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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79年,原由国家电力工业部举办、广西电力工业局主管,现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直管。是广西唯一一所公办电力类高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五象校区位于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科园校区位于南宁市高新区核心地带。办学44年来,学校秉承“厚德笃学 砺能敏行”的校训,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全日制高职在校生将近17000人,成为全国电力类高职院校中办学规模最大、专业覆盖面最全、办学综合实力强的高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676人,专任教师565人,“双师型”专业课教师占比77.2%。特聘中国工程院院士、华北电力大学原校长刘吉臻教授担任学校高级校事顾问,拥有3个国家级样板党支部、1个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教育部课程思政团队、2名自治区模范教师,2名自治区优秀教师、2名广西教学名师,1名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广西三八红旗手,2名广西技术能手、1名南宁市首席技师。近三年,教师在省部级以上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各类奖项81项。
学校设置有电力工程学院、能源动力与环境工程学院、人工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财经与管理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设置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等51个专业,拥有4个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国家级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国家级产教融合专业合作试点专业,6个省级示范特色专业。建成“建-造-发-输-变-配-用-管”全电力产业链的专业体系。与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广西科技大学、广西警察学院合办产教融合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成3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示范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6个自治区级示范特色实训基地。建成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1个,主持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6个。拥有省部级教学成果18项。
学校积极融入“数字中国”,对接“数字广西”,与清华大学深入推进混合式教学改革,与中关村软件园、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知名高科技企业共建智能化、虚拟化实训教学环境,与中国移动在多校区高速互联、5G+覆盖等方面开展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协同推进“教学应用全覆盖、学习应用全覆盖、数字校园建设全覆盖”的“信息化+电力职教”新生态,入选全国职业院校学生信息化职业能力提升和认证项目院校,成为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实验校。
学校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理念,大力实施学校对接地方产业、专业对接行业企业、教师对接职业岗位的“三层对接” 教改工程,深入推进资本融合、技术融合、标准融合、人才融合、创新融合的“五融合”模式,牵头组建中国-东盟能源电力职教集团,与南方电网、中国大唐、中国能建等世界500强电力企业和宝钢、柳钢、南宁轨道交通集团等用电大户在培养电力技术技能人才和研发电力技术等方面形成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服务电力行业转型升级。学校成为全球知名跨国公司罗克韦尔自动化公司“与中国大学共勉”项目广西唯一的合作高校,是“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北京中关村软件园在广西唯一的合作办学高校。是清华大学在广西合作开展混合式教学改革的首个高职院校,是上海电力大学在华南地区对口支援进行全方位战略合作的首个高职院校,是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广西颁发电力行业火电、变电仿真培训基地资质唯一的高职院校。学校依托6个省级示范特色专业和“双高三优两特”7大特色专业群建设,成立智能电力产业学院、新能源产业学院、北斗产业学院、中关村智酷产业学院、智能制造产业学院、机器人产业学院、数字贸易产业学院、智慧建造产业学院、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学院等9个产业学院,全面启动以产业学院为载体的新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改革。新能源产业学院成功入选自治区级示范性产业学院。
学校积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深入推进教育对外开放,不断提升国际影响力。先后与美国、俄罗斯、德国、芬兰、英国、泰国、新加坡、老挝等国家以及香港、台湾等地区的高等院校、教育机构建立了学术交流、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合作关系,开展学生交换、学者互访研修、专业共建等实质性的交流合作。依托中国-东盟职业教育联展暨论坛等平台,已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企业举办多期定制式职业培训,实现了标准打造、技术输出、科学研究及师生交流等多维度的深入合作。2021年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共建海外华裔青少年“中文+技能”职业教育基地;2022年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在老挝校企共建“中老电力丝路学院”“中老电力工场”,实现学校海外办学零的突破;2023年与泰国乌汶技术学院共建“中泰电力丝路学院”“中泰新能源工场”,与泰国两仪集团、孔敬农业高级技术学院共建“中泰现代工匠学院”;联合培养第一批“2+1.5”项目国际学生;2023年学校3项国际化职业标准正式纳入坦桑尼亚国家职业教育体系;获得2023“丝路华语”职业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突出贡献奖;成功入选第五批“中国—东盟高职院校特色合作项目”,并获批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人文交流经世项目。目前已初步形成了面向东盟、衔接欧美、对接港澳台的多层次开放合作办学格局。
学校秉承“创新、协同、开放、共享”的教育教学理念,以学生岗位创新和就业创业需求为导向,与北京中关村软件园、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共建精益式就业创业教育体系,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就业创业能力,铸就“‘电’亮青春·酷创精彩”的就业创业教育品牌。学校是自治区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广西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理事长单位,连续15年荣获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连续8年在广西电网校园招聘录取人数位居全国第一,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40%以上的毕业生被南方电网、中国大唐、中国能建、中广核等世界500强企业和广西50强企业录用,用人单位满意度高达98%。学校拥有广西创新创业示范基地3个,自治区级创新创业学院1个。近三年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双创竞赛国家级铜奖3项、区赛金奖14项。培养出2008年北京奥运会火炬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唐劲军,“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陈琼,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常双、何宗灿、喻龙、龚君等优秀学子,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电力行业技术能手获得者巩晓阳,广西工匠、“自治区劳动模范”获得者兰海,自治区90后人大代表马宁等一批典型的优秀毕业生,许多毕业生现已成为企业技术骨干,为学校赢得了良好声誉。
学校建成工业控制、移动机器人、电气装置3个自治区世界技能竞赛平台。近三年在校生在省部级以上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各类奖项368项。在各类文化、体育赛事、志愿服务等活动中取得骄人成绩:获得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是广西第一个建设“中华礼射文化培训中心“的高校、广西第一个与“全国百佳琴馆”建设”古琴艺术实训基地“的高校;学校龙狮队荣获中国大学生舞龙舞狮锦标赛高桩冠军、男子南狮自选项目、男子规定项目全国冠军,世界华人狮王争霸赛暨水上狮王挑战赛铜奖,并受教育部邀请赴酒泉卫星发射中心进行慰问演出;学校乒乓球队荣获全国高职院校乒乓球锦标赛亚军、广西学生运动会冠军;学校足球队荣获广西校园足球联赛冠军并进入全国总决赛;学校篮球队荣获广西高等职业院校篮球锦标赛冠军。学校“小青星”志愿服务团队,8次获得全国暑期“三下乡”重点团队,入选教育部职成司与中国教育电视台CETV“提质培优、增值赋能”优秀案例、中国教育电视台职业教育频道《梦开始的地方》典型案例展示、广西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典型案例、广西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网络展示,入选2023年全国“七彩假期”志愿服务示范团队及2023年全国大中专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之乡村振兴“笃行计划”专项行动,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贡献青春力量。
学校充分发挥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转化、技能鉴定与培训等方面的优势,有力服务了国家电力行业转型升级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学校建成了广西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广西电工作业实操考试示范基地,开发广西电工作业考评员等培训标准5个,配套开发电力行业职业技能认定培训、电工作业考评员培训等培训资源包46个,承办了全国消防管理电气火灾防范培训、广西电网公司职工技能认定培训等各类培训年均达10多万人日。同时,学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全力支持南宁市上林县、河池市环江县等地开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各级政府、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学校成为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主持单位、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建设单位、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职业院校学生信息化职业能力提升和认证项目院校、教育部工业机器人职业教育项目合作院校、教育部首批“1+X ”证书制度试点学校、广西应用型本科人才产教融合协同培养试点院校,加快推进学校的高质量发展。
目前,学校围绕国家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新要求,正汇聚全国能源电力行业和区域优质资源,不忘初心,勇担使命,奋力创建电力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职业技术大学,更好服务新时代国家高质量发展。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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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专升本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一)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我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区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招生的各本科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对学生的英语和计算机能力提出相应的具体选拔要求。
3.优先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含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4.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3.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层次毕业(含2024年应届毕业)。具有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本科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能报考。
4.其他要求。2022年以来已被我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录取的人员不能报考。
2024年广西普通专升本考生目前不参与考试,实行院校推荐制度。
1.选拔方式。各高校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不得按学校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提交本人签名确认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证明材料由生源学校存档备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专升本选拔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未报名也未提交放弃升本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必须与按比例推荐的学生一起按成绩排名推荐。
2.选拔比例。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的比例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国家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上一轮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详见桂教职成〔2019〕64号文)、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和已通过办学水平评估的高等专科学校一般不超过30%,有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的普通本科高校、上一轮广西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高职院校)一般不超过25%,其他高职高专院校一般不超过20%。以上比例的基数为所在院(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总人数。通过扩招就读高职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含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基层农技人员和企业员工等在岗群体以及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且选择半工半读培养方式的2024届毕业生,选拔指标不可用于其他学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方式。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本科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以下简称综合考查),由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要求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下文通知。
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若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0%,有直接选拔升本资格。其中区内应征入伍的,也可以报名参加综合考查,但报名前须签署放弃直接选拔升本资格承诺书。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名参加综合考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本科高校直接录取。其中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选择通过所在高校直接选拔升本,但须签署放弃另外一种升本方式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