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甘教学〔2024〕3号)《202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5〕1号)和《202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5〕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兰州城市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简章,相关内容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具有甘肃省普通高校学籍的2025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
在甘肃省应征入伍,退役且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的应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学校国标代码:10737)
注:1.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以省级主管部门最终下达为准。
2.各专业招生计划包含免试生计划,免试生计划占计划的20%左右,由教育厅统筹下达,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
3.学费根据最新甘肃省发改委批复标准执行
4.2025届“专升本”录取学生均在兰州城市学院应用技术学院进行培养。(地址:兰州新区科教园区九龙江街500号,兰州现代职业学院)
三、招录方式
(一)免试入学
免试条件参照甘肃省教育考试院《202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5〕1号)文件执行,省内学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外)资格审核由生源学校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
我校免试生招录入学具体办法按照《兰州城市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入学专业能力测试办法》执行。
(二)统一考试
除已被免试入学录取的考生外,其他考生需参加统一考试。统一考试内容包括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两部分,采取平行志愿招录方式。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测试大纲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考试内容、报名流程、资格审核、考试时间、录取原则按照《202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甘教学〔2024〕3号)及《202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5〕2号)执行。
(三)录取原则
专升本投档成绩排序方法,由考生文化素质及专业基础成绩之和组成排序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考生专业基础、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计算机及英语科目成绩顺序排序。
四、收费标准
根据甘肃省发改委批复标准执行,与同专业普通本科生收费标准一致。
五、其他事项
(一)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新学期入学报到时,必须提供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原件,退役士兵还须持退役证原件,由学校核实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信息,如不相符,取消普通专升本入学资格。已录取的考生在本科高校入学报到前未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其录取资格。退役大学生士兵未能正常退役,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自行放弃资格或未被录取的免试生,不再享受免试生招生相关政策,可以参加全省普通专升本招生统一考试。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全省普通专升本招生统一考试。
(三)本简章由兰州城市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本简章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有不符之处,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及电话(传真):招生办公室0931-7601082监督部门及电话: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931-7603307
网址:http://zhaosheng.1zcu.edu.cn/
微信公众号:兰州城市学院招生办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邮编:730070
兰州城市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