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对象
2023 年我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选拔对象为:
(一)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我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区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毕业当年三月批准入伍的毕业班学生不参加本次专升本选拔。
二、选拔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所在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 60%。平均成绩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以补考、重修形式完成专业教学计划内的所有课程成绩合格,而且所有考试(考查)科目评价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以内,可以有参与专升本选拔的机会。但是,以补考、重修的形式达到毕业学分要求的课程按正考考试成绩计算专升本的成绩排名。
3.优先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 5 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
4.在同等条件下,按照以下由(1)至(4)条件依次进行优先选拔:
(1)获得优先选拔条件中所列的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及以
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
(2)参加过 2022 年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体育+乡村振兴”驻村志愿者服务队的学生。
(3)通过全国高校英语应用能力 B 级考试及其以上等级英语考试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其以上等级合格证书
的学生。
(4)若学生没有上述奖项或经历,则通过比较平均成绩第二位小数后面位数,平均成绩分数较高的学生。
5.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3.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层次毕业(含 2023年应届毕业)。具有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本科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能报考。
三、选拔比例
我校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的比例不超过30%,基数为所在学院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总人数(不含 2023年三月参军入伍的学生)。通过扩招就读我校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含新型职业农民)、基层农技人员、企业员工的学生,且选择半工半读培养方式的 2023 届毕业生,选拔指标不可用于其他学生。我校与南宁市卫生学校、广西体育运动学校联合培养学生单独进行专升本成绩排名,单独计算专升本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