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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地处广西首府“绿城”南宁,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自治区体育局主管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是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单位(“双高”校建设单位),全区职业教育“三全育人”典型学校,有公园路校区、长岗校区2个校区,相思湖新校区将于2024年下半年建成投入使用。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020余人,教职员工449人,其中有博士5人,副高职称教师104人,教授20人(其中二级教授1人),国际级和国家级裁判员21人,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64人,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培养对象1人,广西技术能手1人,自治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3人。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学校前身是1956年成立的广西体育干部学校,1958年更名为广西体育学校,1960年升格为广西体育学院,1962年停办,1972年恢复广西体育学校,1984年恢复广西体育专科学校,1994年更名为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办学特色鲜明。现设有体育师范学院、体育运动学院、运动健康学院、体育管理学院、体育建筑学院、国际交流与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8个教学单位。学校开设有体育教育、小学教育、体育艺术表演、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防护、体能训练、康复治疗技术、体育保健与康复、健身指导与管理、运动健康指导、食品营养与健康、中医养生保健、社会体育、休闲体育、体育运营与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等22个专业,其中体育教育、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群入选自治区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经长期办学,形成了“立足体育本色、服务人民健康、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鲜明办学特色。先后培养了10万多名体育教师、教练员及体育管理服务和体育产业等高技能人才,被誉为“八桂体育人才的摇篮”。
学校内涵建设成果丰硕。近5年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主要参与完成),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特等奖2项、二等奖3项;获“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1部、国家在线精品课程1门、自治区课程思政示范课4门、自治区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2门;获自治区级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立项2个,开展了17个“1+X”证书制度试点。学校教师参加全国高校体育教师教学与训练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1项,全国高等体育职业院校教师技能大赛一等奖5项、二等奖6项,广西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3项、二等奖10项,广西高校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暨“精彩一课”比赛特等奖1项、二等奖2项。学校牵头成立的广西体育职业教育集团入选自治区示范性职教集团,牵头成立了首个全国运动健康产教融合共同体。体育健康产业学院入选广西高职教育示范性产业学院。学校获评为全区职业教育“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全区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院系2个、新时代广西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2个、全区高校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1个。学校获评为自治区“文明校园”“绿色学校”和“节水型高校”。学校团委获评为广西“五四红旗团委”。
学校人才培养成效显著。近5年来,学生参加全国首届学青会、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全国残运会暨特奥会斩获7枚金牌、6枚银牌、2枚铜牌;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二等奖2项,全国高等体育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4项、二等奖3项,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一等奖2项;参加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5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18项,自治区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2项;参加全区大学生运动会获33枚金牌、44枚银牌、31枚铜牌;参加全国青年蹼泳U系列赛获11枚金牌、12枚银牌、14枚铜牌;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西区赛获2枚金牌、11枚银牌、33枚铜牌;参加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广西区赛获4枚金牌、5枚银牌、1枚铜牌。学校连年获评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突出单位或留桂就业突出贡献单位。
学校社会服务声誉良好。学校连续三届获评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多名教师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近年来,学校相继承办自治区级以上体育赛事20多项,每年组队参与“壮族三月三”广西民族传统体育展演,其中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到广西视察时现场观看了我校师生的表演。学校选派师生志愿者近800人服务2023年全国首届学青会。依托设在学校的广西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为社会提供体质监测服务约5万人次。面向中小学教师等开展培训累计约1.2万人次。学校被确定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师资(管理者)培训基地、全国退役运动员培训基地、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运动员职业培训基地、中国-东盟体育人才培训基地、自治区国培项目教师培训基地等17个国家级、省级教育培训基地。
学校国际交流扎实推进。学校与越南、泰国等东盟国家的5所高校签订合作协议。学校获越南文化体育旅游部颁发的“对越体育事业贡献奖”,“中越联合培养体育高技能人才项目”入选教育部中国教育交流协会“中国东盟高职院校特色合作项目”。3个“老挝国家职业标准共建项目”获老挝教育与体育部官方认证并纳入老挝国家职业教育体系。2门课程(教材)获批为面向东盟国际化职业教育资源。
面向未来,学校将立足广西、面向西南、辐射东盟,以升本为目标,紧紧抓住新时代“体育强国”“教育强国”“文化强国”建设新机遇,着眼于全民健康国家战略,服务全民健身发展需求,心怀“国之大者”,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秉持“明德至诚,健行致远”的校训精神,大力实施“双高建设”计划,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把学校建设成为规模适度、行业领先、特色鲜明的体育高等院校。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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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专升本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一)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我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区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招生的各本科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对学生的英语和计算机能力提出相应的具体选拔要求。
3.优先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含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4.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3.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层次毕业(含2024年应届毕业)。具有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本科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能报考。
4.其他要求。2022年以来已被我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录取的人员不能报考。
2024年广西普通专升本考生目前不参与考试,实行院校推荐制度。
1.选拔方式。各高校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不得按学校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提交本人签名确认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证明材料由生源学校存档备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专升本选拔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未报名也未提交放弃升本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必须与按比例推荐的学生一起按成绩排名推荐。
2.选拔比例。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的比例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国家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上一轮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详见桂教职成〔2019〕64号文)、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和已通过办学水平评估的高等专科学校一般不超过30%,有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的普通本科高校、上一轮广西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高职院校)一般不超过25%,其他高职高专院校一般不超过20%。以上比例的基数为所在院(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总人数。通过扩招就读高职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含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基层农技人员和企业员工等在岗群体以及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且选择半工半读培养方式的2024届毕业生,选拔指标不可用于其他学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方式。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本科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以下简称综合考查),由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要求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下文通知。
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若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0%,有直接选拔升本资格。其中区内应征入伍的,也可以报名参加综合考查,但报名前须签署放弃直接选拔升本资格承诺书。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名参加综合考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本科高校直接录取。其中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选择通过所在高校直接选拔升本,但须签署放弃另外一种升本方式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