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高教〔2022〕17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2〕68号)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为河池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国标代码:10605。
学校地址:广西河池市宜州区龙江路42号。
二、招生专业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序号 | 本科专业名称 | 可对应高职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备注 |
1 | 市场营销 | 财务管理、传播与策划、电子商务、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广告策划与营销、广告学、国际商务、会展策划与管理、经济信息管理、连锁经营管理、品牌策划、品牌管理、企业管理、汽车营销与服务、市场营销、网络营销、文化市场经营管理、物流管理、药品服务与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移动商务、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 22 | 4600 | |
2 | 行政管理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宠物养护与驯导、畜牧兽医、导游、动物医学、工商企业管理、公共事务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民航运输、商务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市场营销、水产养殖技术、体育运营与管理、文秘、物流管理、物业管理、小学教育、行政管理、应用法语、应用韩语、应用日语、应用泰语、应用外语、应用西班牙语、应用英语、应用越南语、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 21 | 4600 | |
3 | 环境设计 | 风景园林设计、工业设计、公共艺术设计、古建筑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家具设计与制造、家具艺术设计、建筑设计、建筑室内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 | 7 | 12000 | |
合计 | 50 |
备注:最终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以上级部门下文为准;可对应高职专业名称仅供参考,以上级文件为准;学费仅供参考,我校执行广西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收费标准(本科生按照学分收费)。
三、招生对象和招生条件
(一)招生对象。
1.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或在校期间在广西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在广西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三)招生方式。
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需参加我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统称为综合考查),并且要根据招生计划和续接高职专业的要求填报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我校对填报专业志愿符合专业续接要求的考生,依据综合考查结果、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综合考查,但要填报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我校对填报专业志愿符合专业续接要求的考生直接录取。
四、招生工作流程
(一)考生报名、 综合考查申报。
考生报名及综合考查申报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2〕68号)开展,详情请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查看。
(二)综合考查。
我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已向本校申报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查,综合考查满分分值为150分。除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外(此类考生按综合考查满分计),其他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的综合考查并取得成绩。我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学校实际,灵活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联合测试等方式开展综合考查,具体综合考查时间、考查安排在河池学院招生网另行公布。6月15日前,我校将考生综合考查成绩上传至“2022年广西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管理系统”,供考生查询。
(三)填报志愿。
6月16日10:00至20日12:00,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进入“系统导航-志愿填报”栏目,选择“2022年普通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初始密码为考生报名时所设置的密码,考生如丢失或遗忘,可通过报名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进行修改。
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填报1个专业志愿。考生须参加所填院校相应专业综合考查并取得成绩,否则所填志愿无效。取得同一所院校多个专业综合考查成绩的考生,如考生考虑同时填报同一院校多个专业,每个专业为一个志愿。投档录取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资格。
备注:时间若是有调整,以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通知为准。
(四)投档录取。
6月21日至22日,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的投档原则,对已填报院校志愿且有综合考查成绩的考生档案进行投放。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不再进行志愿征集。录取结束后,我校于6月24日前在本校网站公示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后,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公示信息保留至年底。
备注:时间若是有调整,以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通知为准。
五、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相关专业的考生,若是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依次录取第二、三、四志愿填报我校相关专业的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相同时,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优异者,优先录取。
五、新生入学
(一)新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有关部门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取消入学资格。
(二)学校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视情况调整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三)新生可按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享有学校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入学后根据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参评。
六、工作要求
(一)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入学时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查处,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广西招生考试院作后续处理。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属于普通高校专升本的范畴,考生专升本后接受全日制脱产教育,录取入学后必须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按学校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三)严禁学生在专升本报名结束后到入学报到注册前以任何理由更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四)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五)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为准。
七、招生联系方式
(一)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办:0778-3142339、18176187340,联系人:廖老师、赵老师
电子邮箱:hcxyzsb@hcnu.edu.cn
(二)招生监督电话:0778-3143700
资料来源:http://zs.hcnu.edu.cn/info/1012/149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