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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培养适应现代商务事业发展需要的国际化应用人才为宗旨的国家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广西商务行业经理人才的摇篮。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65年的广西外贸半工半读学校,1978年命名为广西对外贸易学校,1984年更名为广西对外经济贸易学校,200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广西对外经济贸易学校的基础上升格并更名为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校行政主管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教育教学业务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指导和管理。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致力于打造现代商务特色鲜明的国际化高等职业教育强校。学校2023年入选广西新一轮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首批全国青年创业示范园区、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2020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2020中国职业院校世界竞争力50强、2022职业教育国际合作典型院校、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自治区文明校园、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学校、广西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连续20年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获“十载支持,十届辉煌”中国—东盟博览会10周年志愿者突出贡献奖,中国—东盟博览会20周年杰出组织贡献奖。
学校现有南宁市大学路、东盟经开区和明秀路三个校区,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26000余人,总占地面积1200余亩,校园建筑面积63.03万平方米,教学实训用房25.95万平方米;图书馆纸质版藏书111.2万册,电子图书近75.36万册;教学用计算机5400余台,多媒体教室和语言实验室座位1.17万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3个,自治区示范性实训基地9个,广西民族文化传承创新职业教育基地1个,校外实训基地133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1043人,其中双师型教师500多人,高级职称教师130余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自治区优秀教师4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3人,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广西壮族自治区“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1人,广西技术能手1人,广西“五一”劳动奖章1人,博士研究生20人(含在读),硕士研究生454人。常年聘请一批外籍教师及来自企业的高水平专家和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
学校坚持“以群建院”建设思路,设有二级学院13个,开设专业52个,建设了跨境电子商务、商务英语、大数据与审计、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大数据技术、金融服务与管理、动漫制作技术等8个专业群,其中,跨境电子商务、市场营销、旅游管理3个专业群为广西“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
学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践行“三色”(职业底色、创业本色、国际特色)商科人才培养理念,不断推进“四信”(信仰、信念、信心、信用)价值观培养,以“SPADE”五维质量保证体系(教师发展五“特”、专业建设五“力”、学生成长五“到”、课程建设五“度”、学校发展五“重”)为保障,着力构建“五级进阶”(职业认知期、虚拟商战期、实战操练期、实习锤炼期、岗位提升期)实践教学体系,培养适应现代商务事业发展需要的“知商明礼、精商善行、崇商厚德”的高素质国际化商务应用人才。近年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获广西教学成果奖一等奖3项、二等奖7项;获国家教材建设二等奖1项,国家“十四五”规划教材7本、国家“十三五”规划教材2本,获广西“十四五”规划教材立项3本;获国家在线精品课程1门,自治区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4个,自治区在线精品课程5门,全区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1门。拥有广西职业教育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项目5个,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专业4个,自治区优质专业8个,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建设项目7个,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认定骨干专业4个,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协同创新中心1个。
学校牵头成立广西商务职教集团,入选教育部第二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与优质企业共建4个产业学院,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获批24个“1+X”证书制度试点和6个区级牵头试点。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每年招生计划规模1万余人。毕业生初次去向落实率高于广西同类院校,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率高。连续20年获评为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突出单位。获批教育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招生就业处荣获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为广西促进就业先进集体。
学校积极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合作,与40多所境外高校开展合作交流,累计招收国际学生510人。成立海外分校“桂海商学院”,获批中加、中德两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被认定为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区域合作试点单位,入选教育部“人文交流经世项目”首批“经世国际学校”,并成为UK NARIC 英国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国际专业标准评估认证计划试点院校。
学校作为广西高校中唯一具备商务部“援外培训承办单位”的资质,面向东盟及第三世界国家开展司处级官员、技术人员援外培训服务;作为广西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广西电子商务定点培训机构、广西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广西外语培训中心外语培训基地、自治区级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广西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承训单位等资源,积极开展商务系统、涉外企业的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为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提供人才、科技、资源、信息、文化服务。为“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投资峰会”提供翻译、志愿者服务。设立广西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预警工作站,助力RCEP、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及广西商务事业更高水平开放发展。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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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西专升本报名条件:
(一)普通考生。广西高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以下简称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区内外高校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我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后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区内外高校高职(专科)毕业当年从我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2024年1月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三)学籍状态为“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在招生对象范围内。
(四)2024年通过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工作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能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各招生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在校学习、在部队服役或在单位工作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或所受纪律处分在报名时已解除。
1.普通考生。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综合课(见附件4),总分600分。其中,公共基础课考2门,每门满分150分,每门考试时间120分钟;专业基础综合课(根据专业类别采用2门或3门专业基础课合卷)考1门,满分3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只需参加公共基础课考试。
2.退役大学生士兵。需参加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根据专业类别采用2门或3门专业基础课合卷)考1门,满分300分,考查时间150分钟。
3.考试大纲与说明。使用我院公布的《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大纲与说明(2025年版)》(https://www.gxeea.cn/view/content_1173_29734.htm),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参照本考试大纲与说明执行。
序号 | 高职(专科)专业大类 | 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专业大类 | 普通本科学科门类 | 公共基础课 | 专业基础综合课/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2门或3门专业基础课合卷) | |||
专业基础综合课1 | 专业基础综合课2 | 专业基础综合课3 | ||||||
1 | 农林牧渔大类 | 农林牧渔大类 | 农学 | 数学 | 英语 | 化学 | 微生物基础 | |
2 | 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 | 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 | 理学 工学 | 数学 | 英语 | 工程制图 | 测量学 | 安全生产管理 |
3 | 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 | 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 | 工学 | 数学 | 英语 | 工程制图 | 电工与电子技术 | |
4 | 土木建筑大类 | 土木建筑大类 | 工学 管理学 | 数学 | 英语 | 工程制图 | 工程建设法规 | 计算机辅助设计 |
5 | 水利大类 | 水利大类 | 工学 管理学 | 数学 | 英语 | 水利工程制图 | 工程测量 | 工程力学 |
6 | 装备制造大类 | 装备制造大类 | 工学 | 数学 | 英语 | 机械制图 | 电工电子技术 | |
7 | 生物与化工大类 | 生物与化工大类 | 工学 | 数学 | 英语 | 无机化学 | 化学分析 | 有机化学 |
8 | 轻工纺织大类 | 轻工纺织大类 | 工学 | 数学 | 英语 | 平面设计基础 | 色彩应用基础 | 计算机图形处理技术 |
9 | 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 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 工学 医学 | 数学 | 英语 | 无机化学 | 分析化学 | 食品营养与健康 |
10 | 交通运输大类 | 交通运输大类 旅游大类 | 工学 管理学 艺术学 | 数学 | 英语 | 工程制图 | 交通运输概论 | |
11 | 电子与信息大类 | 电子与信息大类 | 工学 | 数学 | 英语 | 电工电子技术基础 | C语言程序设计 | 计算机网络基础 |
12 | 医药卫生大类 | 医药卫生大类 | 医学 管理学 | 数学 | 英语 | 人体解剖学 | 生理学基础 | 病理学基础 |
13 | 财经商贸大类 | 财经商贸大类 | 经济学 理学 管理学 | 数学 | 英语 | 电子商务基础 | 管理学基础 | 经济学基础 |
14 | 旅游大类 | 旅游大类 | 管理学 | 语文 | 英语 | 旅游学概论 | 服务礼仪 | 管理学 |
工学 | 数学 | 英语 | ||||||
15 | 文化艺术大类 | 文化艺术大类 | 艺术学 | 语文 | 英语 | 艺术概论 | 艺术史 | |
16 | 新闻传播大类 | 新闻传播大类 | 文学 艺术学 | 语文 | 英语 | 摄影摄像 | 图形图像处理 | 新闻学基础 |
17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教育学 文学 艺术学 | 语文 | 英语 | 教育学基础 | 心理学基础 | |
教育学 理学 | 数学 | 英语 | 教育学基础 | 心理学基础 | ||||
18 | 公安与司法大类 | 公安与司法大类 | 法学 | 语文 | 英语 | 刑事法律 | 行政法律 | 民事法律 |
工学 | 数学 | 英语 | ||||||
19 |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 法学 文学 管理学 | 语文 | 英语 | 管理学基础 | 人力资源管理 |
说明:
1.语言类、体育类、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专业可在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之前根据需要组织必要的考试、考查环节,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明确说明。
2.普通考生参加本表所列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本表所列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