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学发〔2018〕9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选拔对象
我市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的有高职(专科)正式学籍的2019届毕业班学生(含退役复学和“3+2”“5年一贯制”毕业班学生)。
重庆籍生源市内外高校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于2018年退役,并在本市有关管理部门备案的退役士兵。
市外生源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应征入伍退役士兵,按国家相关规定,回生源地参加选拔。
二、资格条件
参与选拔的2019届毕业班学生同时具备下列(一)(二)(四)(五)项要求的,即具备报考资格;同时达到下列全部要求的,即具备被选拔资格。
退役士兵考生,达到下列第(一)(四)(五)项要求的,即具备报考资格;达到第(一)(三)(四)(五)项要求的,即具备被选拔资格。
(一)在校期间表现良好;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影响期已过,并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二)成绩较好;若考试考查课有重修或补考记录的,截至报名时,其重修或补考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
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等次奖励的考生,申请免试选拔,不受此项要求的限制。对报名时,相应大赛项目结果尚未公布的考生,可预先报名,结果公布后予以确认,但此类考生,如同时报名参加全市统一考试选拔的,则必须满足本项的要求。
(三)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通过毕业离校审查。
(四)身心健康,符合有关专业体检要求。
(五)自愿申请。
三、专业类别和考试科类
(一)专业类别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2019年招收“专升本”学生专业类别为:
1.普通文科类:即除英语类、计算机类、艺体类、小语种以外的文科专业;
2.普通理工科类:即除英语类、计算机类、艺体类、小语种以外的理工科专业;
(二)考试科类
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按文、理科两个大类组织考试。文、理科按考生就读高职(专科)专业当年招收时规定的科类性质确定,由推荐院校具体明确。文、理科兼收的专业由推荐学校确定考试科类,且同校同专业同方向学生,其考试科类应相同。
报名时确定的专业类别和考试科类,作为考生参加考试和录取的依据。在填报志愿、学校考核考查、预录和正式录取环节,均不得更改专业类别和考试科类。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统考科目及分值
1.文科类:《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2.理工科类:《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3.各统考科目满分均为120分。
(二)全市统考时间:2019年4月上中旬,以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五、招生计划及志愿填报
(一)我校2019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19年“专升本”招生专业有:社会工作专业,38人;广播电视学专业,39人;金融学专业,40人;财务管理专业,40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40人;教育学,15人;汉语言文学专业,3人;汉语国际教育专业,5人。
(二)达到全市相应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和经市教委认定的免试生,可填报3所学校顺序志愿,同时,根据拟填报本科专业对应高职(专科)专业的具体要求,可填报2个顺序专业志愿。填报我校志愿考试须明确是否服从学校内的专业调配。
六、预录与公示
(一)我校将严格按市教委文件规定,确保考生的考试类别与相应专业严格对应进行网上预录。
(二)我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专业未预录满时,我校将按照市教委规定预录符合条件并服从本校内调剂的考生。
(三)“专升本”录取的学生转入我校相应普通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
(四)预录取学生名单确定后,学校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市教委审批。
七、工作时间安排
(一)报名:2019年3月上旬;
(二)全市统考:2019年4月上中旬;
(三)统考成绩公布:2019年4月下旬或5月上旬;
(四)考生网上志愿填报:2019年5月上旬;
(五)学校考核考查:2019年5月上中旬;
(六)学校预录及公示:2019年5月中下旬;
(七)学校上报预录学生备案名单及相关材料:2019年5月下旬;
(八)市教委下发备案文件:2019年6月上中旬;
(九)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2019年6月中下旬。
(十)5、6月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补录:2019年6月下旬和7月上旬。
八、选拔比例、录取通知书发放、“专升本”学生待遇、学费标准及其他未尽事宜以市教委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