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XXX身份证明、护照、临时身份证等)进入考场,未能备齐证件的,不允许进入考场。
(二)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2B铅笔、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进入考场。严禁携带书籍、资料、各种电子(包括电子手表、手环、手机等各类电子产品)、通信、计算、计时、存储或其他设备和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场(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三)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等,并在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考生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将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XXX身份证明、护照、临时身份证等)放在课桌的左上角。
(四)考生拿到试卷后,先核查试卷与本人报考的类别、科目、试卷页数、题数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考生遇到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等问题应举手与监考员联系。凡涉及试题含义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
核准信息后,在指定位置处填写姓名、报名号信息。考生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允许提前交卷。考生未经监考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按违规处理。
(五)考生应使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不得在草稿纸上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区域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六)填写姓名、座位号一律使用黑色签字笔。填涂必须用考试涂卡专用笔或2B铅笔按要求填涂。答案必须在规定的位置上填涂。
(七)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和“考生违规情况登记表”,并要求违规考生在“考生违规情况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八)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按页码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九)考生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来源:https://www.gxnzd.edu.cn/zs/info/1213/21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