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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职业学院坐落在古代“海上丝绸之路”重要始发港、美丽的滨海城市北海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于2003年8月8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77年1月的北海市师范学校,至今已有46年的办学历史。
学校办学条件优良,先后整合北海市技工学校、北海市广播电视大学,现有校本部、北校区、工业园区校区、东校区四个校区,设有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旅游商贸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教育与康养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和1所附属实验幼儿园,有港口机械与智能控制、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应用电子技术、现代物流管理、广告艺术设计、学前教育等53个专业,有296个校内实验实训室、290个签约校外实训基地。学校在校生规模18000多人,教职工912人,专任教师727人,其中,博士、硕士286人,双师型教师285人,副高以上职称191人。目前,占地1200亩的新校区项目建设正抓紧推进,新校区建成后,学校办学条件更加优越,办学能力进一步提高。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产教融合、特色兴校、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秉承“汇流纳川、修德砺能”的校训,发扬“团结拼搏、敢于挑战、担当实干、宽容友爱”的北职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致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创新创业素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努力建设专业结构合理、海洋文化特色鲜明、办学规模适度、区域领先的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紧密对接产业需求,着力打造特色专业,构建由港口运输、电子信息、滨海旅游、财经商贸、文化创意、教育康养等专业群组成的临港专业集群。学校拥有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专业2个、自治区优势特色专业1个、广西职业教育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5个、自治区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广西职业教育专业发展研究基地1个、自治区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2个、自治区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建设项目1个、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20个,获得自治区级教学成果一等等次1项、二等等次2项,建有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门,是自治区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学校持续深化产教融合,积极探索校企双元协同育人模式。联合政府、行业、企业,建成动漫产业学院、建筑产业学院、数字经济产业学院、智能制造产业学院、数智金融产业学院、滨海体育产业学院、北部湾托幼产业学院、乡村振兴产业学院、美心产业学院、文化创意产业学院等10个产业学院;联合北海市总工会、北海市人社局在学校挂牌建立北海市工匠学院;与京东云、惠科等行业龙头及知名企业共建了290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打造了一批“共享型教学工场”“校企合作工作站”和“校中店”,以产教深度融合、校企紧密合作打通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实现学生毕业实习与就业零距离对接。
学校秉持开放办学思路,积极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着眼中国—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未来,不断拓宽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台湾东南科技大学、马来西亚吉隆坡建设大学、柬埔寨国立理工学院签署合作备忘录,成功承办“2021 中国-东盟旅游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论坛”等大型活动,成立了北海职业学院“中国-东盟文旅职业教育联盟”和“柬埔寨职业教育研究所”,为学校加强与国内外院校开展职业教育交流合作提供了重要平台,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学校不断深化育人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近五年学生参加省部级以上各类竞赛成绩斐然,累计获奖470多项,其中多项国家级一等奖、省部级一等奖;玛雅啦啦队在全国啦啦操冠军赛中获3项冠军;学生男子气排球队获2019年全国大学生气排球锦标赛高职高专组冠军,刷新了广西大学生大球类项目全国比赛最好成绩。学校连年荣获“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称号,获得自治区“五一劳动奖”、自治区“高校安全文明校园”、自治区“和谐学校”、自治区“卫生学校”、自治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四十余载栉风沐雨,北职人砥砺前行;四十余载沧桑更迭,北职人孜孜以求。未来,北海职业学院将积极抢抓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机遇,认真落实加快建设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要求,主动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坚定推进“双高计划”建设,奋力谱写北海职业教育发展新篇章,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智力支持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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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专升本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一)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我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区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招生的各本科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对学生的英语和计算机能力提出相应的具体选拔要求。
3.优先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含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4.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3.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层次毕业(含2024年应届毕业)。具有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本科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能报考。
4.其他要求。2022年以来已被我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录取的人员不能报考。
2024年广西普通专升本考生目前不参与考试,实行院校推荐制度。
1.选拔方式。各高校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不得按学校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提交本人签名确认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证明材料由生源学校存档备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专升本选拔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未报名也未提交放弃升本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必须与按比例推荐的学生一起按成绩排名推荐。
2.选拔比例。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的比例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国家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上一轮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详见桂教职成〔2019〕64号文)、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和已通过办学水平评估的高等专科学校一般不超过30%,有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的普通本科高校、上一轮广西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高职院校)一般不超过25%,其他高职高专院校一般不超过20%。以上比例的基数为所在院(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总人数。通过扩招就读高职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含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基层农技人员和企业员工等在岗群体以及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且选择半工半读培养方式的2024届毕业生,选拔指标不可用于其他学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方式。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本科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以下简称综合考查),由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要求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下文通知。
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若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0%,有直接选拔升本资格。其中区内应征入伍的,也可以报名参加综合考查,但报名前须签署放弃直接选拔升本资格承诺书。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名参加综合考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本科高校直接录取。其中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选择通过所在高校直接选拔升本,但须签署放弃另外一种升本方式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