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3 年重庆市普通 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以下简称 《实施方案》) 和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重庆市 2023 年普 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顺利完 成我校 2023 年普通高校 “专升本”选拔考试工作,现就我 校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 普通毕业年级考生
具有我市普通高职专科学籍且 2023 年 9 月 1 日前能够 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含高职扩招和 “三二分段 制”“五年一贯制”等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高职阶 段毕业学生)。
(二) 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
我市将继续单列计划,专门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 庭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以下简称“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 报考 “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是经省级扶贫机构 登记在册并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 息系统管理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且能够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三) 退役大学生士兵
1.市内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 (含高校新生) 从重庆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3年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市内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从重庆应征 入伍,并于2022年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3.市内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 (含高校新生) 在外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3年应届 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四) 技能竞赛免试生
1.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获得全国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 创业大赛国赛铜奖及以上奖项(金奖、银奖可作为团队成员, 铜奖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或全国 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应届毕业生。
2.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获世界技能大赛、“一带一路”国 际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获得中 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 及以上奖项,或参加中国 ·重庆职业技能大赛、重庆职业院 校技能大赛获市级一等奖奖项的应届毕业生。
3.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获得重庆市教委组织的大学生职 场模拟招聘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学校
招生学校为我市具有普通 “专升本”任务的市属本科院。
三、报名安排
我校的重庆市 2023 年普通高校 “专升本”考试,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一) 考生报名
1.资格条件
( 1 ) 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若受过处分,截 至报名时,其处分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 2 ) 学习成绩好,能顺利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若
考试考查课有重修或补考记录的,截至报名时,其重修或补 考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
( 3 )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 4 ) 自愿申请。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 1 ) 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学 生 (含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的学生)。
( 2 )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
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 3 )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 4 )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此外,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专科院校贯通分段培养智能产业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项目 ( 以下简称,专本贯通培 养项目 ) 中,转段考核合格的高职阶段应届毕业生,原则上 不纳入专升本考试招生选拔范围。如学生报名参加专升本项 目,须放弃专本贯通培养项目转段资格并报所在高职专科学 校和相关普通本科学校备案,不再享有专本贯通培养项目升 本待遇,造成遗留问题,学生自行负责。
3.报名时间:2 月 23 日 10:00-3 月 2 日 17:00。
4. “专升本”考试报名网址:学生网上报名网址,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http://www.cqksy.cn/ )或重庆招考信息网 (http://www.cqzk.com.cn/ )。
5.学生初次登录账号为用户名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 份证号后 6 位,请及时修改并牢记密码。
6.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专升本”考试管理系统,完成报考信息录入和报名考试费 交纳,逾期则视为考生放弃报考。 网上报名流程:登录 →查 看信息 →修改密码 →完善信息 → 网上缴费 →结束 ( 以上流程 由考生完成)。
7.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专升本 和教师资格两项考试收费主体及标准的通知》(渝价〔2015〕 322 号 ),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费为 140 元/生,在考试 管理系统中通过 “支付宝”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交纳。
8.资格审查:2 月 27 日全校补考成绩录入完毕后,教务 处对所有学生进行资格审查,严格落实政策要求,严格把关 资格审查,未达到报考资格条件的已报名考生,不予确认, 同时对未达到报名资格学生设置为无效考生,报名无效。
9.考生报名身份有四类分别是:普通考生、技能竞赛免 试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 业生专项计划考生。 四类考生身份性质报名,如果考生符合 多个身份,慎重选择后,报名时只能填报确认一个身份,报 名确认后不得进行修改调整。
10.对于无对口或相近本科专业的高职专业,暂不开展 普通 “专升本”工作。
(二) 院校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建筑工程学院:3 月 1 日 10:00-17:00
智能制造学院:3 月 1 日 10:00-17:00
西部数字创意产业学院:3 月 1 日 10:00-17:00 艺术与教育学院:3 月 2 日 9:00-17:00
人工智能学院:3 月 2 日 09:00-17:00
经济管理学院:3 月 3 日 09:00-17:00
汽车工程学院:3 月 3 日 09:00-17:00
零散学生(规定时间不能参加的 ):3 月 4 日 9:00-17:00、 3 月 6 日 09:0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重庆科创职业学院科技楼 209 办公室
3.现场确认流程:
( 1 ) 考生在辅导员处领取教务处下发的纸质报名表, 复核无误后经学生本人、辅导员、二级学院三级签字确认。 ( 2 ) 考生持有效身份证、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免试生: 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份;退役士兵:入伍通知书、退役 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份,立功受奖材料以及经有关 单位签字盖章后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查表》交至确认 现场。
4.现场确认要求
( 1 ) 所有完成网上报名及成功缴费的学生,须在规定 时间完成院校确认手续,方为报名成功。
( 2 ) 院校确认阶段, 由二级学院最终审核并确认考生 报名表中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凡以免试生资格报名 的,不能参加全市统一选拔考试;若考生愿意参加全市统考, 须以普通类考生身份报名,必须达到普通类考生的资格条件。
(3)考生最终复核本人报名表中的所有信息。如有问题, 应立即联系教务处更正。报名时确定的专业类别和考试科类,作为考生参加考试和录取的依据。在填报志愿、学校考核考 查、预录和正式录取环节,均不得更改专业类别和考试科类。
(4)对考生是否具有报名资格、对考生类别相关证明材 料 (尤其是免试材料和退役士兵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核 对考生本人与身份证及报名照片的一致性等要逐一认真核 对,考生本人必须现场验明身份并签字确认,严防考生冒用 优惠政策及替考等现象发生。
(三) 报名截止
院校确认时间截止后,凡未完成学校确认且已经缴费的 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报考资格审核不通过,其已缴费 用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在两个月内统一退还到原支付账户。
四、免试生招生方式
( 一 ) 符合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全市 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各招生院校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 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 结果,并综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 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参军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 奖励的、被评为 “四有”优秀士兵的,相关院校可优先或加 分录取。
( 二 ) 符合资格条件的技能竞赛免试生,免于参加全市 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各招生院校可根据本校发展定位类 型、办学整体条件及各专业办学条件、专业特色及招生计划 等综合考虑,按照国家级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市 级竞赛奖的先后顺序提出技能竞赛免试生最低报考要求,并 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 在校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五、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一) 统考科目及分值
文科类:《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理科类:《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3.小语种类考生不参加《大学英语》考试。
4.各统考科目满分均为 120 分。
(二) 统考科目考试大纲
执行由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 2023 年全市统考科目考试 大纲, 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
(三) 考试时间
2023 年我市普通高校 “专升本”考试定于 4 月 1 日、2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时间 |
4 月 1 日 |
4 月 2 日 |
9:00-11:00 | 大学语文 高等数学 | 大学英语 |
14:30-16:30 | 计算机基础 |
(三) 准考证打印及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教务处在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加盖公章后 生效,于考试前两日发放给辅导员。
六、招生学校加试
招生学校,尤其是技术技能要求较高的学校,可组织加试,加强对接收学生专业基础、技术技能和综合素质考核考 查。考核考查成绩可计入总成绩,但占总成绩的比例不超过30%,作为录取依据。具体的加试要求与考核考查办法及占 总成绩的比例由招生学校规定,且必须在学校的实施方案中 明确和对外公布,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七、志愿填报
(一) 志愿结构
1.普通年级考生及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每个考生 可按照招生学校公布的招生专业及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填 报多个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2.退役大学生士兵及技能竞赛免试生:严格按照招生学 校公布的招生专业及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等进行志愿填报, 最多可填报 3 个院校顺序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不超过 3 个 专业志愿。
(二) 填报方式
2023 年继续实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志愿的填报工作在 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成绩公布后进行。学校明确规定 要加试的专业,考生如选择填报,必须参加其加试,方具备 被录取的资格。志愿填报的有关要求, 由市教育考试院在我 委统筹下予以明确和发布。
说明:免试生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由教务处根据考试院 工作进度另行通知。
八、工作时间安排
(一) 报名:2023 年 2 月下旬或 3 月上旬;
(二) 全市统考:2023 年 4 月上旬;
(三) 统考成绩公布:2023 年 4 月下旬或 5 月上旬;
(四) 志愿填报:2023 年 5 月上旬;
(五) 学校录取:2023 年 5 月中下旬;
(六) 发放录取名册:2023 年 5 月下旬或 6 月上旬;
(七) 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2023 年 6 月上中旬。
九、工作要求
( 一 ) 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引导。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 视并指定专人负责 “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加强统筹 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切实做好有关工作。要采取切实有效措 施做好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政策宣传工作,及时将相关办法、 要求、流程及工作安排等信息告知全体考生。要针对生源特 点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 二 ) 强化审验,严格责任追究。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安 排和准确完成考生的报名资格初核工作,对于报名资格审核 未通过的学生,要做好政策解释和心理安抚工作。对于资格 审核把关不严的依规依纪对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政策咨询、服务及投诉渠道
(一) 学校信息发布渠道
专升本工作以学校教务处官网发布的通知为准 (请考生 一定要关注)。
(二) 咨询服务渠道
联系人:教务处刘兰老师
电 话:023-49841629、15723426380
Q Q: 316527627
专升本QQ群:707140301
办公地点: 科技楼 209
资料来源:http://www.cqie.cn/jwc/contents/489/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