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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广西唯一一所公办建设类高职院校。秉承“厚德、励学、敦行”的校训,传承一以贯之的土木工程教育传统,学校培养了一大批建设工程技术精英,为建设行业输送了近10万名优秀专业人才,享有“八桂鲁班摇篮”“建设英才基地”等美誉。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2023年,以优秀等次通过“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验收。
学校现有罗文、武鸣2个校区,占地总面积1928亩。设有校属企业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广西创新型企业)、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高新技术企业)和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具有产教深度融合的天然优势。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万余人,教职工逾千人。以土木建筑类优势专业为核心,开设全日制高职专业41个,基本涵盖建设行业各技术技能岗位,有国家级实训培训基地6个。
学校拥有一支实力雄厚、“双师”比例高的教职工队伍,有国家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三八红旗手1人、全国技术能手1人,广西教学名师4人、自治区优秀教师3人、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广西工程勘察设计大师5人,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
学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实现党建工作与思政工作协同育人,获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个、“样板支部”2个,获评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2个、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1个,荣获首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活动特等奖1项,入选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人、全国优秀共青团员1人,以8项“党建思政”国家级标志性成果位居全国所有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首位。同时入选新时代广西高校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广西第一批全区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校、自治区职业教育“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广西高校第一批“一站式”学生社区A类建设单位。
学校深耕产学研一体化办学,是全国首批“1+X”证书试点院校、教育部“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学校、全国首批百所“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首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教育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以技能竞赛为依托促进学生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培养,近五年来,荣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1项,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1项、“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3项,以广西最好成绩荣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
学校始终坚持开放办学,2019、2021、2023年,连续三届成为中国—东盟职业教育联展暨论坛主会场和主要责任单位,与多个国家、地区的教育机构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近年来,学校凭借毗邻东盟的地缘优势,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努力建设助力建筑企业“走出去”的行业人才培养培训服务新地标。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持续增强办学实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向着建成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职业院校目标努力奋进!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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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专升本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一)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我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区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招生的各本科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对学生的英语和计算机能力提出相应的具体选拔要求。
3.优先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含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4.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3.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层次毕业(含2024年应届毕业)。具有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本科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能报考。
4.其他要求。2022年以来已被我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录取的人员不能报考。
2024年广西普通专升本考生目前不参与考试,实行院校推荐制度。
1.选拔方式。各高校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不得按学校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提交本人签名确认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证明材料由生源学校存档备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专升本选拔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未报名也未提交放弃升本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必须与按比例推荐的学生一起按成绩排名推荐。
2.选拔比例。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的比例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国家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上一轮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详见桂教职成〔2019〕64号文)、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和已通过办学水平评估的高等专科学校一般不超过30%,有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的普通本科高校、上一轮广西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高职院校)一般不超过25%,其他高职高专院校一般不超过20%。以上比例的基数为所在院(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总人数。通过扩招就读高职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含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基层农技人员和企业员工等在岗群体以及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且选择半工半读培养方式的2024届毕业生,选拔指标不可用于其他学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方式。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本科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以下简称综合考查),由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要求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下文通知。
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若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0%,有直接选拔升本资格。其中区内应征入伍的,也可以报名参加综合考查,但报名前须签署放弃直接选拔升本资格承诺书。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名参加综合考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本科高校直接录取。其中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选择通过所在高校直接选拔升本,但须签署放弃另外一种升本方式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