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专升本免试学生资格审核确认工作,根据《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甘教发〔2021〕46号)《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2〕1号)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2年专升本免试学生资格审核确认工作,成立专升本免试生资格审核确认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彦军
副组长:李自勇 张德龙 文云 杨俊
组 员:教务处、各二级学院、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人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全面领导专科升本科免试生资格审核确认各项工作,负责研究、决策专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免试生资格审核确认及审批工作。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1.各二级学院:负责将学院《2022年专升本免试生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实施办法》在毕业生中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宣传到位;根据学院《专业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评选出专业综合排名前3%的应届毕业生;负责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竞赛学生资料的初审工作。初审完毕将符合免试条件的学生名单汇总报教务处进行复审。
2.教务处:负责制定学院《专业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负责排名前3%的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及汇总工作;负责符合条件的免试生相关竞赛的复审工作。
3.学生处:负责免试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审核工作。
4.招生就业处:负责开展宣传、咨询工作;负责免试生名单的汇总及复审结束后的公示工作;负责免试生名单的上报、备案等工作;负责免试生审核资料的整理存档;负责与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省内各招生院校的对接工作。
5.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免试入学对象
免试生是指考生免于参加全省普通专升本招生统一考试,仅参加报考院校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依据测试结果录取的考生。
(一)按国家计划招收、具有甘肃省普通高校学籍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就读期间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备免试资格(见附件1)。
1.在教育部、人社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2.在教育部主导的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个人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3.全国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3名的应届毕业生。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主办的数学建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高职组)中获得个人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4.在甘肃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
5.高职(专科)在读期间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前3%的应届毕业生(评定办法见附件2)。
(二)在甘肃省应征入伍并已取得退役证的我院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应往届退役大学生士兵。
三、资格审核确认
(一)应届毕业生(非退役士兵)资格审核
1.二级学院初审
所需填写的内容为: ①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专业综合测评表; ②初审名单汇总(见附件3); ③免试入学学生相关大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加盖公章纸质版)于 2022 年 1 月 28日前报教务处。
2.教务处、学工部复审
教务处复审资料包括:毕业资格审核、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前 3%的学生成绩复核、学生个人竞赛奖励复核(不含团体赛)。学工部对免试学生在校期间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审核。
复审工作于2月9日前完成,教务处填写复审名单汇总表(附件4)、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前3%学生汇总表(附件5);学工部在复审汇总表上填写并认定学生有无违纪行为(并在表头盖章),签字盖章后交由招就处。
3.考生提交资格审核表
符合免试生申请条件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下载并打印《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资格审核表》,向学院招就处提交资格审核表及竞赛获奖等有关证明材料。学院根据资格审查公示结果盖章确认、存档备查。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
退役大学生士兵于2022年2月16日8:00至18日 18:00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完成网上报名后,下载并打印《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表》,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本人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同时提供退役证、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须由教务处提供学历证明。
四、免试学生名单公示
学院于2022年2月15日前完成学院符合免试生资格的应届毕业生(不含退役士兵)名单公示,并将公示结果进行报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在学院专升本免试学生资格审核确认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确保免试生资格审核工作标准明确、程序规范、过程严格、结果公平。
(二) 严格工作纪律。免试学生资格审核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和各二级学院切实履行免试学生资格审核的主体责任,对审核工作中发现的失职行为将严肃处理。
(三)加强信息公开。各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将方案向学生公布并进行政策解答,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公开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妥善处置信访问题,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举 报 电话:0938-8365817 (学院纪检监察室)
教务处电话:0938-8361496
招就处电话:0938-8361482
资料来源:https://zsjy.gsjdxy.edu.cn/info/1003/172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