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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简称“广西科师”)的前身为创办于1958年的宜山师范专科学校,1959年与柳州市师范专科学校合并后改名为柳州师范专科学校,1960年从宜山搬迁到柳州办学。1962年学校在全国高校调整中停办。1971年在柳州民族农业技术学校基础上组建柳州地区师范学校,1982年在校内设柳州地区教师进修学院,1984年升格为柳州地区师范专科学校,1994年更名为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5年柳州财经学校并入。2012年开始在来宾办学,2015年升格为本科层次的广西科技师范学院。2019年获批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2021年学校管理体制由“区市共建、以市为主”调整为“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行政主管部门调整为自治区教育厅。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秉持“启智育人、博识敦行”校训,坚持“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办学精神,立足师范本色、服务职教发展、培养应用人才,已培养了10万多名各类人才,是桂中地区基础教育师资的摇篮,享有“桃李芬芳誉桂中”之美誉。
学校是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入选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是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院校、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首批试点高校,是自治区示范性教师教育基地、广西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等。
人才培养 按照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学校紧密对接桂中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需求及地方蔗糖、电力、汽车等产业发展需要,设置了学前教育、汽车服务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等34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教育学、工学为主,文学、理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3个二级教学单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名。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自治区级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1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10门、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6门。升本以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23项(其中一等奖12项),学生获各类学科专业竞赛自治区级以上奖励600余项,其中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铜奖1项、自治区级金奖9项,全国师范生技能大赛二等奖2项。
师资队伍 现有教职工1196人,其中专任教师806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285人,占比35.36%;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教师631人,占比78.29%;双师双能型教师215人,占比26.67%;兼职教师154人,占比19.11%;近年来从中小学、企业引进教学能手、高技能人才90人。教师中有全国人大代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广西教学名师、广西优秀教师、港珠澳大桥施工高级技术专家等各类人才,教师获自治区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奖励50人次。
教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101.43万平方米,其中来宾主校区61.01万平方米,柳州校区40.4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3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23.13万平方米。建有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自治区级以上实验实践基地40个。馆藏纸质图书195.09万册,电子图书198.62万册。建有万兆核心千兆主干百兆到桌面和广西高校首个5G+WiFi校园网。
科学研究 学校有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等省级科研平台5个,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项、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省级项目共35项,其他各类科研项目立项433项。获自治区级科研成果奖6项,出版著作(含教材)112部,获专利(含软著)授权506项,其中发明专利57项。《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多次被评为全国、全区优秀社科期刊。
国际交流 坚持“立足东盟、面向世界”的对外交流思路,整体推进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对外引智和华文教育推广。先后到访23个国家(地区)60多所院校,签订合作协议48项,接收来华留学生594人,外派学生交流学习33人,外派教师进修、访学或援教100人,接待国外团体及个人来访347人。
当前,学校抢抓发展机遇,坚定走内涵式发展之路,围绕“突出‘四得’,做实‘五基本’,实现‘六满意’,培养思想道德素质好、专业理论基础实、实践动手能力强,具有创新创业意识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加强内涵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通过未来一定时期的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培养合格的基础教育师资、职业教育师资及应用型人才,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地方应用型师范大学。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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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专升本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一)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我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区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招生的各本科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对学生的英语和计算机能力提出相应的具体选拔要求。
3.优先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含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4.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3.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层次毕业(含2024年应届毕业)。具有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本科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能报考。
4.其他要求。2022年以来已被我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录取的人员不能报考。
2024年广西普通专升本考生目前不参与考试,实行院校推荐制度。
1.选拔方式。各高校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不得按学校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提交本人签名确认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证明材料由生源学校存档备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专升本选拔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未报名也未提交放弃升本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必须与按比例推荐的学生一起按成绩排名推荐。
2.选拔比例。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的比例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国家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上一轮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详见桂教职成〔2019〕64号文)、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和已通过办学水平评估的高等专科学校一般不超过30%,有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的普通本科高校、上一轮广西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高职院校)一般不超过25%,其他高职高专院校一般不超过20%。以上比例的基数为所在院(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总人数。通过扩招就读高职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含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基层农技人员和企业员工等在岗群体以及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且选择半工半读培养方式的2024届毕业生,选拔指标不可用于其他学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方式。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本科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以下简称综合考查),由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要求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下文通知。
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若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0%,有直接选拔升本资格。其中区内应征入伍的,也可以报名参加综合考查,但报名前须签署放弃直接选拔升本资格承诺书。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名参加综合考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本科高校直接录取。其中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选择通过所在高校直接选拔升本,但须签署放弃另外一种升本方式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