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届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23〕1号)的要求,结合《南宁师范大学本专科生先进个人奖励办法》(南师学字〔2019〕32号)的有关规定,我校组织开展了2023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经各学院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核,并报学校学生评优评先领导小组审议,拟推荐文学院谢贝等72名本专科学生认定2023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现将《南宁师范大学2023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5天,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邮寄或直接送达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管理科(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邮寄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管理科(明秀校区行政楼4楼414室),邮政编码:530001。联系人:黄绍保,联系电话:0771-3908533。
附件:南宁师范大学2023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13日
资料来源:https://www.nnnu.edu.cn/info/1118/331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