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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全国8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现为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高校,广西特色优势高校,广西博士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学校前身是我国著名音乐家满谦子先生和现代杰出画家、美术教育家徐悲鸿先生以及著名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吴伯超先生于1938年倡议建立的“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在80多年的办学历史中,满谦子、徐悲鸿、吴伯超、阳太阳、陈烟桥、陈良、黄独峰、朱培钧、陆华柏、李志曙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长期耕耘在学校,他们执教治学,弘文励教,为学校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
学校现有四个校区,分别是位于南宁市的南湖校区、相思湖校区、西校区和桂林校区,总占地面积为659.57亩。学校下设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设计学院、中国画学院/漓江画派学院、舞蹈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人文学院、影视与传媒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造型艺术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培训中心等16个教学单位,1所艺术研究院。
学校现有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6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0个本科专业,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高等艺术教育体系。拥有广西一流学科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广西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7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32门。在国务院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美术学一级学科评定为B+、音乐与舞蹈学和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评定为B,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评定为C+,美术学和音乐与舞蹈学是广西一流学科;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取得新的突破,美术学实现了升档进位的目标,是广西2021—2025年立项建设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在2023年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中,我校荣获1个A+、6个A。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教职工1300余人。学校坚持“根植本土、多元融合、传承创新、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以“双一流”建设为引领,走特色发展之路、内涵发展之路,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综合改革,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招生就业形势持续向好。五年来,获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3项,一等奖17项,二等奖16项,三等奖5项;获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2项;获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项;学校“智慧•人居环境产业学院”获批广西普通本科高校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
学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倡导师生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开展艺术创作,深入推进两个“三部曲”创作,美术类《八桂脱贫攻坚图》《八桂百年征程图》和音乐舞蹈类《拔哥》《丝路远航》已经成功推出并广获好评,将继续推进《八桂壮美锦绣图》和《瑶乡蕴秀》的创作。近年来,学校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00多项,其他各类科研创作项目800余项,获得专利50余项,获得国家艺术基金68项,立项数目在全国几千家申报单位中名列前茅,并实现了在校生获立项的突破,在全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学校教师出版学术著作数百部,平均每年在国内核心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上百篇,多项咨询报告获自治区领导批示。师生在“金钟奖”“文华奖”“孔雀奖”“桃李杯”“荷花奖”等各级各类专业演展比赛中获得大批奖项。获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25项,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中共有46件作品入选。
以学校美术教师为主体的“漓江画派”已发展成为走向世界的文化品牌,为扩大广西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作出了重要贡献。学校广西民族音乐博物馆现有(套)藏品1600余件,东南亚乐器藏品居全国之首,成为展示广西民族音乐文化、东南亚音乐文化的重要平台,获“十四五”期间第一批广西科普教育基地的认证,得到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新闻客户端推介。获批成立广西学校美育研究发展中心,成为推动广西学校美育教学改革发展的智库。学报《艺术探索》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来源刊。学校办学成就多次被《光明日报》《人民日报》《广西日报》等主流新闻媒体报道。
学校先后与21个国家及地区的60余所国(境)外院校和国家级艺术团体开展了教育合作交流。由学校举办的“中国—东盟音乐周”“中国—东盟建筑空间设计教育高峰论坛”“中国—东盟舞蹈教育论坛”已成为三个有影响力的国际化专业论坛。2012年,外交部和教育部在我校挂牌成立“中国—东盟艺术人才培训中心”,专门为东盟国家培养高端艺术人才。2017年,我校与中国—东盟中心、东南亚教育部长组织高等教育与发展区域中心联合发起成立“中国—东盟艺术高校联盟”,促进区域文化艺术和教育交流,积极服务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推动中外人文交流,促进民心相通。
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艺双馨的优秀艺术人才;充分依托广西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和毗邻东盟的跨文化交流资源优势,打好“民族牌”“东盟牌”,向着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综合性艺术大学”不断迈进,不断为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推动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教育强国、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贡献力量!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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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专升本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一)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我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区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招生的各本科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对学生的英语和计算机能力提出相应的具体选拔要求。
3.优先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含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4.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3.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层次毕业(含2024年应届毕业)。具有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本科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能报考。
4.其他要求。2022年以来已被我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录取的人员不能报考。
2024年广西普通专升本考生目前不参与考试,实行院校推荐制度。
1.选拔方式。各高校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不得按学校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提交本人签名确认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证明材料由生源学校存档备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专升本选拔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未报名也未提交放弃升本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必须与按比例推荐的学生一起按成绩排名推荐。
2.选拔比例。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的比例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国家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上一轮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详见桂教职成〔2019〕64号文)、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和已通过办学水平评估的高等专科学校一般不超过30%,有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的普通本科高校、上一轮广西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高职院校)一般不超过25%,其他高职高专院校一般不超过20%。以上比例的基数为所在院(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总人数。通过扩招就读高职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含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基层农技人员和企业员工等在岗群体以及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且选择半工半读培养方式的2024届毕业生,选拔指标不可用于其他学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方式。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本科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以下简称综合考查),由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要求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下文通知。
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若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0%,有直接选拔升本资格。其中区内应征入伍的,也可以报名参加综合考查,但报名前须签署放弃直接选拔升本资格承诺书。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名参加综合考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本科高校直接录取。其中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选择通过所在高校直接选拔升本,但须签署放弃另外一种升本方式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