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2023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渝教学发〔2023〕1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技能竞赛获奖学生补录工作的通知》(渝教学〔2023〕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技能竞赛获奖学生补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录对象
已报名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且未被录取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中,参加相关技能竞赛获奖并取得免试资格的学生(具体赛项及获奖等次以渝教学发〔2023〕1号文件要求为准)。
二、补录时间
2023年9月至10月。
三、补录计划
重庆医科大学、重庆文理学院、长江师范学院、重庆城市科技学院、重庆移通学院分别招收3人、100人、10人、20人、20人,具体招生计划详见上述学校今年3月公布的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
四、志愿填报
(一)技能竞赛结果已出,并符合补录资格条件的学生,须持相关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9月5日中午12点前至我校教务处(一站式学生社区教学服务中心)提出补录申请并完成志愿填报,逾期视为放弃补录资格。
(二)部分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延期至9月进行的学生,须在9月5日中午12点前至我校教务处(一站式学生社区教学服务中心)提出补录申请并完成志愿预填报,待比赛结束后进行资格认定及补录,逾期视为放弃补录资格。
(三)每名学生可填报一个学校加专业志愿。学生填报时应严格按照上述招生院校关于技能竞赛免试生获奖等次、选拔专业及专业对应关系等的要求,选择相应专业进行志愿填报。学生填报的志愿,如不符合招生要求的,视为无效志愿,招生院校不得录取。
五、补录流程
(一)补录工作分两阶段进行。9月5日前已获奖并符合补录条件的学生,安排在9月中旬进行;截至9月5日比赛结果未出的学生,待比赛结束后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并报市教委复核,复核通过的学生,安排在10月上旬进行。第一阶段已录取学生不再参加第二阶段录取。
(二)市教委汇总全市情况后,将相关学生信息送市教育考试院,由市教育考试院指导招生院校完成录取。
(三)招生院校根据本校2023年免试生招生章程、专业及专业对应关系等要求规范录取。章程中明确可以组织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的,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
(四)招生院校完成录取后,由市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招生院校在收到录取名册后,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并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六、其他
(一)已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并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此次补录。
(二)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学生充分知情;要认真做好学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确保学生志愿填报准确、有效。
联系人及电话:刘杨老师(学校教务处65928153);赵老师(重庆医科大学),65714674;殷老师(重庆文理学院),49891935;邓老师(长江师范学院),72790061;谢老师(重庆城市科技学院),61133880,61133881;闫老师(重庆移通学院),42870166。
资料来源:https://oaa.cqcet.edu.cn/info/1364/403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