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通知
各院部、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考生: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学发〔2022〕1号),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工作政策宣传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从重庆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2年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从重庆应征入伍,于2021年退役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三)市内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外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2年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影响期已过,并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二)学习成绩较好,能顺利完成高职(专科)学业。
(三)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自愿申请。
三、招生院校
招生院校为我市具有普通“专升本”任务的市属本科院校。
四、招生计划
各招生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计划在市教委指导下在2022年普通“专升本”总计划中单列。各招生院校根据专业(类)生源报考情况,制定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市教委将根据生源情况调整各招生单位规模,尽量保障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入读普通或职教本科。
五、招生方式
符合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各招生院校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并综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参军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的,相关院校可优先或加分录取。(原优秀士官、优秀义务兵奖励于2020年调整为“四有”优秀士兵,可视为同一奖励。有关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报名时可以填报登记。)
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今后不再享受“专升本”有关优惠政策。
六、专业类别及专业科类
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报名时须确定专科专业类别,文、理科按就读高职(专科)专业当年招收时规定的科类性质确定,具体见附件2。退役大学生士兵应与同校同专业同方向普通“专升本”考生专业类别及科类相同。
报名时经生源学校及考生本人确定的专业类别和专业科类,作为考生参加考查和录取的依据。在考查、填报志愿和录取等环节,均不得更改专业类别和专业科类。
七、报名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通过网上报名,具体报名办法和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如考生符合多种类别(普通毕业年级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技能竞赛免试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等),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报名类别。只有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类别报名,才能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录取等工作。
报名时确定的考生类别,作为考生参加考查和录取的依据,在考查、填报志愿和录取等环节,均不得更改。
八、资格审核
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初审由学校退役士兵管理科具体负责。。相应的工作时限及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全市整体安排和要求予以明确和发布。报名结束后,所有考生退役士兵身份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复核。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根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复核结果在报名及录取系统中予以确认。
对于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手段取得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查和录取资格,已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并依规依纪对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志愿填报、考查及录取
志愿填报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进行网上填报,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考生须严格按照招生学校公布的招生专业及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等进行志愿填报,最多可填报3个院校顺序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不超过3个专业志愿。
志愿填报结束后,各招生学校根据市教育考试院反馈的填报人员名单开展考查及录取工作,并及时上传录取结果。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原则上由市教育考试院对社会公布并组织未被录取考生进行一次征集志愿。
录取时,各招生院校严格执行公布的招生章程,并负责遗留问题的解释。要组织实施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的招生院校,要提前向社会公布具体考查时间、地点。各招生院校考查、录取期间,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将对有关工作进行巡查指导。
十、学生管理
招生学校要在学生入学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资格条件、未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入学。“专升本”学生除不能转学转专业外,日常管理、毕业待遇等与招生院校相同年级、专业的学生相同。同时,招生学校应在“专升本”学生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学历证书实际时间填写。学位证书颁发按有关规定执行。招生院校在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或入学须知中必须明确载明以上内容。
十一、收费
“专升本”学生的学费等各项收费标准严格按就读的同年级同类别同本科专业学生的规定标准执行。报名考试费按渝价〔2015〕32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由市教育考试院收取。
十二、全市专升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复核:2022年2月中下旬或3月上旬;
(二)志愿填报:2022年3月上中旬;
(三)学校考查及录取:2022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
(四)录取名单备案:2022年4月下旬;
(五)发放录取名册:2022年5月下旬或6月上旬;
(六)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2022年6月上中旬。
十三、请各学院组织班主任、辅导员认真学习该通知及附件1《重庆市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有关政策解读》的内容,将该政策通知宣传到班级所有退役大学生士兵,如对政策有疑问,请积极联系教务处安月(15835301150)、李青野(18623154545),退役士兵管理科涂亮(13983898935)。请确保将政策准确无误的告知到每位退役大学生士兵。
教务处
2022年2月18日
源地址:cqvie.edu.cn/jwc/article_234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