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学函〔2025〕1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学函〔202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重庆三峡学
院院校代码:10643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校址:重庆市万州区天星路666号(百安校区)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二段780号(沙龙校区)
学校网址:https://www.sanxiau.edu.cn/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
二、招生对象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
1.市内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从重庆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5年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市内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从重庆应征入伍,并于2024年或2025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3.市内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从重庆市外报名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5年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技能竞赛免试生经市教委审核认定的获得国家级竞赛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1.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或者服役期间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已被学校或者部队正式书面解除。2.学习成绩好,能顺利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自愿申请。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2.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3.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此外,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专科院校贯通分段培养智能产业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项目(以下简称,专本贯通培养项目)中,转段考核合格的高职阶段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纳入专升本免试招生选拔范围。如学生报名参加普通专升本免试招生,须放弃专本贯通培养项目转段资格并报所在高职专科院校和相关普通本科高校备案,不再享有专本贯通培养项目升本待遇,造成遗留问题,学生自行负责。
四、报名专升本免试招生通过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网址:https://www.cqksy.cn)进行报名。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2025年我校专升本计划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及技能竞赛获奖免试生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对应专科专业及专业类别参考《重庆三峡学院2025年专升本免试生分专业选拔计划及本专科专业对照情况一览表》(附件1)。志愿填报须严格遵循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专业类别及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等。


六、招生方式
符合我校招生对象和报名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技能竞赛获奖学生,免于全市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但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以下简称综合考查)。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对填报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并综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技能竞赛免试生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对填报我校的技能竞赛免试生进行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在校期间表现以及技能竞赛获奖成果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三)综合考查
1.综合考查安排综合考查方式、考查时间、考查地点及注意事项将提前在学校教务处网站(http://jwc.sanxiau.edu.cn)公布,填报我校志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技能竞赛免试生考生,在志愿填报结束后应密切关注学校的综合考查安排,按照学校要求参加考查。
2.综合考查方式学校组织对考生进行面试综合考查。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3.综合考查内容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进行综合考查,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政治思想素养、职业道德、语言表达能力、思辨能力、专业素养、学习规划等。思想政治素养考查满分100分,主要考查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思想作风、道德修养、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养考查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查成绩,思想政治素养考查成绩得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满分10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辨能力、专业知识能力、专业技能能力、学习规划等。
4.加分规则参军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者单次奖励加20分。参军期间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的个人综合考查成绩每项加5分,累计不超过1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综合考查时须提供立功受奖或优秀士兵的证书原件。
5.综合考查成绩综合考查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加分。
七、录取规则
学校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
(一)学校根据各招生专业计划,按照各专业综合考查成绩遵循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依次录取,录满为止。综合考查成绩相同时,按在校期间平均成绩排序,高者优先;在校平时成绩相同,按CET-6笔试成绩排序,高者优先;CET-6成绩相同,按CET-4笔试成绩排序,高者优先。
(二)填报我校某专业考生数量等于或低于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全额录取,不再组织综合考查。
(三)报考我校的免试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将按照顺序志愿的规则进行录取。
(四)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允许考生本人以自愿放弃为由退
(五)技能竞赛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单列计划未完成时,未完成计划用于录取普通专升本考生。
(六)考查结束后公示拟录取结果,录取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学籍管理
(一)经批准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应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其学籍管理与升入专业年级相同。学校在学生入学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未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获得毕业证书的不得入学。
(二)经批准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升入2023级对应本科专业学习。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今后不再享受专升本有关政策。
(三)“专升本”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其日常管理、毕业待遇等与选拔学校相同年级、专业、性质、类别的学生相同。毕业时符合学校《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的学生,学校发放国家统一制作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根据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在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相关规定的学生,学校发放国家统一制作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证书。
九、收费
专升本学生的学费等各项收费标准严格按我校就读的同年级同类别同本科专业学生的规定标准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专升本”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向重庆三峡学院教务处咨询,本招生章程由重庆三峡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三)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考生的考查及录取工作,公开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录取办法和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