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招生对象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
1.市内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从重庆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5年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市内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从重庆应征入伍,并于2024年或2025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3.市内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从重庆市外报名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5年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技能竞赛获奖学生
经市教委认定的获得以下赛项国家级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
1.国家级竞赛一等奖
包含: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首届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竞赛类项目金奖银奖和展演类获奖项目、2024 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金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金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金奖。
2.国家级竞赛二等奖
包含: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银奖、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二等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首届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奖、2024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银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银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银奖。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或者服役期间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已被学校或者部队正式书面解除。
2.学习成绩好,能顺利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自愿申请。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5年我校专升本免试生具体招生专业、对应专科专业、专业类别、招生计划情况见下表。
四、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相关要求
专升本免试生志愿填报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进行网上填报,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志愿填报须严格遵循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专业类别及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等。学校组织相关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以下简称综合考查)。
综合考查时间、考查方式、考查内容及注意事项将在我校官网http://www.cqut.edu.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如学生填报志愿人数未超过对应招生专业科类选拔计划数,则该专业科类不再组织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综合考查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已完成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毕业学校审核的《2025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查表》、服役期间立功受奖材料、退役证(或相关证明)、专科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加盖鲜章),并提供有关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技能竞赛免试生参加综合考查需携带二代身份证、获奖证明材料、专科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加盖鲜章),并提供有关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综合考查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取及加分政策
同一考生填报我校不同专业,按顺序志愿组织综合考查。如录取专业第一志愿满额,将不再组织第二志愿考生进行综合考查;填报第三志愿同上。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
参军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考生,依据招生计划,免于参加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直接录取,并占用其报名科类的招生计划名额。
其他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根据考生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成绩和考生类别分普通文科类、普通理工科类、计算机类,按照总评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总评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学生高职(专科)阶段平均成绩(以学生提供并经学生就读专科(高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加盖鲜章的成绩单为准)从高到低录取。
参军期间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的在个人考查成绩上每项附加5分,累计不超过10分。
(二)技能竞赛免试生
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的免试生,根据考生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成绩和考生类别分普通文科类、普通理工科类、计算机类,按照总评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总评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学生高职(专科)阶段平均成绩(以学生提供并经学生就读专科(高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加盖鲜章的成绩单为准)从高到低录取。
考生总评分数=考查成绩+附加分。获得国家级竞赛一等奖的附加10分,获得国家级竞赛二等奖的附加5分。同一考生同一奖项按最高奖项计算,同一考生不同奖项可累计加分。
考生成绩排名及预录取名单在本校通知网公示3天。公示期间如有不符合招生要求或者主动放弃者,按成绩排序依次补录后续考生。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八、入学、学籍管理、收费与学历、学位证书
(一)入学
“专升本”新生入学后均在两江校区应用技术学院就读。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未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入学。凡有未达到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即取消相应学生的报名、考试及录取等资格,已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并依规依纪对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学籍管理
“专升本”学生完成报到手续、学籍电子注册后,升入2023级本科专业学习,学籍管理与升入专业年级相同,不得转学、转专业。
(三)收费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等各项收费标准严格按应用技术学院的同年级同类别同本科专业学生的规定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根据重庆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
(四)学历、学位证书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学历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在××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学历证书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普通“专升本”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九、招生监督及咨询
(一)若发现有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请向学校纪检监察室反映,联系电话62563040,邮箱jwb@cqut.edu.cn。
(二)若招生咨询,请联系教务处。
联系人:陈老师62563281
赵老师62563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