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学发[2022] 1号)要求,为顺利完成我校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报名工作,现就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一)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从重庆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2年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从重庆应征入伍,于2021年退役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三)市内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外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2年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报名时间
2月21日10:00--2月25日17:00网上报名,2月22日10:00-3月1日17:00资格审核和缴费。
三、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影响期已过,并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二)学习成绩较好,能顺利完成高职(专科)学业。
(三)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自愿申请。
四、操作步骤
有关考生须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专升本”考试管理系统,完成注册、报考信息录入和报名考试费交纳,逾期则视为考生放弃报考。
(一)注册
专升本”考试报名网址: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http:/ /www.cqksy.cn/ )或 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 /www.cqzk.com.cn/)。考生录入以下信息进行注册:手机号、身份证号码、姓名、密码、手机验证码等。注册成功转入登陆界面,注册后可用手机号找回密码。
(二)信息填报
1.准确填报信息
登陆报名系统后,规范填写毕业学校代码、毕业专业代码、高考录取年份、入伍年份、退伍年份、入学年份、毕业年份、参军入伍地(填写具体到区县)等信息。据实选择如下类别进行报名:(1)市内高校毕业生从重庆应征入伍并于2021年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2)市外高校毕业生从重庆应征入伍并于2021年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3)市外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从重庆应征入伍,于2022年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选择专业科类和专业类别
参加大学生退役士兵报名的考生,其专业科类和专业类别同本专业普通“专升本”考生。确定的专业类别和专业科类,作为考生参加考查和录取的依据。在考查、填报志愿和录取时均不得修改。
3.上传资料
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按照规定要求上传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伍通知书、退役士兵证、立功受奖相关证明材料等。
4.要求
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保证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信息不实、不全造成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资格审核及缴费
各系部负责对本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进行初审,教务处、武装部负责对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的复核。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对从重庆入伍的市外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由审核单位反馈给考生本人。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完成缴费,所有信息不可再做修改。审核不通过的,由审核单位反馈原因,考生可根据反馈原因修改资料后继续提交审核。
截至报名时,考生应达到市教委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专升本”考试报名系统,完成报考信息录入和缴纳考试报名费,逾期则放弃报考。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专升本和教师资格两项考试收费主体及标准的通知》(渝价[2015] 322号),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费为140元/生,在考试管理系统中通过“支付宝”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交纳。
各系部要落实政策要求,严格把关,同时切实做好资格审核未通过学生的政策解释和思想教育引导工作,确保工作平稳推进。
六、招考方式
符合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各本科院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并综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参军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的,相关本科院校可优先或加分录取。
七、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工作人员、场地及设备。要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与之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工作场地、设施设备和疫情防控物质。系部要公开报名工作流程,做好“专升本”报名政策宣传,要与其他类型的考试宣传内容有效分隔,避免考生产生混淆。
(二)要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和要求,科学合理安排组织,避免考生大规模聚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
(三)强化审验环节,严格责任追究。各系部要加强资格审验,对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逐一认真核对,严防考生冒用优惠政策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凡有未达到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即取消相应学生的报名考查及录取等资格,已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对于资格审核把关不严的,依规依纪对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畅通信访申诉渠道,提升服务意识。各系部要安排专人负责解答考生疑问,及时受理来电来访,主动服务,妥善解决有关问题。
联系人:谭伟 李春梅 85770499
教务处
2022年2月19日
源地址:https://www.cqyz.edu.cn/jwc/info/1002/15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