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
登录 登录 注册 注册

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

400-023-1785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

微信扫码咨询

微博关注

在线客服

顶部

切换栏目
选择分类
升本政策
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
招生简章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招生计划
专业对照
招生院校
历年试题
分数线
成绩查询
报考流程
升本培训
选择地区
重庆专升本
云南专升本
贵州专升本
四川专升本
山东专升本
湖北专升本
河南专升本
陕西专升本
浙江专升本
山西专升本
安徽专升本
河北专升本
甘肃专升本
江西专升本
新疆专升本
湖南专升本
辽宁专升本
海南专升本
天津专升本
宁夏专升本
内蒙古专升本
黑龙江专升本
广西专升本
点击筛选
取消筛选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升本资讯 > 正文

2025年重庆文理学院专升本免试生第二次综合考核的通知

2025-04-24
来源:好老师升学帮
阅读 258
导读:综合考核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9:00在重庆文理学院红河校区知津楼A区进行(见附件)。

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重庆文理学院2025年普通“专升本”免试生招生章程》等文件精神,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专升本”免试生第二次综合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资格审核、第二志愿填报我校且所填报专业有剩余计划的考生(见附件)。所填报专业无剩余计划的考生不参加综合考核,做退档处理。

 2.根据《重庆文理学院2025年普通“专升本”免试生招生章程》规定,第二志愿填报我校的技能竞赛免试生不再进行综合考核。

二、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采用现场考核方式,部分考生确因现实困难无法参加现场考核,经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可采用线上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时间地点

 综合考核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9:00在重庆文理学院红河校区知津楼A区进行(见附件)。

四、考核流程

(一)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简历带有2寸近期证件照)、身份证、思想品德鉴定表(格式不限,必须就读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成绩单(学校主管部门盖章)、服役期间立功材料、退伍证、在校及服役期间的各类获奖证明等个人材料。

2.考生须在4月25日前将全部个人材料扫描件以“报考专业+姓名+毕业院校”方式命名,提前发送到各小组联系人QQ邮箱(见附件)。考生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影响考核成绩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重点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辨能力、专业知识能力、专业技能能力等。

1.环节一:自我介绍(2分钟)

考生可采取ppt汇报或口头汇报的方式进行,主要汇报入伍服役期间和在校期间的总体情况,包括思想素质、学习情况、立功情况、获奖情况、兴趣特长、对所报考专业的认知情况等方面。

2.环节二:提问答辩(8分钟)

考生根据考核小组专家所提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答。

(三)考核成绩

1. 综合考核成绩=自我介绍得分×20%+提问答辩得分×80%,综合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2.在部队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的考生,在综合考核成绩基础上加3分,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加分成绩(3分)。凡未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考核要求

1.考生提前到备考场签到、备考。

2.考生自行准备好相关材料原件备查。

3.考生面试时不过度修饰仪容,着装整洁大方得体。

4.考生不得私自对面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不得传播考核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五、录取原则

学校录取工作严格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

1.考生填报我校多个专业,其志愿为顺序志愿,录取时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

2.考生参军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且总成绩高于70分的,直接录取;专业剩余招生名额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确定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一专业拟录取名额最后一名考生和后一名考生(或后几名考生)的总成绩出现同分时,将严格按照以下优先顺序依次录取:

(1)考察考生在提问答辩环节的平均得分情况,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考察考生专科学习期间课程学习情况,无补考优先录取,若均有补考,补考门数少的优先录取。

5.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学校退档,学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6.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其间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书面申请复议。录取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7.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综合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成绩以0分计算。

六、注意事项

对考核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七、咨询与联系方式

教务处:023-49891935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

邮编:402160


推荐专题
留言咨询
* 姓名
* 手机
* 所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