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广西籍公民或持有广西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卡片式居住证的非广西籍公民,2024年8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
5.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除满足上述1-4点条件外,还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6.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除满足上述1-4点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报名时须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且证书可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认证,证书未能在上述网站查询认证的考生,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https://www.gxbys.com/news/view/tag/xlrz)查询并申请学历认证,联系电话:0771-3839583、5320961(传真)。
(2)持国外文凭、港澳台文凭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取得国家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专科毕业或以上学历的认证报告,认证报告可通过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办理。
7.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考生慎重报考。
8.驻桂部队现役军人报考须提供所在部队旅(团)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军人身份证件[军(警)官证、军(警)士证、义务兵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期间,现役军人考生须持本人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同意报考证明和军人身份证件,原则上前往部队所在地的报名确认点进行线下核验。
(二)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填发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广西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台湾居民或外国侨民可以报名。
(三)申请免试生的考生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进入相应层次成人高校学习。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自治区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并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经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进入相应层次的成人高校学习。
(1)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杯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
(2)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3)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详见附件1),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证书需通过学信网电子学历凭证认证,认证流程详见附件2,未能通过认证的,需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我区所属的成人高校专升本,学习方式为业余学习,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两年半。
4.安置地在我区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符合成人高考专升本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证书需通过学信网电子学历凭证认证,认证流程详见附件2,未能通过认证的,需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申请免试就读我区所属的成人高校专升本,学习方式为业余学习,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两年半。请安置地在我区的退役军人在报名前提前确认安置方式(须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中的一种);未进行过信息采集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在申请免试的报名开始前,前往退役安置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信息采集,以免影响免试资格审核。
(四)对申请免试考生资格的复核与公示。
申请免试的考生在报名结束后免试身份不能更改为普通考生,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免试条件,谨慎选择报考。
报名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已通过线上审核的免试生信息进行复核,并于录取前进行公示。请相关考生务必关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成人高考→公示信息栏目,未经公示和公示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免试入学的招生政策。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所有参加我区成人高考的考生以及各类申请免试入学的人员,均须按时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成人高考报名手续。考生可以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两种方式报名。
1.电脑端报名。
“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为2024年广西成人高考唯一指定的报名网站。考生登录网站点击“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手机端报名。
考生使用手机登录“广西成考”APP进行报名。手机扫描网上报名系统登录页面的“广西成考”APP二维码,下载安装“广西成考”APP(考生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Android或IOS下载二维码)。
因手机版本等原因无法顺利完成手机端报名,可使用电脑端继续完成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流程。
2024年成人高考网上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报名期间每天22:00至次日8:00进行后台处理数据,网上报名系统暂停开放。
报名各阶段时间和流程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分为2个时段。
8月29日9:00至9月2日17:00,为考生报名及提交审核材料时段。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选择报考类型(统考报名或免试报名)、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填报志愿、确认报名信息、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线上或线下审核(若系统无此提示要求,则此步省略)等流程,直至系统显示第一阶段报名成功,逾期不予办理。
特别提醒考生:
(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报名首页中的《考生填报手册》,务必认真填写和核对本人报考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照片、学历、报考类型等),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报考信息错误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录取和学籍注册等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伪造证件、凭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获得报名、考试、录取、入学资格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在报名成功后至查询录取结果期间,非必要请勿更改本人报名时填写绑定的手机号码,避免因无法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或不能及时接收相关短信提醒等情况发生。
(3)在报名第一阶段结束后至入学报到前,考生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照片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一律不予受理。
(4)第一阶段报名已成功的考生如需修改信息,须于9月2日17:00前保存并提交修改结果,逾期不予办理。上述考生在提交修改结果后,如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需提交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的,请务必按照要求完成操作,同时密切关注审核结果,确保第一阶段报名成功。
9月2日17:00至3日17:00,为补充审核时段。仅针对已完成报名信息填报且提交的佐证材料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已提交佐证材料且待审核的考生开放报名系统。
2.第二阶段:9月4日9:00至9月5日17:00,为考生选择考区和网上缴费阶段。通过第一阶段报名成功的考生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考区选择和网上缴费,逾期不予办理。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核。
1.为做好专升本报考考生的学历审核工作,提高核验效率,我区成人高考将通过学信网“电子学历凭证”模式对考生电子学历进行认证,请考生使用手机下载“学信网”APP扫码认证(操作流程见附件2)。
2.申请免试、驻桂部队现役军人、加分值高于系统默认加分(系统默认符合的加分类型为“2024年8月31日前年满25周岁”和“少数民族”)以及网上报名系统提示网上审核出现异常等特殊情况的考生需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在线上提交材料,由确认点工作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确认。已提交材料的考生,请务必密切关注网上报名系统的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如需再次提交补充佐证材料的,须在9月3日12:00前提交。
3.密码重置、手机号码变更、报考照片更换以及驻桂部队现役军人材料审核等事项需进行线下审核,考生本人须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到线下确认点进行审核。
4.需进行线上或线下审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直至网上报名系统提示第一阶段报名成功,以免因提交材料不及时等原因耽误自身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完成第一阶段报名的,视为此次考试报名不成功,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四)志愿填报。
1.为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与招生计划的适配度,提高考生录取率,本次考试报名的志愿填报模式为平行志愿,每名考生可填报5个“院校+专业”组合的志愿,即1所院校及1个专业的组合为1个志愿。
2.考生根据自己实际需求选择“报考层次”及“报考科类”,填报志愿的科类必须与报考科类一致。在报考科类相同时,高起本可填报高起专的专业。
3.同一院校的同一专业名称,因科类、学习形式、层次的不同而有不同的代码,考生必须先核对清楚自己所报专业的科类、学习形式、层次。考生通过点击“选择志愿”按钮可直接筛选相应层次的院校及专业。
4.考生志愿在9月2日17:00前均可修改,逾期不予受理。
5.报名结束后,如因招生院校未在我区安排招生计划,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在录取前组织相关考生进行补填志愿,相关信息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
6.第一次投档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可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各校空缺专业和计划,填报征集志愿进行再次投档录取,征集志愿填报模式为平行志愿,每名考生可填报5个“院校+专业”组合的志愿,即1所院校1个专业的组合为1个志愿。
(五)考生照片上传。
考生照片可以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两种方式上传。
1.方式一:手机端上传。
(1)使用手机扫描网上报名系统登录页面的“广西成考”APP二维码,下载安装“广西成考”APP(考生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Android或IOS下载二维码),如已下载安装“广西成考”APP可省略此步。
(2)简明流程:在“广西成考”APP个人基本信息填写界面点击“照片采集”→根据提示点击“下一步”→仔细阅读《拍摄指引》后采集照片→采集完成后点击“确认”,照片将自动上传(如对采集照片不满意,可在点击“确认”前,点击“重新采集”再次进行拍摄)。
2.方式二:电脑端上传。
电脑端上传照片可选择上传电子版照片和使用手机采集照片两种方式。
(1)上传电子版照片方式。
①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登录页面的《照片合规处理客户端安装及使用说明》,严格按照要求操作。
②考生提前准备好标准证件照的电子版(证件照标准详见《照片合规处理客户端安装及使用说明》)。
③在网上报名系统的登录页面点击下载“照片合格处理客户端”(以下简称客户端)并安装。
④简明流程:点击客户端“打开照片文件”,选择已经准备好的标准证件照→点击客户端“保存照片文件”,生成合规照片并保存到本地备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的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填写界面点击照片“上传”→点击网上报名系统中提示的方式二中的“上传”将保存在本地的合规照片进行上传。
(2)使用手机采集照片方式。
简明流程:在网上报名系统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界面点击照片“上传”→根据页面提示,登录“广西成考”APP扫描电脑端的二维码→仔细阅读《拍摄指引》,并按照“广西成考”APP的流程指引采集照片→采集完成,点击“确认”后,照片自动上传到网上报名系统。如对采集的照片不满意,须在点击“确认”前进行重新采集。
三、考区设置
高起本只在市辖区考区开考,各市辖区、县(市、区)和高校考区开考高起专、专升本。
我区成人高考考区设置如下:
南宁市:市辖区、武鸣区、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宾阳县、横州市、广西大学(只开考高起专)、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只开考高起专)、广西财经学院(只开考高起专)、广西中医药大学(只开考专升本)、广西民族大学(只开考专升本)、南宁师范大学(只开考专升本)。
柳州市:市辖区、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广西科技大学(只开考专升本)。
桂林市:市辖区、阳朔县、临桂区、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灌阳县、龙胜各族自治县、平乐县、荔浦市、恭城瑶族自治县、广西师范大学(只开考专升本)、桂林理工大学(只开考高起专)、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只开考专升本)。
梧州市:市辖区、藤县、蒙山县、岑溪市。
北海市:市辖区、合浦县。
防城港市:市辖区。
钦州市:市辖区、灵山县、浦北县。
贵港市:市辖区、平南县、桂平市。
玉林市:市辖区、容县、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北流市。
百色市:市辖区、田阳区、平果市、德保县、靖西市、凌云县、隆林各族自治县。
贺州市:市辖区、昭平县、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
河池市:市辖区、宜州区。
来宾市:市辖区。
崇左市:市辖区、扶绥县。
四、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一)考试时间为2024年10月19日、20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
(二)统一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长。
1.高起专、高起本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每门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
2.专升本各科类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每门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
(三)报考成人高校艺术或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学校自行命题和组织的专业加试,其他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相关考生须自行向学校了解专业加试的科目、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凡未参加专业加试或加试成绩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投档。
(四)统考科目复习大纲。使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组织专家修订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2024年版)》。
五、报考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普通高考等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桂价费〔2009〕212号)规定,成人高考考生须交纳报名费每人4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20元。高起本考4科,报名考试费共计120元。高起专、专升本考3科,报名考试费共计100元。各类免试生每人交纳报名费40元。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间(10月14日至20日)一并进行网上申请领取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非税收入票据(电子),逾期不再接受领取票据申请,也不再发放纸质缴费凭证。不领取票据不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六、打印准考证时间和办法
(一)10月14日12:00至20日17:00,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打印准考证后,不准擅自更改或伪造准考证上的信息,擅自更改或伪造的准考证视为无效证件,准考证上的信息以网上报名采集的为准。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有效凭证之一,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同时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者缺一不可),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七、加分、降分照顾政策
为更好地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对先进模范人物的鼓励政策,培养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和少数民族干部,根据《关于公布我区调整规范成人高考加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招考委〔2016〕3号)要求,2024年我区成人高等学校继续对老、少、边、山、穷县(市、区)及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少数民族考生、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和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大龄青年以及艰苦行业的考生予以适当加分照顾。具体办法如下:
(一)广西户籍的考生,不论在广西区内任何地方报考成人高考,均以其在公安部门登记的户籍地址作为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或边疆、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加分的依据。加分分值如下:
1.户籍在全区范围内(除户籍在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城区的考生外)的瑶、苗、侗、毛南、仫佬、回、彝、京、水、仡佬族等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分。
2.户籍在恭城、龙胜、资源、富川、融水、三江、金秀、大化、都安、环江、巴马、罗城、隆林、西林、凌云、靖西、那坡、德保、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市、上思、凭祥、大新、宁明、龙州、天等、崇左市江州区、扶绥等29个民族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县同等待遇县)和边境县(含享受边境县同等待遇县)的考生(含汉族考生),加20分。
3.户籍在乐业、田东、田林、平果、宜州、东兰、凤山、天峨、南丹、融安、象州、武宣、忻城、灌阳、马山、上林、隆安、昭平、蒙山、百色市右江区、百色市田阳区、河池市金城江区等22个山区县(市辖区)的考生(含汉族考生),加20分。
4.除上述51个县(市、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户籍在区内其他市、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7分。
5.户籍在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二)符合报考政策的外省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我区参加成人高考,加5分。
(三)以下加分项目,考生不论户籍是否在广西均可享受相应的加分: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加50分(须经自治区体育局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2.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加30分(须经自治区体育局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3.2024年8月31日前年满25周岁考生,加20分。
4.国务院各部委、国家特大型企业和自治区部、委、办、厅、局系统以及设区市以上(含)党委、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模范(先进)教师”“模范(优秀)党员”称号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者,加20分。
5.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称号者,加20分。
6.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加20分。
7.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20分。
8.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加20分。
9.在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中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加20分。
10.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四)照顾加分的适用范围。
考生享受的照顾加分,适用于所有成人高校的招生录取。
(五)报考农、林、水利、地质、矿业、公安、监所、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专业,在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最大幅度不得超过20分。
(六)高起专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中医学类和药学类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中医药学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七)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考生符合以上多项加分资格时,不能累计加分,只取其加分项目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享受照顾加分或降分的考生在总分上线投档后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八、违反考试招生有关规定的处理办法
对违反考试招生有关规定的,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广西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