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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规划占地面积826亩,坐落在南宁空港经济区--广西首府南宁半小时经济圈内,近邻南宁吴圩国际机场,面向中越边境,直通北海,交通便利,环境幽雅,校园景色与自然山水园林融为一体,生态园林式的校园环境体现了现代科技校园、生态人文校园的特色。
2012年6月学院获教育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立项的“创业大学建设实验区”。学院以“培养应用型、创业型和技能型人才、造就大批小微型企业家、服务引领社会经济发展”为办学宗旨,有着深厚的学科底蕴,为培养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的知识技能型人才提供了基石。学院依托工程建设、电子研发、信息服务、能源开发等学科优势,集科教、科技、科研于一体,以适应社会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的发展趋势,为全国及珠江三角洲、广西北部湾高新技术开发经济区、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区、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区以及广西高新技术产业服务,培养理论、实践与创新相结合的创新型人才。
学院紧跟社会发展趋势,为弥补区域市区内目前没有医学院、医护专业方面的空白,学院最近举办医学院,并在南宁市设立了附属医院-南宁玉洞医院。南宁玉洞医院是国家二级综合医院,已执业二十多年,集医疗、预防、康复、教学为一体,是南宁市良庆区政府医疗保障的主要力量,南宁市120急救中心网络医院,区、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学院拥有健全的教育教学管理体系和优秀的师资队伍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完善的教学硬件设施确保高技能教学培养工作的开展。学院立足市场需求,关注培养过程、坚持“一专多能、创新教育”的育人方针,注重提高学生核心竞争力,搭建校企合作、定单培养的就业平台,打造与学院配套开发的科技产业就业通道,在“产、学、研”中互动,坚持开放式合作培养,保障人才输出渠道畅通,将我院打造成为北部湾经济区内最具发展活力并充满魅力的创业型大学。
学院目前开设有财经商贸、电子信息、文化艺术、土木建筑、交通运输、装备制造、旅游、公共管理与服务、教育与体育、医药卫生等10大类别18个热门专业及培养方向,以能源开发、工程建设、科技研发为专业导向,设置涵盖了文、理、工、经济管理等学科,旨在创建一流的学科门类,紧跟世界科技发展前沿,振兴我国新型科技产业,逐步引领职业教育的壮大与健康发展。
欢迎全国各地莘莘学子报读我院!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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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专升本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一)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我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区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招生的各本科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对学生的英语和计算机能力提出相应的具体选拔要求。
3.优先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含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4.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3.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层次毕业(含2024年应届毕业)。具有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本科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能报考。
4.其他要求。2022年以来已被我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录取的人员不能报考。
2024年广西普通专升本考生目前不参与考试,实行院校推荐制度。
1.选拔方式。各高校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不得按学校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提交本人签名确认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证明材料由生源学校存档备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专升本选拔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未报名也未提交放弃升本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必须与按比例推荐的学生一起按成绩排名推荐。
2.选拔比例。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的比例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国家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上一轮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详见桂教职成〔2019〕64号文)、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和已通过办学水平评估的高等专科学校一般不超过30%,有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的普通本科高校、上一轮广西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高职院校)一般不超过25%,其他高职高专院校一般不超过20%。以上比例的基数为所在院(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总人数。通过扩招就读高职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含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基层农技人员和企业员工等在岗群体以及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且选择半工半读培养方式的2024届毕业生,选拔指标不可用于其他学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方式。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本科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以下简称综合考查),由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要求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下文通知。
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若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0%,有直接选拔升本资格。其中区内应征入伍的,也可以报名参加综合考查,但报名前须签署放弃直接选拔升本资格承诺书。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名参加综合考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本科高校直接录取。其中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选择通过所在高校直接选拔升本,但须签署放弃另外一种升本方式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