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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现有东盟校区、青秀校区和平果校区三个校区,占地总面积1800余亩,总建筑面积约47万平方米,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16699人,成人教育学生1126人。学校八十余载深耕学前教育,已发展成为服务广西“幼有所育”的排头兵、广西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领跑者和广西幼儿园园长的“摇篮”,为国家尤其是广西培养了10多万名幼教人才,被我国著名教育学家顾明远先生誉为“民族地区稚慧幼儿教师培养的领跑者”。学校坚持“拥抱小小孩,国家才有大未来”的办学理念,全面推进“双高”建设和内涵建设,努力实现建设全国领先、特色鲜明的幼儿师范本科院校的目标。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学校前身是1938年我国著名幼儿教育家张雪门创办的北平香山慈幼院桂林分院广西幼稚师范学校,开创了广西全日制幼儿师范教育的先河。此后,学校几度迁址,数易校名,2009年升格为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坚定“幼”“师”办学本色,围绕“一小一老一特”领域,形成了以学前教育专业为引领、师范教育专业为重点、非师范教育专业为拓展的特色专业结构布局。现有学前教育学院、托育服务与康养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和35个专业(方向),其中学前教育专业为国家骨干专业,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音乐表演三个专业群获广西新一轮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立项。建有广西儿童发展与教育研究中心。广西幼儿教师培训中心、广西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挂靠学校。创办了国内首家集产、学、研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特殊儿童关爱服务中心。获批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自治区国家通用手语和盲文推广中心、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等。学校多年来领跑广西职前职后一体化幼教、特教师资培养培训,在广西乃至全国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学校师资素质优良。学校现有教职工722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153人,客座教授和兼职教师400多人。1个团队入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团队入选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1人入选广西高校卓越学者;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次,1人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2人获广西教学名师称号,1人获广西特级教师称号。教师教研科研成果显著,2009年以来,获市厅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542项(省部级及以上70项);省部级教研科研成果奖39项。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3项、全国教材建设奖二等奖1项和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等一批国家级标志性成果。
学校人才培养成果丰硕。学校近年来多次获得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突出单位。2009年以来,学生在技能比赛中荣获国家层面三等奖以上奖项683项,自治区级三等奖以上奖项1435项(一等奖382项),其中,在2023年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学校“桂有善育,后顾无忧”团队荣获特等奖,是本届“大挑”广西团队主赛道唯一特等奖,更是“大挑”赛事以来广西唯一主赛道特等奖,创广西“大挑”主赛道历史最好成绩。此外还获得第十八届“群星奖”、全国民族地区职业院校艺术教育展演金奖、铜奖各1项。2个歌舞节目登上中央电视台1号演播大厅。
学校社会服务优质。积极服务国家“幼有所育、老有所养、弱有所扶”等战略部署,构建四级示范培训体系,依托9个省部级职业培训基地优势承办“国培”“区培”等,影响扩大到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均完成职业培训3.13万人次。培训成果获得教育部优秀国培案例1个、自治区优秀国培案例8个,培训考核连年获优秀等级。深入实施“学前教育帮扶工程”,帮助54个贫困县实现“县县有示范”目标,并重点帮扶百坭村“文秀幼儿园”建设,全力服务乡村振兴。在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领域体现专业引领,为自治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等提供决策咨询报告,并承办广西幼儿园教师技能大赛、自治区幼儿园课程基地建设项目、残疾人青少年就业创业大赛等一批行业重大活动。学前教育发展与服务中心对外合作办园9所,已开园6所,至今累计为社会提供优质学前教育学位2320个。
学校社会声誉良好。在2023软科中国高职院校排名中,我校位居师范类第一名。学校成功入选广西新一轮“双高”校建设单位、全区职业教育“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学校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技术支撑单位、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建设单位、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校园文化先进单位、国家级幼儿教师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国家第二批“1+X证书”试点院校、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自治区示范性教师教育基地、广西学前教育教学法基地、广西学前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单位、广西职业教育表演艺术专业发展与研究基地、广西职业教育学前教育专业群发展研究基地、广西第二批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学校。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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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专升本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一)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我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区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招生的各本科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对学生的英语和计算机能力提出相应的具体选拔要求。
3.优先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含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4.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3.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层次毕业(含2024年应届毕业)。具有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本科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能报考。
4.其他要求。2022年以来已被我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录取的人员不能报考。
2024年广西普通专升本考生目前不参与考试,实行院校推荐制度。
1.选拔方式。各高校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不得按学校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提交本人签名确认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证明材料由生源学校存档备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专升本选拔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未报名也未提交放弃升本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必须与按比例推荐的学生一起按成绩排名推荐。
2.选拔比例。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的比例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国家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上一轮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详见桂教职成〔2019〕64号文)、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和已通过办学水平评估的高等专科学校一般不超过30%,有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的普通本科高校、上一轮广西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高职院校)一般不超过25%,其他高职高专院校一般不超过20%。以上比例的基数为所在院(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总人数。通过扩招就读高职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含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基层农技人员和企业员工等在岗群体以及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且选择半工半读培养方式的2024届毕业生,选拔指标不可用于其他学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方式。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本科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以下简称综合考查),由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要求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下文通知。
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若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0%,有直接选拔升本资格。其中区内应征入伍的,也可以报名参加综合考查,但报名前须签署放弃直接选拔升本资格承诺书。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名参加综合考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本科高校直接录取。其中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选择通过所在高校直接选拔升本,但须签署放弃另外一种升本方式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