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3〕12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3〕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为广西财经学院,学校的国际代码为11548,注册地址为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89号,邮编530007。学校设有南宁市相思湖校区、明秀校区和武鸣校区(在建)三个校区。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属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具有本科、研究生培养层次和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二、招生对象、招生条件和招考方式
(一)招生对象
1.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层次录取后或在校期间在广西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其中,符合广西直接选拔升本资格的,须向所在学校签署放弃直接选拔升本资格承诺书。
2.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层次毕业后在广西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3.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层次毕业(含2023年应届毕业)。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校本科层次的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本科层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2022年已被广西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录取的人员。
(四)招考方式
1.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但须参加我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统称为综合考查),并且要根据招生计划和《高职高专专业接续本科专业对照表》(桂考院〔2023〕54号文附件)要求填报专业志愿及对应的招生院校。对于填报我校相关专业,且填报专业志愿符合专业续接要求的考生,我校依据综合考查结果、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综合考查,但要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我校对填报专业志愿符合专业接续要求的考生直接录取。
三、招生专业、计划数和收费标准
四、招生工作流程
(一)考生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两个步骤。
具体报名办法详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3〕54号)。
(二)综合考查申报(4月18日10:00至20日10:00,)
考生登录“广西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管理系统”向本人可接续本科专业的招生院校申报参加综合考查。系统中已根据《高职高专专业接续本科专业对照表》和考生高职(专科)阶段就读专业预先为每名考生设置了本人可接续就读的本科招生专业,考生选定专业后再选择相对应的本科院校。所有考生(含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均须参加综合考查申报。每名考生最多可选择申报4个“专业+院校”的组合。
(三)综合考查(5月5日至5月13日)
我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向本校申报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查,本次综合考查包括思想政治考查和职业能力考查两部分,满分分值为150分。除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外(此类考生按综合考查满分计),其他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考查并取得成绩。
1.思想政治考查
思想政治考查采取线上提交答卷完成。按学校相关通知要求完成,占综合考查成绩的20%,即30分。思想政治考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查时间:5月5日—5月8日。
2.职业能力考查
职业能力考查采取现场面试考查。该部分占综合考查成绩的80%,即120分,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
考查时间:5月13日8:30-17:30。
考查地点:广西财经学院明秀校区1号教学楼,具体考查分组、时间段、具体考场等信息将在“广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综合考查”QQ群(群号:568402291)进一步通知。
3.5月21日,考生可登录“广西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管理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四)填报志愿(5月22日10:00至24日12:00)
相关注意事项按桂考院〔2023〕54号文执行。
(五)投档录取(5月25日至26日)
我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校内实施细则,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进档的考生,根据我校综合考查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志愿录取,即按照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录取结束后,学校于5月30日前在学校网站公示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后,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公示信息保留至年底。
5月29日,考生可登录“广西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管理系统” 查询本人录取结果。
备注:以上时间节点最终以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通知为准。
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开通“绿色通道”,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金等措施,对家庭困难的学生予以帮助。
六、学生培养和收费标准
(一)学生符合毕业条件,发给广西财经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授予广西财经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二)各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及备案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和教材费按学年进行结算;学费按学年预收,毕业时按照其专业不同采用学分制和学年制两种方式进行结算。收费一律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七、新生入学与资格复查
(一)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和体检标准进行身体复查。凡不符合条件者,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四)上述所有处理决定将报送给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
八、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一)学校名称:广西财经学院
(二)院校代码:11548
(三)学校类型:公办普通本科
(四)联系电话:0771-3845585
(五)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89号 邮编:530007
(六)学校网址:https://www.gxufe.edu.cn/
(七)招生邮箱:gxcyzsb@163.com
(八)咨询QQ群:568402291
九、监督机制
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并在学校纪委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3〕54号)https://www.gxeea.cn/view/content_619_28965.htm
资料来源:https://www.gxufe.edu.cn/www/myweb/informationShow.html?informationid=1050937&typeid=www0102&typeid0=www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