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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培养适应现代商务事业发展需要的国际化应用人才为宗旨的国家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广西商务行业经理人才的摇篮。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65年的广西外贸半工半读学校,1978年命名为广西对外贸易学校,1984年更名为广西对外经济贸易学校,200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广西对外经济贸易学校的基础上升格并更名为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校行政主管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教育教学业务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指导和管理。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致力于打造现代商务特色鲜明的国际化高等职业教育强校。学校2023年入选广西新一轮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首批全国青年创业示范园区、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2020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2020中国职业院校世界竞争力50强、2022职业教育国际合作典型院校、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自治区文明校园、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学校、广西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连续20年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获“十载支持,十届辉煌”中国—东盟博览会10周年志愿者突出贡献奖,中国—东盟博览会20周年杰出组织贡献奖。
学校现有南宁市大学路、东盟经开区和明秀路三个校区,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26000余人,总占地面积1200余亩,校园建筑面积63.03万平方米,教学实训用房25.95万平方米;图书馆纸质版藏书111.2万册,电子图书近75.36万册;教学用计算机5400余台,多媒体教室和语言实验室座位1.17万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3个,自治区示范性实训基地9个,广西民族文化传承创新职业教育基地1个,校外实训基地133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1043人,其中双师型教师500多人,高级职称教师130余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自治区优秀教师4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3人,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广西壮族自治区“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1人,广西技术能手1人,广西“五一”劳动奖章1人,博士研究生20人(含在读),硕士研究生454人。常年聘请一批外籍教师及来自企业的高水平专家和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
学校坚持“以群建院”建设思路,设有二级学院13个,开设专业52个,建设了跨境电子商务、商务英语、大数据与审计、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大数据技术、金融服务与管理、动漫制作技术等8个专业群,其中,跨境电子商务、市场营销、旅游管理3个专业群为广西“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
学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践行“三色”(职业底色、创业本色、国际特色)商科人才培养理念,不断推进“四信”(信仰、信念、信心、信用)价值观培养,以“SPADE”五维质量保证体系(教师发展五“特”、专业建设五“力”、学生成长五“到”、课程建设五“度”、学校发展五“重”)为保障,着力构建“五级进阶”(职业认知期、虚拟商战期、实战操练期、实习锤炼期、岗位提升期)实践教学体系,培养适应现代商务事业发展需要的“知商明礼、精商善行、崇商厚德”的高素质国际化商务应用人才。近年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获广西教学成果奖一等奖3项、二等奖7项;获国家教材建设二等奖1项,国家“十四五”规划教材7本、国家“十三五”规划教材2本,获广西“十四五”规划教材立项3本;获国家在线精品课程1门,自治区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4个,自治区在线精品课程5门,全区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1门。拥有广西职业教育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项目5个,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专业4个,自治区优质专业8个,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建设项目7个,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认定骨干专业4个,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协同创新中心1个。
学校牵头成立广西商务职教集团,入选教育部第二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与优质企业共建4个产业学院,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获批24个“1+X”证书制度试点和6个区级牵头试点。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每年招生计划规模1万余人。毕业生初次去向落实率高于广西同类院校,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率高。连续20年获评为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突出单位。获批教育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招生就业处荣获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为广西促进就业先进集体。
学校积极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合作,与40多所境外高校开展合作交流,累计招收国际学生510人。成立海外分校“桂海商学院”,获批中加、中德两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被认定为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区域合作试点单位,入选教育部“人文交流经世项目”首批“经世国际学校”,并成为UK NARIC 英国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国际专业标准评估认证计划试点院校。
学校作为广西高校中唯一具备商务部“援外培训承办单位”的资质,面向东盟及第三世界国家开展司处级官员、技术人员援外培训服务;作为广西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广西电子商务定点培训机构、广西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广西外语培训中心外语培训基地、自治区级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广西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承训单位等资源,积极开展商务系统、涉外企业的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为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提供人才、科技、资源、信息、文化服务。为“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投资峰会”提供翻译、志愿者服务。设立广西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预警工作站,助力RCEP、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及广西商务事业更高水平开放发展。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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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专升本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一)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我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区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招生的各本科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对学生的英语和计算机能力提出相应的具体选拔要求。
3.优先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含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4.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3.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层次毕业(含2024年应届毕业)。具有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本科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能报考。
4.其他要求。2022年以来已被我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录取的人员不能报考。
2024年广西普通专升本考生目前不参与考试,实行院校推荐制度。
1.选拔方式。各高校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不得按学校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提交本人签名确认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证明材料由生源学校存档备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专升本选拔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未报名也未提交放弃升本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必须与按比例推荐的学生一起按成绩排名推荐。
2.选拔比例。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的比例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国家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上一轮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详见桂教职成〔2019〕64号文)、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和已通过办学水平评估的高等专科学校一般不超过30%,有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的普通本科高校、上一轮广西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高职院校)一般不超过25%,其他高职高专院校一般不超过20%。以上比例的基数为所在院(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总人数。通过扩招就读高职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含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基层农技人员和企业员工等在岗群体以及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且选择半工半读培养方式的2024届毕业生,选拔指标不可用于其他学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方式。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本科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以下简称综合考查),由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要求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下文通知。
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若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0%,有直接选拔升本资格。其中区内应征入伍的,也可以报名参加综合考查,但报名前须签署放弃直接选拔升本资格承诺书。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名参加综合考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本科高校直接录取。其中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选择通过所在高校直接选拔升本,但须签署放弃另外一种升本方式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