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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1年的广西省宜山师范学校,历经广西宜山专区师范学校、柳州师专、广西河池地区宜山师范学校等办学阶段,1978年12月国务院批准在宜山师范学校为基础上建立河池师范专科学校,1979年5月经中共河池地委批准复办宜山师范学校(后更名为宜州民族师范学校),1994年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河池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3年经教育部、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河池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宜州民族师范学校合并基础上建立河池学院。2011年12月,学校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3年,学校获批为广西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2016年1月,学校获批成为自治区层面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高校。2019年12月,学校顺利通过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经过70多年办学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具有一定规模、初具特色的多科性地方本科院校。
学校坚持“扎根河池,服务地方,面向基层”的服务面向定位,秉持“修德、弘毅、勤业、致远”的校训,弘扬“忠诚执著 求真朴实”的学校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致力于转型发展、创新创业、服务社会、人才培养的探索研究,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及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了数十万“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为地区民族团结、社会进步和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学校校园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郁,占地面积3000余亩(含龙江校区578亩和在建金山湖新校区2450亩)。龙江校区校舍建筑总面积为36.41万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工916人,其中专任教师712人,具有高级职称264人,硕士以上学位660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35人,外聘教师88人。目前,全日制在校生近17000人,并逐年扩招办学规模,生源分别来自广西、山东、四川、海南、江西、福建等全国19个省,并招收来自15个国家的留学生。
学校学科门类丰富,专业特色鲜明。学校按照“兴工、厚文、强师、拓新”的学科发展之路,积极发展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设有50个本科专业。目前,学校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汉语言文学,2个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电子信息、中国语言文学,2个广西重点学科——民族学、生物化工,2个广西高校重点建设学科——文艺学、应用化学,1个广西高校优势特色重点学科——中国现当代文学,1个广西民族院校特色学科——民族传统体育学,1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学校建设有一批科研平台,其中:1个广西省级重点实验室——广西蚕桑生态学与智能化技术应用重点实验室,2个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桂西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资源研究基地、文学创作人才培养基地,2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微生物及植物资源利用开发重点实验室、人工智能与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1个广西普通本科高校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广西现代蚕桑丝绸产业学院,1个广西高校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广西现代蚕桑丝绸协同创新中心,2个广西校地校企共建科技创新平台——桑蚕研究中心、桂西北地方资源和利用工程中心,1个广西“2011协同创新中心”——桂学研究会河池学院研究基地,1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广西院士工作站——河池学院蚕桑智能装备与检测广西院士工作站。
学校立足地方,走产学研用融合、校企合作转型发展之路。依托河池的中国有色金属之乡、中国水电之乡、世界长寿之乡、世界铜鼓之乡、刘三姐故乡的“五乡”丰富自然物质资源和民族文化资源,与河池市共建了桂西北少数民族体育传承中心和长寿养生旅游学院,与河池市委宣传部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新闻系,与河池市教育局联合开展“卓越教师培养”,与宜州区共建“刘三姐艺术学院”等校地合作平台;共建吉翁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河池学院技术研发中心、深圳爱汇百变教育集团•河池学院教育机器人技术研发中心;与深圳大学合作共建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合作研究基地、“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发展(深圳)研究院河池分院。
学校深化教育改革,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学校积极探索产教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模式。依托校企校行合作平台,实施了卓越写作人才、卓越教师等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近五年来,获得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19项。学校师生编排导演的民族舞蹈连续3年荣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特别是独具民族特色的彩调歌舞剧《刘三姐》多次巡演区内各地,获得社会好评。学校在70年的办学过程中,传承并发扬了写作人才培养的优良传统,先后培养出一大批活跃在广西各地的高素质应用型写作人才,涌现出了东西、凡一平等知名作家和一批文学新秀,被誉为“河池学院文学现象”。学校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教育大放光彩,独竹漂、板鞋竞速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在全国赛事中共计夺得34枚金牌。学校共有南楼丹霞等46个学生社团,校园文化异彩纷呈,引起多家重要媒体的关注。
学校积极建设和谐文明校园,先后被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级“绿色大学”“广西高校安全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社会影响和社会声誉不断提高。
展望未来,进入新发展阶段,学校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固树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坚持扎根地方办学理念,紧密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制定了“兴工、厚文、强师、拓新”的学科发展之路,力争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产学研一体化等方面有新作为,培养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有创新精神、求实敬业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到2035年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基础扎实、优势显著的国内知名区域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大学。(数据截止至2023年5月)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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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专升本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一)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我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区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招生的各本科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对学生的英语和计算机能力提出相应的具体选拔要求。
3.优先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含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4.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3.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层次毕业(含2024年应届毕业)。具有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本科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能报考。
4.其他要求。2022年以来已被我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录取的人员不能报考。
2024年广西普通专升本考生目前不参与考试,实行院校推荐制度。
1.选拔方式。各高校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不得按学校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提交本人签名确认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证明材料由生源学校存档备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专升本选拔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未报名也未提交放弃升本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必须与按比例推荐的学生一起按成绩排名推荐。
2.选拔比例。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的比例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国家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上一轮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详见桂教职成〔2019〕64号文)、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和已通过办学水平评估的高等专科学校一般不超过30%,有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的普通本科高校、上一轮广西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高职院校)一般不超过25%,其他高职高专院校一般不超过20%。以上比例的基数为所在院(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总人数。通过扩招就读高职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含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基层农技人员和企业员工等在岗群体以及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且选择半工半读培养方式的2024届毕业生,选拔指标不可用于其他学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方式。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本科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以下简称综合考查),由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要求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下文通知。
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若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0%,有直接选拔升本资格。其中区内应征入伍的,也可以报名参加综合考查,但报名前须签署放弃直接选拔升本资格承诺书。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名参加综合考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本科高校直接录取。其中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选择通过所在高校直接选拔升本,但须签署放弃另外一种升本方式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