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22届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免试推荐工作,确保我院免试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举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有关要求,自2022年起,全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实行免试入学和统一考试两种方式。免试入学是指在甘肃省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就读期间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届毕业生,满足免试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免除文化素质统一考试,只申请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
二、 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周和平、周雅顺
副组长:王秀玲、郭志强 、何科鹏
组员:招生处、教务处、学生处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院长、书记
纪检组长:任世伟
组员:纪委办公室
工作职责:全面领导(专科)升本科免试生资格审核确认各项工作,负责研究、决策专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确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协调免试生资格审核确认全面工作,审批免试生名单。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1.教务处:负责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前3%的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核确认工作;负责专升本免试生相关竞赛的认定工作;负责为免试生出具学历证明;负责免试生名单的汇总等工作。
2.招生处:负责开展宣传、咨询工作;负责免试生名单的公示、上报、备案等工作;负责与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省内各招生院校的对接工作。
3.学生处:负责免试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审核工作;应往届“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做好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学籍、学业信息审核工作;
4.各二级学院负责将学院“2022年专升本免试生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实施办法”在各系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宣传到位、不漏一人;负责免试生思政审核、资格核实及上报工作。
5.纪委办公室: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申诉电话:0931—6836365
三、推免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成绩优先的原则,如果综合测评成绩相同,则先按照学业(课程)成绩得分顺序进行高低比较,分高者优先。
四、免试招生对象
(一)高职(专科)在读期间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前3%的应届毕业生。
(二)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直接推免,不占用上一条中3%的推荐指标。
1.在教育部、人社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2.在教育部主导的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个人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3.全国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3名的应届毕业生。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主办的数学建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高职组)中获得个人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4.在甘肃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
5.符合我省招生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五、推免条件
(一)综合测评排名前3%的推免学生根据《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2年专升本考试3%优秀学生推免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办法》(详见附件)具体要求进行评定推荐。
本次推免包含19级高职扩招第一批学生,在计算3%名额时统一纳入专业排名内。
若排名前3%内有学生自动放弃推免资格或经教务处、学生处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可按条件依次递补,因此各二级学院在报送推免汇总表时可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顺序在前3%名额的基础上再增加2-3名递补候选者,并备注说明。
(二)符合推免范围中相关等级奖项的学生将直接推免,各二级学院统计好后单独报送名单。19级高职扩招学生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包含在内。
(三)在校期间有任何违纪情况的学生不予推免。
六、推免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成立“专升本”考试推免认定工作小组,组长由二级学院院长、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具体负责二级学院应届毕业生“专升本”考试推免综合测评成绩认定、初审、提交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分专业汇总综合测评成绩后,于1月18日前将各专业排名前3%学生(以及递补候选者)按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序后报教务处、学生处审核,相关推免学生须填写《甘肃财贸职业学院推荐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免试资格申请表》(见附件中附表)并附身份证件、相关荣誉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并上报。
符合推免范围中相关等级奖项的学生名单及佐证材料单独汇总按业务归属分别报送教务处、学生处审核(其中获得相应级别技能竞赛的报教务处审核,获得相应级别文体类竞赛的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学生处审核)。
(三)教务处会同学生处审核后将推免名单报招生处最终审核,确定最终推免名单后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和各系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免试生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小组,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在学院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免试生资格审核工作标准明确、程序规范、过程严格、结果公平。
(二) 严格资格审查。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晰各相关部门和各系在免试生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对审核工作中发现的失职渎职行为实行倒查追责。
(三)加强信息公开。要及时将有关规定向学生公布,做好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接受监督。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妥善处置信访问题,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八、其他事项
学院(专科)升本科免试生其他具体事宜,以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甘教发函〔2021〕46号),和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具体要求为准。
资料来源:https://www.gscmxy.edu.cn/jjgl/info/1075/117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