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印发2014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学[2014]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4年“专升本”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部)认真执行。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即: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手续完善;统一考试,择优选拔。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2014年“专升本”工作的全面指导和协调。
组 长:严欣平
副组长:干 勤 刘东燕 武金陵
成 员:郑辉昌 向晓春 陈 林 李海荣 蒋明宣 周传德 黄志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专升本”工作的宣传、报名、组织考试、选拔和录取等工作。
三、报名及条件
(一)报名对象
1.我校在读的有正式学籍的2014届专科应届毕业班学生。
2.具有我校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需同时具备以下4项条件:
(1)重庆籍生源;
(2)应征入伍于2013年退役;
(3)已在本市民政部门备案;
(4)已取得我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二)资格条件
1.在校期间表现良好。若受过处分,其处分影响期已过,并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2.成绩较好。若考试考查课有重修或补考记录的,其重修或补考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
3.能正常完成高职高专学业,并按时达到毕业要求和通过毕业离校审查。
4.身心健康,符合有关专业体检要求。
5.自愿申请,并具有缴纳升入本科专业学费和相关费用的能力。
2014届专科毕业班学生同时具备资格条件中的1,2,4,5款要求,即具备报考资格;同时达到以上全部要求的,即具备被选拔资格。
重庆籍2013年退役士兵应具备普通专科学历,并在市民政部门备案,且达到资格条件中的4,5款要求,即具备报考和选拔资格。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2014届专科毕业班学生所在学院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组织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学生的报名资格负责。
2. 重庆籍我校普通专科学历退役士兵,凭本人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在教务处教务科报名。
四、考试科目和成绩计算
(一)全市统考三门。理科: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和高等数学;文科: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和大学语文。文理科按所学高职高专专业性质确定。
注:文、理科交叉的专业由所在学院根据该专业开设的课程和多数学生的意向,以书面形式将该专业考试类别报教务处,但同一个专业的考试科目必须相同。
(二)凡报考我校的考生,今年一律不组织加试。
(三)全市统考的课程均按120分计入总成绩。
(四)经学校批准的在校生参军并获相应奖励的学生参加“专升本”选拔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对符合条件的,免试但限升入我校相应年级专业本科班。
(五)根据《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办法》(渝教高[2009]77号)精神,获得国家技能竞赛二等奖及其以上者,如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查,市教委审查,可免试。
五、选拔比例
2014届在读的普通专科毕业班学生“专升本”的选拔比例控制在全市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以内。重庆籍普通专科学历退役士兵参加普通“专升本”的招生计划,在国家核定的我市高校年度本科事业招生计划规模内单列,一般不超过上一年我市具有普通专科学历退役士兵人数的30%。
六、选拔方式及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我校所有拟选拔的本科专业原则上均面向全市相应高校相关专业年级的高职高专学生,实行统一考试,择优选拔。
(二)最低控制分数线:由重庆市教委根据全市统考成绩,按文科、理科类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英语、计算机、艺术和体育类单独划线。普通专科学历退役士兵根据单列计划,按一定比例单独划定相关类别的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
七、志愿填报、预录及公示
(一)志愿的填报在全市统考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凡上线的学生可在公布的全市高校拟选拔本科专业中填报两个志愿,并明确是否服从学校或全市调配。
(二)学校根据考生参加全市统考成绩、平时成绩及表现和学校综合考核(考查)情况,择优预录。预录时,以学生第一志愿为主要依据,同时按第一志愿、校内调剂、第二志愿和全市调剂的顺序,综合相关情况,择优选拔。预录后进行公示。
八、录取及待遇
(一)录取
经公示无异议的预录学生名单报重庆市教委审核备案后,由选拔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的“专升本”学生的待遇与相同年级相同本科专业相同性质的学生相同。同时,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要求,其学历证书上要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
(二)待遇
对取得普通“专升本”学籍的普通专科学历退役士兵学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与其他普通“专升本”学生实施同等管理,均应按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完成普通本科人才培养计划的普通“专升本”退役士兵学生的毕业待遇与录取学校相同年级相同本科专业学生相同。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规定,其学历证书上应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
九、工作进程安排
(一)报名:3月10日至3月11日,各学院按教务处提供的统一表格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并于3月12日将《2014年重庆市普通高职高专学生“专升本”申请推荐及考试报名表》《重庆科技学院2014年“专升本” 院系集体报名表》(Excel电子表格和加盖院系公章的纸质报名表)、报名费交教务处。
《2014年重庆市普通高职高专学生“专升本”申请推荐及考试报名表》一式四份,报名时交一份,另三份由考生暂存,待志愿填报完后再按通知上交。
报名考试费:按重庆市物价局渝价涵[2005]81号文件规定,每生130元报名考试费。
(二)全市统考:4月上旬(具体时间以重庆市教委通知为准)。
(三)学校加试:4月中旬(具体加试情况按所填报学校的规定执行,我校今年不加试)。
(四)预录及公示:5月上旬。
(五)市教委审核备案:5月中下旬。
(六)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6月中旬。
十、《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选拔考试大纲修订版》《2014年重庆市普通高职高专学生“专升本”申请推荐及考试报名表》《重庆科技学院2014年“专升本” 学院集体报名表》附后。《2014年重庆市普通高职高专学生“专升本”申请推荐及考试报名表》请学生自行下载打印,一式四份,A4幅面,所填内容全部手写。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教务处将根据工作进程另行通知。
链接地址:http://jw.cqust.cn/data/2014/0310/article_27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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