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对象
“优秀高职高专生选拔制”的选拔对象仅限于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在籍毕业班学生。
二、选拔条件
(一)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二)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专科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以内。
(三)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相关比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二等奖(银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获得自治区教育厅认定的优秀毕业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5〕3号)文件精神,对在校期间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如果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者,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如没有立功奖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其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0%以内的,可以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
(五)凡有违纪处理记录者,不予选拔。
三、接收专业和学费
2020年我校可接收专升本学生的如下:
序号 | 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 |
1 | 信息工程系 | 080703 | 通信工程 | 四年 | 15000/生.年 |
2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15000/生.年 | |
3 | 电子工程系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四年 | 15000/生.年 |
4 | 080801 | 自动化 | 四年 | 15000/生.年 | |
5 | 机电工程系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15000/生.年 |
6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15000/生.年 | |
7 | 管理系 | 120801 | 电子商务 | 四年 | 14500/生.年 |
8 | 120204 | 财务管理 | 四年 | 14500/生.年 | |
9 | 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 四年 | 14500/生.年 | |
10 | 设计系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17000/生.年 |
11 | 130503 | 环境设计 | 四年 | 17000/生.年 | |
12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四年 | 17000/生.年 | |
13 | 外贸与外语系 | 050262 | 商务英语 | 四年 | 14500/生.年 |
14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四年 | 14500/生.年 |
住宿费为1350元/生·年。办学地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花江校区。
四、奖励措施
专升本学生优秀学生奖分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一等奖每人每年发给奖学金10000元,二等奖每人每年发给奖学金6000元,三等奖每人每年发给奖学金3000元。
专升本学生优秀学生奖人数不超过同年级在校专升本学生总人数的30%。德育成绩名列前40%为专升本学生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一等奖不超过同年级在校专升本学生获奖人数的16.7%,二等奖不超过同年级在校专升本学生获奖人数的33.3%,获奖学生中排位在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之后者为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获得者。
奖励条件
1、评奖期内学分绩达75分,体育成绩达70分。
2、符合评选比例。
五、教学与学籍学历管理
按“优秀高职高专生选拔制”选拔升入本科的学生升入我院后,学院将根据学生在高职高专阶段的学习情况,单独制定培养方案,以单独编班教学为主、插班教学为辅的原则,组织教学。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资料来源:https://www.guit.edu.cn/zsw/zsbxx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