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方式。各二级学院,以及开展中高职联合培养的广西科技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合作校区(以下简称合作校区)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不得按学校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中高职联合培养的学生,因属于半工半读的培养方式,专业成绩单独排名,单独进行选拔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提交本人签名确认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证明材料由各二级学院、合作校区存档备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专升本选拔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未报名也未提交放弃升本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必须与按比例推荐的学生一起按成绩排名推荐。
二、选拔比例。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的比例,占所在二级学院(合作校区)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总人数的 30%。通过扩招就读高职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含新型职业农民)、基层农技人员、企业员工且选择半工半读培养方式的 2023届毕业生,选拔指标不可用于其他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