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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公办中职学校、国家示范校、国家级重点、广西五星级学校、全国规模最大的中职学校)牵头,以混合所有制形式举办的高职院校。2007年成立以来,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建设“办学特色鲜明,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的发展定位,以“新工科服务新产业”为使命,秉持“明理精工,返本开新”的校训和“德技并举,立业立人”的办学理念,坚定“执着理工,创新理工”的特色自信,推动学校跨越式发展。
学校现有壶兴和城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58.15亩,全日制在校生20884人,专任教师1103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约1.4亿元,图书共计125.47万册。学校设有土木工程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商学院、现代服务学院、电子工程与智能化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以及思政教学部、公共教学部等2个教学部;开设高职专业49个,其中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物流管理、工程测量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等5个专业先后成为广西民办高校重点支持建设专业;有校内实验实训基地31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90个,其中建筑技术实训基地是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学校是自治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广西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广西高校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自治区住建厅关键岗位培训基地、崇左市本级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崇左市农民工技术技能培训基地、崇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学校在2018年-2021年连续四年荣获“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称号。在2022年2月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工作组发布的2017-2021全国一般高职院校大学生竞赛榜单中,学校全国排名41位;在2017-2021年全国民办高职院校大学生竞赛榜单中学校高居全国第2位,同时也是唯一一所进入榜单前20位的广西高校;在中国校友会网发布的2022中国高职院校排行榜中,学校位列全国第35位,广西第2位。2021年荣获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3项,其中“职业院校‘四方协同、四化驱动’的大思政实践育人模式创新与实践”等2项获一等奖,1项获二等奖。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雄厚的办学实力和为地方服务的能力获得社会广泛认同,先后荣获全国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中国职业教育创新示范单位、中国企业培训示范基地、中国企业教育培训机构百强、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自治区优秀卫生学校、崇左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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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专升本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一)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我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区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招生的各本科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对学生的英语和计算机能力提出相应的具体选拔要求。
3.优先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含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4.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3.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层次毕业(含2024年应届毕业)。具有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本科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能报考。
4.其他要求。2022年以来已被我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录取的人员不能报考。
2024年广西普通专升本考生目前不参与考试,实行院校推荐制度。
1.选拔方式。各高校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不得按学校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提交本人签名确认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证明材料由生源学校存档备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专升本选拔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未报名也未提交放弃升本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必须与按比例推荐的学生一起按成绩排名推荐。
2.选拔比例。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的比例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国家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上一轮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详见桂教职成〔2019〕64号文)、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和已通过办学水平评估的高等专科学校一般不超过30%,有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的普通本科高校、上一轮广西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高职院校)一般不超过25%,其他高职高专院校一般不超过20%。以上比例的基数为所在院(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总人数。通过扩招就读高职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含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基层农技人员和企业员工等在岗群体以及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且选择半工半读培养方式的2024届毕业生,选拔指标不可用于其他学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方式。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本科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以下简称综合考查),由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要求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下文通知。
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若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0%,有直接选拔升本资格。其中区内应征入伍的,也可以报名参加综合考查,但报名前须签署放弃直接选拔升本资格承诺书。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名参加综合考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本科高校直接录取。其中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选择通过所在高校直接选拔升本,但须签署放弃另外一种升本方式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