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1年安徽科技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了,此简章包含校本部分专业招生计划,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培养分专业招生计划,与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分专业招生计划,招收的专业都是不同的,建议同学们仔细查看。
一、学校全称:安徽科技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黄山大道 1501 号 (龙湖校区)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东华路 9 号(凤阳校区)
五、招生计划
2021 年安徽科技学院普通专升本计划招生 1140 人。校本部招生 440 人,培养地点在安徽科技学院蚌埠龙湖校区和凤阳校区;
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培养招生 400 人,培养地点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安徽省天长市金牛湖新区纵二路 28 号);
与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招生 300 人,培养地点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 2188 号)。
(一)校本部分专业招生计划
所有专业招生计划均面向退役士兵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 业生。各专业录取参加免试的考生人数不超过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 15%,文理兼收专业申请免试考生合并考核,择优录取。
(二)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培养分专业招生计划
所有专业招生计划均面向退役士兵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 业生。各专业录取参加免试的考生人数不超过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 15%,文理兼收专业申请免试考生合并考核,择优录取。
(三)与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分专业招生计划
说明:所有专业招生计划均面向退役士兵和建档立卡贫困 家庭毕业生。各专业录取参加免试的考生人数不超过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 15%。
六、招生对象
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 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安徽省高校毕业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七、报名
(一)报名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身体条件符合招生专业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 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安徽省高校毕业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4. 通过所在学校报考资格审核,能够按期取得高职(专科) 毕业证书。
(二)报名时间
2021 年 3 月 26 日 10:00 至 3 月 31 日 16:00。
(三)报名、志愿填报、缴费及资格审查
按照《安徽省 2021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执行。
八、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招生考试实行“2 门公共课(各 150 分)+2 门专业课(各150 分)”的测试方式,考试科目分文理科,文科 2 门公共课为“大学语文+英语”,理科 2 门公共课为“高等数学+英语”,2 门专业课为高职(专科)阶段专业课程。
(二)命题
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命题由省考试院负责,实行统考, 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分标准;专业课由学校自主命题或联合命题。各科目考试参考教材、版本等详见学校招生 信息网。
(三)考试时间
(四)考试地点
公共课考点设在蚌埠市,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 考点;校本部、联合培养招生专业专业课考点暂定蚌埠龙湖校区。
(五)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我 校招生信息网。
(六)查分
考生可在 4 月 23 日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
(www.ahstu.edu.cn/zs)。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查分申请表,由毕业学校招生办签署意见, 并于 4 月 23 日 17:30 前传真至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由学校汇总核查;查分仅限漏改、漏统、错统;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
九、录取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及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 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省教育厅领导下,负责学校 2021 年普通专升本考试与录取工作。
(一)普通专升本考试录取
1.录取控制线
公共课成绩达到省定合格分数线,两门专业课总成绩不低
于 100 分,且不得有缺考科目,达到上述条件视为合格考生。2.录取规则:在合格考生中,依据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择
优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按专业课总成绩(若专业课总成绩相同,按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 成绩从高到底排序)、公共课总成绩(若公共课总成绩相同,按公共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2 成绩从高到底排序)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的最后一名, 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录取
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 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学校对考生高职阶段所学专业要求,可申请免试。申请免试的考生,需填写《安徽科技学院 2021 年普通专升本免试录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将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交毕业学校审查,毕业院校在《申请表》和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盖章后的《申请表》于在 4 月 6 日 17:30 前扫描成清晰的电子版图片发送到安徽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箱(1035976518@qq.com)。审核通过的,名 单公示在学校招生信息网,面试时间为 4 月 11 日,面试时考生需提交相关材料原件、盖章后的复印件供我校复查,具体面试
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应征入伍服义务兵专升本录取
1. 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部队荣 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报考我校,如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学校对考生高职阶段所学专业要求,可申请免试录取。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需填写《申请表》,将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格交毕业学校审查, 并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荣誉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盖章后的《申请表》于在 4 月 6 日 17:30 前扫描成清晰的电子版图片发送到安徽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QQ 邮箱
(1035976518@qq.com)。审核通过的,直接录取。
2. 安徽省高职(专科)学生(含非安徽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公共课成绩需达到安徽省退役士兵合格分数线,两门专业课总成绩不低于80 分,且不得有缺考科目,录取比例按照《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 号)文件执行。
(四)调剂录取
1. 校内专业间计划调整与录取
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剩余计划按比例调整至符 合录取条件且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计划分配比例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录取规则与“普通专升本考试录取” 规则一致。实行文理兼招的专业优先在专业内进行计划调整。
2. 校外调剂录取
学校通过校内专业间计划调整与录取,如仍存在未录满的 专业,可接受外校考生调剂。
(1) 调剂条件
①考生原报考专业需与调剂至我校专业相同,公共课考试 科目一致;
②高职(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符合学校招生专业的招生范
围;
③考生公共课达到省定合格分数线,两门专业课总成绩不
低于 100 分,且不得有缺考科目。
(2) 调剂程序
①根据省考试院统一安排,学校通过安徽科技学院招生信 息网,公布接受外校考生调剂的专业、缺额计划数;
②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只可申 请填报我校一个未录满专业。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
③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详见省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 号以及安徽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
(3) 录取规则
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学校依据考生公共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公共课成绩相同,则按公共课单科成绩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成绩、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公共课各单科成绩均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的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
成绩择优录取。
(五)联合培养招生专业录取
2021 年我校校本部招生、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招生专业计划不互调,生源不互调。联合培养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按照上述录取规则执行,录取工作由安徽科技学院完成。
(六)录取审批
学校对拟录取学生名单在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无异议 的,在规定时间内,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七)《录取通知书》发放
录取通知书由学校印制发放。学校将在录取手续办理完成 后完成《录取通知书》寄发工作。
(八)新生入学及资格审查
校本部录取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校区报到,其中,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 个专业的新生到蚌埠龙湖校区报到,机电
技术教育、粮食工程、生物科学 3 个专业新生到凤阳校区报到。无故不按期报到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考生纸质档案由毕业学校密封后寄送安徽科技学院凤阳校区(详见录取通知书相关材料)。
联合培养录取新生,到联合培养地报到,入学管理及档案 邮寄要求详见录取通知书相关材料。
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对不能 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学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应征入伍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录取的新生,还须提供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证书(原件),对不能提供原件的考生,学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十、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一)普通专升本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学习 2 年,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二)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 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三)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享受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 关就业政策。
(四)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培养的招生专业,学生管理均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管理办法实施;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制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安排教师进行授课。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安徽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同时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修业证
书”。符合安徽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安徽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符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荣誉学位。
(五)与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招生专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安徽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安徽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收费标准
普通专升本学生学费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标准 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学杂费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最新标准执行。
十二、奖勤贷助补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 秀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奖助金额最高 8000 元/年。学生还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 8000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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