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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原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坐落于广西首府南宁市风景秀丽的邕江之滨、相思湖畔,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自治区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致力于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和职业教育师资。学校随着广西的解放而诞生,其前身为创建于1951年5月的广西省行政干部培训班。其后,为适应不同历史时期广西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历经了广西人民革命大学、广西行政干部学校、广西经济干部学校、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等历史沿革,并于2019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置为“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在不同历史时期,学校聚焦“服务广西经济建设”发展主线,不忘建校初心、勇担办学使命,为广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突出贡献,享有良好的办学声誉和广泛的社会影响。近年来,学校围绕“地方性、应用型、职师类”办学定位,落实“以本为本、应用为先、职师特色”办学思路,在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和职业教育提质增效上取得显著成效。学校现有教职工650人,其中高级职称203人(正高级职称47人),取得硕士、博士学位387人(其中博士16人),另聘行业企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122人为兼职教师。拥有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建设)研究基地2个,广西高校科技服务平台1个,自治区级协同育人平台1个,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2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在近年教学成果评选中,获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9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4项)。近五年来,获厅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立项221项,其中国家级1项、省部级35项、厅级185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6项,其中二等奖1项、三等奖5项。学校现有11所二级学院,普通本科专业21个、高职专业47个,成人本科专业7个、专科专业9个,分布在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门类。获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个,自治区级优质专业1个,自治区级本科一流课程4门,广西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建设项目3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3门。建有全国物联网技术应用专业人才实训基地、全国农村信息化专业人才实训基地等多个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与广西各中职学校等建构紧密的合作办学共同体。近年来,以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为抓手,全面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发展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广受认可,连续被评为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学校曾中标获得6项广西重大课题,并承担“推动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点方向和路径对策研究”等多项自治区党委、政府资政课题以及自治区工信厅、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专项课题的研究工作,完成自治区两化融合项目“广西新能源汽车监测平台”的建设,凸显了服务广西的特色和优势。高质量建设与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共建“广西船联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多个校企深度合作项目,积极推进产教融合、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工作,大力开展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活动。学校还是广西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广西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培训了一大批高素质党政干部、“双师型”职教师资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面向未来,学校将坚守建校初心、牢记办学使命,紧扣“创新性驱动,特色化建设,内涵式提升,高质量发展”总要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努力将学校办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普通本科学校,在全面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新征程中再谱新篇、再续华章。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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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专升本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一)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我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区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招生的各本科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对学生的英语和计算机能力提出相应的具体选拔要求。
3.优先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含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4.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3.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层次毕业(含2024年应届毕业)。具有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本科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能报考。
4.其他要求。2022年以来已被我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录取的人员不能报考。
2024年广西普通专升本考生目前不参与考试,实行院校推荐制度。
1.选拔方式。各高校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不得按学校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提交本人签名确认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证明材料由生源学校存档备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专升本选拔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未报名也未提交放弃升本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必须与按比例推荐的学生一起按成绩排名推荐。
2.选拔比例。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的比例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国家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上一轮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详见桂教职成〔2019〕64号文)、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和已通过办学水平评估的高等专科学校一般不超过30%,有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的普通本科高校、上一轮广西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高职院校)一般不超过25%,其他高职高专院校一般不超过20%。以上比例的基数为所在院(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总人数。通过扩招就读高职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含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基层农技人员和企业员工等在岗群体以及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且选择半工半读培养方式的2024届毕业生,选拔指标不可用于其他学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方式。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本科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以下简称综合考查),由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要求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下文通知。
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若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0%,有直接选拔升本资格。其中区内应征入伍的,也可以报名参加综合考查,但报名前须签署放弃直接选拔升本资格承诺书。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名参加综合考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本科高校直接录取。其中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选择通过所在高校直接选拔升本,但须签署放弃另外一种升本方式的承诺书。