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4〕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届优秀高职毕业生选拔升入普通本科学习(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的工作,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选拔工作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学校专升本工作机构
为使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推荐工作有序、公平、公开、公正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纪检组、奖惩核查组、各系专升本工作组等4个工作组。
(一)普通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陆健文、欧阳群东
副组长:刘志韬、刘兵权、刘振兴、易 艺
成 员:翁守法、张艳华、唐亦敏、张振东、马梦远、陈潮宇、徐俊龙
职 责:指导监督全校2024届毕业生专升本工作开展,审核学校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
(二)综合组
组 长:翁守法、张艳华
成 员:李 昂、吴晓明、欧红霞
职 责:负责普通专升本工作细则的制定;负责普通专升本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负责普通专升本有关规定的解读和答疑工作;负责与本科院校的协调工作。
(三)纪检组
组 长:刘振兴
成 员:曹树鹏
职 责:监督关键环节,处理普通专升本选拔推荐工作的举报及投诉。
(四)奖惩核查组
组 长:唐亦敏、张振东
成 员:蒲瑞嫦、曾永添、连 兰
职 责:审核毕业班2024年3月份入伍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及立功情况;审核符合升本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是否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协助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升本政策组织及宣传工作。提供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数据;审核符合升本条件的学生曾在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的纪律处分是否已解除;提供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毕业生名单。
(五)各系专升本工作组
组 长:陈潮宇、马梦远、徐俊龙
副组长:曾永添、吴晓明、蒲瑞嫦、李 昂、连 兰、欧红霞
成 员:各系专升本专干、2024届毕业班辅导员
职 责:做好专升本工作组宣传动员;做好学生成绩核算、公示;认定不占指标范围及奖状真实性;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填报材料;核实推荐材料;组织专升本材料初审、公示和录入系统;提供毕业生相关数据及照片。
二、选拔对象
(一)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我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区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区内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三、选拔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部分招生的本科高校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学生的英语和计算机能力提出相应的具体选拔要求。
3.优先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含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优先选拔规则见附件3)。
4.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四、选拔的方式及比例
(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方式及比例
1.选拔方式。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不得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提交本人签名确认的《2024年自愿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声明》(附件5),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放弃声明由学生所在系存档备查,存档时间不少于一年,同时正面拍照上传全区专升本报名系统。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专升本选拔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未报名也未提交放弃升本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必须与按比例推荐的学生一起按成绩排名推荐。
2.选拔比例。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的比例一般不超过20%,比例的基数为所在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总人数。通过扩招就读高职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含新型职业农民)、基层农技人员、企业员工且选择半工半读培养方式的2024届毕业生,选拔指标不可用于其他学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升本方式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本科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以下简称综合考查),由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要求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下文通知。
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若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0%,有直接选拔升本资格。其中区内应征入伍的,也可以报名参加综合考查,但报名前须签署放弃直接选拔升本资格承诺书。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名参加综合考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本科高校直接录取。其中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选择通过所在高校直接选拔升本,但须签署放弃另外一种升本方式的承诺书。
五、选拔工作程序
(一)制定实施细则。教务科研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提出具体的选拔要求和选拔工作程序,经学校领导审批后,3月15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报教育厅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内向学生公布。
(二)收录数据。3月22日前,由教务科研处将我校2024届应届毕业生总数和分专业毕业生数以及按比例拟升入本科人数录入系统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三)确定合作高校。3月25日前,招生就业处与本科高校签署招录协议,并公布对口招录学校、专业和收费标准。
(四)各系负责对各专业2024届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所有考试(查)科目(除最后一个学期外)平均成绩进行排名,成绩计算时间截止为3月22日,所有学生的成绩排名必须在本系内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22日前加盖系部公章报教务科研处,由教务科研处统一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五)各系要做好不占计划指标的学生统计,严格审核不占指标的证明材料,填写《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XX系2024届毕业生不占指标情况统计表》(附件6),在系部内公示2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25日前报教务科研处,由教务科研处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纸质版统计表和证明材料请加盖系部公章并由审核人签名确认审核无误后交至教务科研处。
(六)各系根据成绩排名情况,填报《高等学校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名单一览表》(附件2),于3月22日前报教务科研处,由教务科研处导入专升本系统。各系要对录入系统的数据负责,学生姓名及身份证号为登陆系统进行专升本报名的账号,一旦导入系统后不可修改,如确需修改的,由系部提交申请后报学校领导审核,以学校公文的形式报自治区教育厅统一修改。
(七)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升本方式。成绩排名在专业前60% (或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在推荐选拔和综合考查两种升本方式中选择其中一种,各系应于3月31日前组织本系2024届退役大学生士兵确定升本方式,并填写《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XX系2024届退役大学生士兵升本方式统计表》(附件7)报至教务科研处,同时收集放弃另一种升本方式的承诺书,将电子版发至教务科研处,纸质版由各系存档备查。
(八)各系组织有意愿且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登录专升本系统进行报名工作(系统开放报名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并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包括:
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附件1)纸质推荐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复印件、计算机及英语等资格、获奖证书(只需提交符合优先选拔条件的奖状)的纸质版复印件一式二份;
3.成绩排名在专业前60%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选择以推荐选拔方式升本的,还需要提交在校期间入伍证明(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明、在部队期间的立功证明等材料的纸质版复印件一式二份;
4.为保证2024年专升本工作顺利完成,报名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学生要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4),与纸质版推荐表一并交至教务科研处存档;
5.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有本人签名的放弃声明(附件5),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选拔条件,并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可补报。
各系要按选拔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所有证书、证件必须有专人进行审核(要求在复印件右下角注明“原件已核”及审核人签章,同时加盖系部公章),对学生姓名、民族信息、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照片等重要信息必须认真核对,确保纸质版与专升本报名系统内的个人信息准确无误(注意:专升本报名系统内需上传的学生本人的学信网学历照片,纸质版推荐表上的个人证件照必须与报名系统内的照片一致)。
各系审核推荐表信息后,填写推荐意见,纸质版请于4月10日前交至教务科研处。
(九)4月9日前,各系将拟推荐升本的学生名单加盖公章后在本系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10日前将推荐名单(附件8)报送教务科研处,教务科研处将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官网和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在升本比例内但选择放弃升本的学生应将本人签名确认的放弃声明交至系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十)经公示无异议后,在4月19日前,教务科研处将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有关材料报送本科院校,报送材料主要包括:学校公文1份,学校审核通过的《广西普通高校优秀专科(高职)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附件1)1份,其他材料通过专升本系统报送。
(十一)2024年专升本录取名单待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后公布,各系根据录取名单收集学生的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于6月交至教务科研处,教务科研处将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报送本科高校。
(十二)教务科研处根据各本科高校反馈的实际报到情况, 收集档案邮寄地址,于10月底前将升入本科的学生名单和档案邮寄地址发至学生工作处。
(十三)以上时间节点,均可能因本科院校计划下达时间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工作文件下发时间发生变动。
六、学籍学历管理
我校经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应届毕业生在升本入学前必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否则本科高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按本科高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毕业后颁发本科高校毕业证书,证书内容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七、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系要强化责任担当,保质保量完成普通专升本工作任务。要加强对高职高专生选拔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在选拔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普通专升本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选拔,如实填写和严格审核学生升本有关材料,特别是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的学生材料,严防弄虚作假,如有违反规定选拔录取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各系要严格把关报送数据,按要求组织学生在自治区专升本系统填报信息及录取数据,避免因信息有误造成学生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籍的情况。同时,严禁学生在专升本报名结束后、入学报到注册前以任何理由更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否则后果由学生自负。
(三)取得选拔进入本科院校学习资格的学生,第六学期有考试不合格或有违纪行为等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学校将联系自治区教育厅和相关本科高校,取消其进入本科院校学习的资格。
(四)加强信息公开。宣传部负责将《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在学校网站公布,各系负责将实施细则通过各种形式向学生公布,确保每一位学生能知晓。教务科研处负责将全体应届毕业生成绩及排名、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名单、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名单等信息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五)严格信息管理。各单位在网站发布各类涉及学生个人信息内容时,应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简洁、够用原则,只发布必要的个人信息,不得发布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敏感信息。如必须发布,须对敏感信息进行脱敏处理,如采取技术措施部分遮挡等。
本细则如有变化,以自治区教育厅新规定为准,成绩核算及排名相关事宜由教务科研处与各系解释。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科研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谢老师,0770—2077823。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
2.高等学校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名单一览表
3.专升本学生成绩排名相同条件下选拔规则
4.诚信承诺书
5.2024年自愿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声明(模板)
6.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2024届毕业生不占指标情况统计表
7.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2024届退役大学生士兵升本方式统计表
8.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2024届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推荐情况统计表
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