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协议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系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系独立设置的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业务接受自治区教育厅指导。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有关规定,开展以全日制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为主,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和职业技能技术培训为辅的职业教育活动。
学校是由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及广西畜牧研究所合并转设而成的大学,于2021年5月31日获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创办于2002年,依托广西大学深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教学资源以及雄厚的学科基础办学,走特色发展之路,已成为理、工、经、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建成了一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特色专业和一流课程,在广西独立学院中名列前茅;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42年,以强农兴农为己任,致力于构建教学、研发、实训、经营一体的校政行企办学模式,培养适应农业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实用性技术技能型人才,是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试点单位、入选国家农业农村部、教育部推介的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食品质量与安全教学团队获批为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是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学校连续17年被评为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研究所成立于1960年,是公益一类畜牧综合科研院所,广西畜禽繁育技术研发人才小高地、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科研实力雄厚,有国家农业部牧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5个国家和省级科研平台,先后获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广西科技进步奖等各类科技奖18项,其中一等奖2项。
学校设有2个校区,西校区地址为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6号,东校区地址为广西南宁市邕武路24号。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36个,高职专业34个,截止2022年8月,全日制在校生22621人。
学校将在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聚焦培养德技并修、具有“三农”情怀的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目标,探索“冲一流”“强特色”的职业本科高校办学新模式,建成为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本科层次职业大学,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作出新的贡献。
类别 | 专业名称 |
---|
2024年广西专升本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一)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我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区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招生的各本科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对学生的英语和计算机能力提出相应的具体选拔要求。
3.优先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含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4.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3.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层次毕业(含2024年应届毕业)。具有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本科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能报考。
4.其他要求。2022年以来已被我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录取的人员不能报考。
2024年广西普通专升本考生目前不参与考试,实行院校推荐制度。
1.选拔方式。各高校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不得按学校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提交本人签名确认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证明材料由生源学校存档备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专升本选拔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未报名也未提交放弃升本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必须与按比例推荐的学生一起按成绩排名推荐。
2.选拔比例。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的比例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国家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上一轮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详见桂教职成〔2019〕64号文)、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和已通过办学水平评估的高等专科学校一般不超过30%,有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的普通本科高校、上一轮广西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高职院校)一般不超过25%,其他高职高专院校一般不超过20%。以上比例的基数为所在院(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总人数。通过扩招就读高职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含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基层农技人员和企业员工等在岗群体以及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且选择半工半读培养方式的2024届毕业生,选拔指标不可用于其他学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方式。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本科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以下简称综合考查),由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要求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下文通知。
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若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0%,有直接选拔升本资格。其中区内应征入伍的,也可以报名参加综合考查,但报名前须签署放弃直接选拔升本资格承诺书。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名参加综合考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本科高校直接录取。其中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选择通过所在高校直接选拔升本,但须签署放弃另外一种升本方式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