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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沿边境、邻首府、近机场、连东盟、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陆路门户、“一带一路”南向通道重要节点城市——崇左市。学校于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广西新一轮硕士学位B类立项建设单位。
【文化传承】学校的前身为1939年成立的广西省立崇善师范学校,历经广西省立龙州师范学校、广西省龙州师范学校、广西南宁专区龙州师范学校、南宁地区第二师范学校、南宁师范专科学校、南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3年12月,原“南宁地区第二民族师范学校”并入,组成新的南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阶段。办学83年来,学校坚持扎根祖国南疆,凝练了“扎根基层、甘于奉献”的“基石”精神,确立了“进德修业、崇学善成”的校训,凸显出“师范性、民族性、边疆性”办学特色,为地方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有力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及教育事业的发展,为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防巩固作出了积极贡献。
【办学条件】学校基础设施完善,环境优雅美观。校园占地总面积1142.6亩,校舍建筑总面积46.0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3亿元;校内实验(实训)室260个(398间),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43个。馆藏纸质图书130多万册、电子图书约200万册、电子期刊95万册,开通使用了同方知网、超星数字图书馆等40多种数据库,建立了自动化检索系统。
【学科建设】学校坚持学科立校,学科实力不断增强。现设13个二级学院,49个本科专业,学科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历史学、医学、农学十一大学科门类。拥有广西高校优势特色重点学科1个,广西高校重点培育学科2个;自治区民族院校特色学科5个;自治区新增硕士授权点立项建设学科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自治区级优势特色专业11个;自治区一流本科课程6门。
【科学研究】学校高度重视科研工作,科研水平逐步提高。建有“左江流域民族文化研究中心”“广西边境民族教育研究中心”“广西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桂西南特色植物资源化学重点实验室”等自治区高校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及“崇左市锰资源综合利用技术重点实验室”,在民族经济、民族文化、边疆治理、桂西南植物资源等领域的研究成果丰硕。升本以来,学校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4项,国家出版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110多项,厅局级项目近530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7项。
【师资队伍】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师资队伍素质不断提升。现有教职工1154人,其中专任教师905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291人,拥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754人。教师中有荣获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广西教学名师”“自治区优秀教师”、广西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程人选、广西高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人选、广西高校百名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资助人选等各类人才称号。
【服务地方】学校大力挖掘办学潜力,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深化产教、校地融合,高度重视应用型本科人才产教融合协同培养工作,积极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学院、人工智能产业学院、桂西南高端家居设计产业学院、红色文化教育培训学院建设,培养应用型人才。搭建服务地方的平台,建有崇左市壮族文艺创作基地,市级人才小高地,市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与崇左市委宣传部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新闻学专业和“桂西南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学习会”;与崇左市人大常委会共建“崇左市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与崇左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共建崇左市高校和科研院所智库;艺术学院、体育学院与崇左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结成共建单位,在民族音乐、民族工艺美术、民族传统体育等方面进行深层次的挖掘、培育和弘扬。学校成功入驻广西科技创新券服务平台,共享科研资源数据,推动成果转化。
【交流合作】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国际交流日益频繁。利用地处“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前沿窗口的区位优势,组团参加东盟广西国际教育展,与老挝波利坎赛省教育体育厅、美国加州大学圣伯纳迪诺分校、俄罗斯赫尔岑国立师范大学、波兰比亚维斯托克科技大学、泰国庄甲盛皇家大学、泰国曼谷北部大学、泰国南邦皇家大学、泰国清迈皇家大学、泰国巴吞他尼大学、越南海防大学、越南东方大学、柬埔寨国家管理大学、韩国建阳大学、马来西亚拉曼理工大学、马来西亚玛拉工艺大学、澳大利亚斯文本科技大学沙捞越校区等30多所(家)境外高校建立校际合作关系,互派留学生,共同培养双创人才和创建课程,实践与国际课程助力双创人才培养与国际水平接轨。现有越南、泰国、柬埔寨、老挝、韩国、加纳、也门等国家短长期留学生120多名。与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等国内多所高校签订了合作帮扶协议,在教师教育、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
【人才培养】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人,在校生中有来自包括壮、瑶、苗、侗、彝、仫佬等30个少数民族学生,占在校生总人数的51%以上。建有全区高校师范专业办学能力提升教师教育示范基地,科学制订培养方案,构建以学生为中心、产业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的实践教学体系,持续深化协同育人,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之路,形成“一六六、校中企、项目制、订单式”等10多种人才培养模式。近五年来,获得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14项,学生参加各类全国、全区学科竞赛成绩显著,获国家级奖86项,省部级奖2449项,累计近1100名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多次荣获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荣誉称号,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
【社会声誉】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民族体育先进集体”“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和谐学校”“广西高等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先进单位”“全区高校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广西高校后勤工作先进单位”“广西高校五四红旗团委”“广西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崇左市‘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先进后盾单位”“崇左市首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广西高校舆情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社会声誉日渐提升。
办学以来,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实现了跨越发展。展望未来,学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继承和发扬伟大建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解放思想、振奋精神,以立足崇左,服务广西,面向全国,辐射东盟的办学定位,朝着建设“广西民族师范大学”的目标,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扎根南疆国门,奉献革命老区,矢志教师教育,发展非教师教育,服务民族地区,具有师范、民族和边疆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砥砺奋进,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作出新的贡献!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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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专升本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一)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我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区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招生的各本科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对学生的英语和计算机能力提出相应的具体选拔要求。
3.优先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含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4.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3.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层次毕业(含2024年应届毕业)。具有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本科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能报考。
4.其他要求。2022年以来已被我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录取的人员不能报考。
2024年广西普通专升本考生目前不参与考试,实行院校推荐制度。
1.选拔方式。各高校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不得按学校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提交本人签名确认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证明材料由生源学校存档备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专升本选拔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未报名也未提交放弃升本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必须与按比例推荐的学生一起按成绩排名推荐。
2.选拔比例。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的比例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国家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上一轮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详见桂教职成〔2019〕64号文)、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和已通过办学水平评估的高等专科学校一般不超过30%,有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的普通本科高校、上一轮广西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高职院校)一般不超过25%,其他高职高专院校一般不超过20%。以上比例的基数为所在院(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总人数。通过扩招就读高职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含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基层农技人员和企业员工等在岗群体以及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且选择半工半读培养方式的2024届毕业生,选拔指标不可用于其他学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方式。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本科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以下简称综合考查),由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要求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下文通知。
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若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0%,有直接选拔升本资格。其中区内应征入伍的,也可以报名参加综合考查,但报名前须签署放弃直接选拔升本资格承诺书。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名参加综合考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本科高校直接录取。其中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选择通过所在高校直接选拔升本,但须签署放弃另外一种升本方式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