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专升本”工作,确保选拔工作规范有序,保证选拔质量,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专升本”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专升本”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手续完备”的要求,做到“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宁缺毋乱、确保质量”。
二、选拔对象
我校在校在读的高职(专科)正式学籍的2014届毕业班学生。
我校重庆籍生源具有毕业学历应征入伍并于2013年退役,并在市民政部门备案的退役士兵。
三、资格条件
参与选拔的2014届毕业班学生同时具备下列(一)、(二)、(四)、(五)款要求的,即具备报考资格;同时达到下列全部要求的,即具备被选拔资格。
我校2013年重庆籍普通专科学历退役士兵应具备普通专科学历,并在市民政部门备案,且达到下列(四)、(五)款要求,即具备报考和选拔资格。
(一)在校期间表现良好。若受过处分,但其处分影响期已过,并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二)成绩较好。若考试考查课有重修或补考记录的,其重修或补考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
(三)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达到毕业要求和通过毕业离校审查。
(四)身心健康,符合有关专业体检要求。
(五)自愿申请,并具有缴纳升入本科专业学费和相关费用的能力。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凡有意参加“专升本”选拔,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学生,应于2014年3月7日下午5时前到所在院系报名,并填写“2014年重庆市普通高职高专学生“专升本”申请推荐及考试报名表”(见附件)(一式四份)(电子版在学院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号码命名的电子照片,4张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粘贴在报名表上)。学生所在院系对本院系报名的学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后,于2014年3月11日上午12时前将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及“2014年重庆市普通高职高专学生“专升本”申请推荐及考试报名表”报教务处。教务处和学生处分别对报名学生的学业情况和在校表现情况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即具备参加“专升本”考试资格。
对于无对口或相近本科专业的高职高专专业,暂不开展“专升本”工作。考生报名时,务必了解相关学校是否有对口或相近的拟接收专升本学生的本科专业,如果没有,不要报名参考,否则,相应后果自负。
报名学生每人应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渝价[2005]81号文件规定),由学生所在院系收起后统一交财务处,将财务处的收据和核对后的报名数据以及学生成绩表、“2014年重庆市普通高职高专学生“专升本”申请推荐及考试报名表”交教务处。
(二)教务处根据各教学院系和报名学生提供的信息,按要求制作考生数据光盘和相关资料到重庆市教委指定地点统一办理我校考生的报名手续。
(三)报名学生和相关部门应当实事求是地填写报名信息资料,各教学院系、教务处、学生处应当认真按要求进行审查。凡弄虚作假,提供资料不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生“专升本”资格。
五、选拔考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一)全市统考三门,文科统考科目为: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和大学语文;理科统考科目为: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和高等数学,统考科目由市教委组织命题。选拔学校原则上不再加试,确需加试的,需经市教委同意可在全市统考的基础上加试一门专业基础或专业技能课,并在学校的实施方案中明确。学校的加试课程由选拔学校确定,并由选拔学校组织命题和考试。
(二)我校除财经与贸易学院和艺术设计系为文科类专业外,其它专业均为理工类专业。其中财经与贸易学院专业为普通文科类,艺术设计系专业为文科大类下的艺体类,信息工程学院专业为理工大类下的计算机类,其它学院专业为普通理工类。考生参加考试的类别作为参加选拔和录取类别的依据。
(三)全市统考的科目均按120分计入总成绩。
(四)经学校批准的在校生(不包括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入伍退役的退役士兵)参军并获相应奖励的学生参加“专升本”选拔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对符合条件的,高职高专学校的学生升入相应市内公办市属院校的相应年级专业本科班。
(五)根据《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办法》(渝教高〔2009〕77号)精神,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者,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查,市教委审核,可免试“专升本”,升入相应院校相近本科专业学习。
符合上述(四)、(五)项规定的学生,可不参加“专升本”考试,但其他程序和环节要求与普通“专升本”考生相同。除此以外其他所有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学生均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考试。
六、选拔考试的组织
根据市教委相关规定,达到条件可设置“专升本”考点。由教务处负责试卷管理、考室安排布置、监考教师选聘及培训、考试组织等考务工作。保卫处与教务处共同负责试卷的领取、保管,并负责考场秩序维持,办理学生身份证明等。
考试时间:
4月12日 9:00-11:00 大学英语; 14:00-16:00 计算机基础
4月13日 9:00-11:00 语文(文科)/数学(理科)
七、划线及志愿填报
(一)市教委根据参加考试学生的全市统考成绩,按文科、理科类划定并公布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英语、计算机、艺术和体育类分别划线。普通专科学历退役士兵根据单列计划,按一定比例单独划定相关类别的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由选拔接收学校明确加试考核的要求及考核方式。只有达到全市统考成绩相应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学生,才能参加选拔学校的考试或考核。拟录取第二志愿学生的学校或拟按调剂专业录取学生的学校,可以另行组织考试或考核,也可以参照被选拔学生已参加的接收学校的考试或考查成绩。在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选拔学校可要求第一和第二志愿以及服从调剂的学生同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加试或考核。
(三)重庆市教委将根据全市选拔学校(本科院校)申报的专业、计划,以文件形式下达2014专升本选拔本科专业及指标。
(四)全市统考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志愿填报。达到全市相应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学生可在公布的全市高校拟接收专升本学生的本科专业中填报两个志愿,并明确是否服从在所填报学校内的专业调配或在全市高校的相应专业中调配。
八、录取和公示
(一)选拔学校根据考生参加全市统考成绩、平时成绩及表现和学校综合考核(考查)情况,择优预录。预录时,以学生第一志愿为主要依据,同时按第一志愿、校内调剂、第二志愿和全市调剂的顺序,综合相关情况,择优选拔。
(二)预录学生名单在选拔学校和我院进行公示。
九、备案、发放录取通知书及考生待遇
(一)公示无异议者,报经重庆市教委审核备案后,由选拔学校填发录取通知书,并集中交送推荐学校,由推荐学校发送学生本人。
(二)被正式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待遇与选拔学校同年级同专业本科学生相同。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规定,其学历证书上要注明“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
十、收费
“专升本”学生的收费标准严格按就读学校的同年级同性质同类别同本科专业学生的规定标准执行。
十一、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请在学校教务处网页通知公告栏查阅。
网址:http://www.cqvie.edu.cn/jwc/tzgg/2013/1227/21461.html。
附件1: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4“专升本”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2:2014重庆市普通高职高专学生“专升本”申请推荐及考试报名表
附件3:2014“专升本”申请推荐及考试报名表填表须知
二◯一四年三月五日
链接地址:http://www.cqvie.edu.cn/jwc/tzgg/2014/0306/217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