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学发〔2023〕1号)精神,结合《长江师范学院2023年专升本免试招生章程》要求,现就我校2023年免试生专升本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查安排
(一)考查对象
符合我校免试招生条件并填报我校志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技能竞赛免试生。
(二)考查方式
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考生应及时、主动了解考查安排,熟知考查相关信息,做好考查准备,按要求参加考查。
(三)考查时间
各专业是否组织考查、考查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见附件《长江师范学院2023年免试生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安排信息表》。
(四)材料提交
参加考查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校期间成绩单,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证明材料原、复印件。考生应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未按要求携带材料影响考查成绩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考查内容
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潜力。
三、考查成绩
1.考查环节总分为100分。
2.加分。参军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在考查成绩基础上附加20分,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的附加5分;获国家级竞赛一等奖者在考查分基础上加20分,获国家级竞赛二等奖者在考查分基础上加10分。多项奖励不累计加分。
3.考查总成绩由考查环节得分和加分两部分组成。
四、注意事项
1.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考查相关安排,招生专业建有考查工作QQ群,考生须于2023年4月13日12点前加入填报专业考查工作QQ群,加群时注明填报专业、姓名、联系电话。填报专业不组织考查的不需加群。。
2.考生须自觉服从考查组织人员安排,自觉遵守考查纪律要求,考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于替考、组织作弊、泄题等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入刑条件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 考查全过程考生不得录音、录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与此次考查相关的信息对外发布。如有违反,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五、咨询与联系方式
教务处:023-72790061
纪检监察室:023-72792155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
长江师范学院2023年免试生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安排信息表.xls
资料来源:https://jwc.yznu.edu.cn/2023/0412/c1802a218734/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