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是2001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2003年按照教育部8号文件要求,报经教育部批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教发函[2003]541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独立学院
国标代码:13590
办学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尚文大道906号
邮政编码:401320
学校网址:http://www.cqrz.edu.cn
招办邮箱:zsjy@cqrz.edu.cn
招办电话:023-88968679(兼传真),88968678
基本办学条件:学校现有教职工633人,其中专任教师571人。占地面积674.4亩,校舍建筑面积约24.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4026.61万元。
第二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授予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学士学位。
第三条招生计划: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招生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类)及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考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条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金融学类(金融学、投资学、保险学、信用管理、经济与金融);经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工商管理类(财务管理、资产评估、国际商务、物业管理),进校后按学校各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五条录取规则:学校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市、自治区)招考管理部门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录取新生。学校录取时,对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各专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1.对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市、区),学校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
2.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市、区),学校按相关省(市、区)的规定执行;
3.考生的录取专业按投档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自行调剂至该省(市、区)招生计划尚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
4.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5.浙江省实行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浙江省相关政策执行。我校在浙江高考录取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下:1.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理或技术;2.软件工程:物理或技术。
6.江苏省对投档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是:CC(选测科目)4C(必测科目)1合格(技术科目),进档后排序规则是:先分数后等级。
7.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数占总计划的1%。
第六条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