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3 年重庆市普通 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以下简称 《实施方案》) 和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重庆市 2023 年普 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顺利完 成我校 2023 年普通高校 “专升本”选拔考试工作,现就我 校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 普通毕业年级考生
具有我市普通高职专科学籍且 2023 年 9 月 1 日前能够 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含高职扩招和 “三二分段 制”“五年一贯制”等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高职阶 段毕业学生)。
(二) 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
我市将继续单列计划,专门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 庭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以下简称“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 报考 “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是经省级扶贫机构 登记在册并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 息系统管理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且能够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三) 退役大学生士兵
1.市内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 (含高校新生) 从重庆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3年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市内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从重庆应征 入伍,并于2022年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3.市内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 (含高校新生) 在外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3年应届 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四) 技能竞赛免试生
1.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获得全国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 创业大赛国赛铜奖及以上奖项(金奖、银奖可作为团队成员, 铜奖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或全国 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应届毕业生。
2.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获世界技能大赛、“一带一路”国 际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获得中 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 及以上奖项,或参加中国 ·重庆职业技能大赛、重庆职业院 校技能大赛获市级一等奖奖项的应届毕业生。
3.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获得重庆市教委组织的大学生职 场模拟招聘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学校
招生学校为我市具有普通 “专升本”任务的市属本科院。
三、报名安排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的重庆市 2023 年普通高校 “专升本”考试,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一) 考生报名
1.资格条件
( 1 ) 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若受过处分,截 至报名时,其处分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 2 ) 学习成绩好,能顺利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若
考试考查课有重修或补考记录的,截至报名时,其重修或补 考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
( 3 )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 4 ) 自愿申请。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 1 ) 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学 生 (含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的学生)。
( 2 )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
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 3 )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
刑者。
( 4 )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此外,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专科院校贯通分段培养智能
产业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项目 ( 以下简称,专本贯通培 养项目 ) 中,转段考核合格的高职阶段应届毕业生,原则上 不纳入专升本考试招生选拔范围。如学生报名参加专升本项 目,须放弃专本贯通培养项目转段资格并报所在高职专科学 校和相关普通本科学校备案,不再享有专本贯通培养项目升 本待遇,造成遗留问题,学生自行负责。
3.报名时间:2 月 23 日 10:00-3 月 2 日 17:00。
4. “专升本”考试报名网址:学生网上报名网址,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http://www.cqksy.cn/ )或重庆招考信息网 (http://www.cqzk.com.cn/ )。
5.学生初次登录账号为用户名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 份证号后 6 位,请及时修改并牢记密码。
6.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专升本”考试管理系统,完成报考信息录入和报名考试费 交纳,逾期则视为考生放弃报考。 网上报名流程:登录 →查 看信息 →修改密码 →完善信息 → 网上缴费 →结束 ( 以上流程 由考生完成)。
7.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专升本 和教师资格两项考试收费主体及标准的通知》(渝价〔2015〕 322 号 ),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费为 140 元/生,在考试 管理系统中通过 “支付宝”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交纳。
8.资格审查:2 月 27 日全校补考成绩录入完毕后,教务 处对所有学生进行资格审查,严格落实政策要求,严格把关 资格审查,未达到报考资格条件的已报名考生,不予确认, 同时对未达到报名资格学生设置为无效考生,报名无效。
9.考生报名身份有四类分别是:普通考生、技能竞赛免 试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 业生专项计划考生。 四类考生身份性质报名,如果考生符合 多个身份,慎重选择后,报名时只能填报确认一个身份,报 名确认后不得进行修改调整。
10.对于无对口或相近本科专业的高职专业,暂不开展 普通 “专升本”工作。
(二) 院校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建筑工程学院:3 月 1 日 10:00-17:00
智能制造学院:3 月 1 日 10:00-17:00
西部数字创意产业学院:3 月 1 日 10:00-17:00 艺术与教育学院:3 月 2 日 9:00-17:00
人工智能学院:3 月 2 日 09:00-17:00
经济管理学院:3 月 3 日 09:00-17:00
汽车工程学院:3 月 3 日 09:00-17:00
零散学生(规定时间不能参加的 ):3 月 4 日 9:00-17:00、 3 月 6 日 09:0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重庆科创职业学院科技楼 209 办公室 3.现场确认流程:
( 1 ) 考生在辅导员处领取教务处下发的纸质报名表, 复核无误后经学生本人、辅导员、二级学院三级签字确认。 ( 2 ) 考生持有效身份证、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免试生: 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份;退役士兵:入伍通知书、退役 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份,立功受奖材料以及经有关 单位签字盖章后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查表》交至确认 现场。
4.现场确认要求
( 1 ) 所有完成网上报名及成功缴费的学生,须在规定 时间完成院校确认手续,方为报名成功。
( 2 ) 院校确认阶段, 由二级学院最终审核并确认考生 报名表中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凡以免试生资格报名 的,不能参加全市统一选拔考试;若考生愿意参加全市统考, 须以普通类考生身份报名,必须达到普通类考生的资格条件。
(3)考生最终复核本人报名表中的所有信息。如有问题, 应立即联系教务处更正。报名时确定的专业类别和考试科类,作为考生参加考试和录取的依据。在填报志愿、学校考核考 查、预录和正式录取环节,均不得更改专业类别和考试科类。
(4)对考生是否具有报名资格、对考生类别相关证明材 料 (尤其是免试材料和退役士兵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核 对考生本人与身份证及报名照片的一致性等要逐一认真核 对,考生本人必须现场验明身份并签字确认,严防考生冒用 优惠政策及替考等现象发生。
(三) 报名截止
院校确认时间截止后,凡未完成学校确认且已经缴费的 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报考资格审核不通过,其已缴费 用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在两个月内统一退还到原支付账户。
四、免试生招生方式
( 一 ) 符合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全市 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各招生院校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 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 结果,并综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 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参军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 奖励的、被评为 “四有”优秀士兵的,相关院校可优先或加 分录取。
( 二 ) 符合资格条件的技能竞赛免试生,免于参加全市 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各招生院校可根据本校发展定位类 型、办学整体条件及各专业办学条件、专业特色及招生计划 等综合考虑,按照国家级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市 级竞赛奖的先后顺序提出技能竞赛免试生最低报考要求,并 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 在校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五、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一) 统考科目及分值
1.文科类:《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2.理科类:《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3.小语种类考生不参加《大学英语》考试。 4.各统考科目满分均为 120 分。
(二) 统考科目考试大纲
执行由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 2023 年全市统考科目考试 大纲, 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
(三) 考试时间
2023 年我市普通高校 “专升本”考试定于 4 月 1 日、2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时间 |
4 月 1 日 |
4 月 2 日 |
9:00-11:00 | 大学语文 高等数学 | 大学英语 |
14:30-16:30 | 计算机基础 |
(三) 准考证打印及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教务处在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加盖公章后 生效,于考试前两日发放给辅导员。
六、招生学校加试
招生学校,尤其是技术技能要求较高的学校,可组织加
试,加强对接收学生专业基础、技术技能和综合素质考核考 查。考核考查成绩可计入总成绩,但占总成绩的比例不超过30%,作为录取依据。具体的加试要求与考核考查办法及占 总成绩的比例由招生学校规定,且必须在学校的实施方案中 明确和对外公布,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七、志愿填报
(一) 志愿结构
1.普通年级考生及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每个考生 可按照招生学校公布的招生专业及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填 报多个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2.退役大学生士兵及技能竞赛免试生:严格按照招生学 校公布的招生专业及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等进行志愿填报, 最多可填报 3 个院校顺序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不超过 3 个 专业志愿。
(二) 填报方式
2023 年继续实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志愿的填报工作在 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成绩公布后进行。学校明确规定 要加试的专业,考生如选择填报,必须参加其加试,方具备 被录取的资格。志愿填报的有关要求, 由市教育考试院在我 委统筹下予以明确和发布。
说明:免试生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由教务处根据考试院 工作进度另行通知。
八、工作时间安排
(一) 报名:2023 年 2 月下旬或 3 月上旬;
(二) 全市统考:2023 年 4 月上旬;
(三) 统考成绩公布:2023 年 4 月下旬或 5 月上旬;
(四) 志愿填报:2023 年 5 月上旬;
(五) 学校录取:2023 年 5 月中下旬;
(六) 发放录取名册:2023 年 5 月下旬或 6 月上旬;
(七) 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2023 年 6 月上中旬。
九、工作要求
( 一 ) 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引导。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 视并指定专人负责 “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加强统筹 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切实做好有关工作。要采取切实有效措 施做好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政策宣传工作,及时将相关办法、 要求、流程及工作安排等信息告知全体考生。要针对生源特 点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 二 ) 强化审验,严格责任追究。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安 排和准确完成考生的报名资格初核工作,对于报名资格审核 未通过的学生,要做好政策解释和心理安抚工作。对于资格 审核把关不严的依规依纪对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
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政策咨询、服务及投诉渠道
(一) 学校信息发布渠道
专升本工作以学校教务处官网发布的通知为准 (请考生 一定要关注)。
(二) 咨询服务渠道
联系人:教务处刘兰老师
电 话:023-49841629、15723426380
Q Q: 316527627
专升本QQ群:707140301
办公地点: 科技楼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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