上,按专项和性别根据考生的综合分(综合分=公共课成绩×0.4+专业课成绩×0.6)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各专项拟招生计划:篮球(0-8人)、羽毛球(0-8人,其中男0-4人、女0-4人)、武术套路(0-6人)、足球(0-8人,其中男0-4人、女0-4人)、体育舞蹈(0-5人)、健美操(0-5人)、乒乓球(0-6人,其中男0-3人、女0-3人)、田径(0-4人)。
所有专项按以下原则分配录取名额:如某一专项实际参加考试考生数达不到录取计划150%,按以下比例计算名额:149-140%时,按计划录取名额数的90%分配名额;依次是139-130%(80%);129-120%(70%);119-100%以下(60%);100%以下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50%分配名额,小数点后不计。如果分性别录取的专项录不满,剩余指标在本项目内调剂,如仍录不满将划入所有专项中按综合分(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按性别录取的专项录不满,剩余指标将划入所有专项中按综合分(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但每一专项总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项计划数的1.5倍。
综合分(总分)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公共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单科顺序:大学语文、英语,若仍相同, 则按专业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单科顺序为:科目1、科目2。
所有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2、调剂
(1) 本部培养计划调剂
如招生专业合格生源不足专业招生计划时,剩余计划将调整到合格生源多余的其他专业,具体可调剂到化学工程与工艺、药物制剂、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编辑出版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计划优先调剂,然后按照专业报考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如合格生源多于本部培养总计划时,可遵从考生意愿调剂录取到联合培养单位对应专业。根据各科目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时, 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公共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同公共课考试科目专业录取的单科顺序为:大学语文、英语;高等数学、英语。若仍相同,则按专业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单科顺序为:科目1、科目2。
(2) 联合培养计划调剂
联合培养各招生专业如合格生源不足专业招生计划时,各培养单位可将剩余计划调剂到本单位合格生源多余的其他专业(按照专业报考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3) 校外生源调剂
经过本部培养和联合培养计划调剂之后,如仍有专业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计划,可接受校外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生源调剂。优先顺序为先调剂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然后再调剂专业相同和部分考试科目相同专业,最后调剂相近专业,相近专业有:酒店管理相近专业为旅游管理,英语相近专业为商务英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相近专业为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与科学技术和物联网工程, 经济与金融相近专业为会计学、金融学、电子商务和财务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相近专业为化学和应用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近专业为网络工程和软件工程,药剂学、制药工程相近专业为药学、药物制剂、生物工程和中药学,编辑出版学相近专业为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和汉语言文学,电子信息工程相近专业为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和服装与服饰设计相近专业为绘画和环境设计,物联网工程相近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网络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人力资源管理相近专业为行政管理,市场营销相近专业为国际经济及贸易、电子商务。校外生源调剂不再组织考试,在公共课总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专业课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的基础上,根据各科目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时,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公共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同公共课考试科目专业录取的单科顺序为:大学语文、英语;高等数学、英语。若仍相同,则按专业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单科顺序为:科目1、科目2。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可接受校外高等数学单科成绩达到135分以上的考生(公共课总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专业课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调剂,按照高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成绩相同,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九、有关鼓励政策
(一)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经我校审核和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 录取比例不超过专业计划的15%。
(二)安徽省高职(专科)学生(含非安徽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每个专业不超过2人,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50%且不低于学校总体录取率。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 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经审核通过,可免试入读。
符合免试政策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合肥师范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免试录取申请表》(附件3),面试前经毕业学校审核盖章后提交至我校招生办。符合技能大赛获奖免试考生申请免试,需将身份证、获奖证书(当年未取得证书者提供获奖文件)原件扫描件在5月16日-17日上传至我校招生网专升本招生系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兵考生申请免试,需将立功授奖证书、授奖命令、退伍证等原件扫描件在5月16日-17日上传至我校招生网专升本招生系统。申请免试通过审核和我校组织面试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申请免试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 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考生自负。未通过审核或面试的考生仍可参加考试。
十、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由本科院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科院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
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十一、其他须知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对比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退回原毕业学校,同时要调查清楚责任,依法予以处理。
(三)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63828647;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四)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将通过合肥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3674808(兼传真) 监督电话:0551-63828647
合肥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hf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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